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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在基本法框架下理性讨论香港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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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8日发表声明,呼吁香港社会各界应在香港基本法的框架下理性讨论政改问题,“占领中环”参与者所谓的“公民抗命”不能成为违法活动的理由。
大律师公会的声明认为,目前参与“占中”的市民长期及大规模占领公共地方及道路,造成交通阻塞,这种行为将触犯法律。占领者必须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不应对社会造成过度损害及不便。
声明说,即使“占中”参与者大部分都表现和平,但有迹象显示,“占中”的持续行动已开始对不少市民带来过度的损害和不便。“占中”参与者应随时准备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同时警方及检控官在执法和行使检控酌情权时,应表现体谅及适度克制。
声明指出,有关香港选举制度前途的讨论,仍然必须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进行,这是不容争议的原则。
公会声明引述特区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的文章,表示希望社会能在基本法框架内理性讨论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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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14 0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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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14 0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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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我,想当初他们是支持占中的,现在发现大部分人反对,他们马上调转枪头!呵呵。真是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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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4 04: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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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啊,我这里就有个提议。
香港人民可以有提名权, 但中共有弹劾权。
这不就公平又公正了? 中共又不用怕特首卖国了,这就是双赢方案。
这样简单的诉求搞到这样复杂,你能怪学生占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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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4 0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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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golia2 发表于 10-10-2014 04:08 PM
没问题啊,我这里就有个提议。
香港人民可以有提名权, 但中共有弹劾权。
这不就公平又公正了? 中共又不 ...
你的提议要是能在香港通过,就不会有占中了。
而且提名权本来就在香港人,中共本来就没直接提名的权力。 本帖最后由 oyak5155 于 10-10-2014 05:0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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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4 07: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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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ak5155 发表于 10-10-2014 04:59 PM
你的提议要是能在香港通过,就不会有占中了。
而且提名权本来就在香港人,中共本来就没直接提名的权 ...
我是指任何港人或政党都能提名。
这方法不错的,可以互相制衡, 双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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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4 08: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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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golia2 发表于 10-10-2014 07:20 PM
我是指任何港人或政党都能提名。
这方法不错的,可以互相制衡, 双赢方案。
现行香港选举制度,任何政党都可提名。
占中要的是公民提名,不经过政党。
这个制度,全世界都没有。 本帖最后由 oyak5155 于 10-10-2014 08:3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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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4 09: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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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4 09: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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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ak5155 发表于 10-10-2014 08:32 PM
现行香港选举制度,任何政党都可提名。
占中要的是公民提名,不经过政党。
据我所知,在台湾地区有公民联署的制度,在2012年大选中,宋楚瑜就是透过公民联署获得候选资格,这其实就是公民提名。当然基本法并没有规定公民提名,只说是透过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提名。但你说全世界都没有公民提名的制度是不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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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4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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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ak5155 发表于 10-10-2014 08:32 PM
现行香港选举制度,任何政党都可提名。
占中要的是公民提名,不经过政党。
即使就中国内地本身而言,亦有人大代表选举的公民提名制度
http://news.sina.com.cn/o/2011-09-03/145723100050.shtml
问:怎样提名推荐区县、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
答:区县、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区县、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方式有两种: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本选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无论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还是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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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4 1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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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e 发表于 10-10-2014 09:57 PM
即使就中国内地本身而言,亦有人大代表选举的公民提名制度
http://news.sina.com.cn/o/2011-09-03/14572 ...
这相当于立法议员选举,不是行政首脑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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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4 01: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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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e 发表于 10-10-2014 09:45 PM
据我所知,在台湾地区有公民联署的制度,在2012年大选中,宋楚瑜就是透过公民联署获得候选资格,这其实就 ...
好吧,我的确漏了台湾。
ps 非政党提名可以联署,宋是亲民党主席,其实本身就有资格参选。 本帖最后由 oyak5155 于 11-10-2014 02:01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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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4 1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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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ak5155 发表于 10-10-2014 08:32 PM
现行香港选举制度,任何政党都可提名。
占中要的是公民提名,不经过政党。
胡说八道!!2017 普选不是由政党提名,相反是由一个所谓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的!!
如果是由政党自由提名,就不用占中咯。 组一个政党提名有多难!!
港人本来要的就是公民提名或政党提名!!
可见你们根本不明白香港的普选却一直在这边反对占中,促促而谈香港的普选。。。不是很可笑吗?。。。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是為選出第五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選舉,將於2017年初舉行。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將可能會实行由普選产生的方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选举將會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根據《香港基本法》第45條,普選行政長官的候選人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社會普遍關注「提名委員會」是否能夠做到真正的「有廣泛代表性」。
2014年3月3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出席一個政改座談會時表示,提名權只屬於提名委員會,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其他提名方法都「名不正言不順」。譚志源舉例,區議會選舉過程中,參選人能找支持的人簽支持同意書,若說未來市民能參照此方式,簽名表態支持某一名候選人,一併交由提委會考慮,增加市民參與程度,則可以考慮,只要不影響提委會作為唯一提名機構,不防礙提委會行使唯一實質的提名權的話,他相信有空間再討論
本帖最后由 vongolia2 于 11-10-2014 11:49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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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4 0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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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golia2 发表于 11-10-2014 11:46 AM
胡说八道!!2017 普选不是由政党提名,相反是由一个所谓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的!!
如果是由政党自由提名, ...
我不反占中啊,我很支持占中的,你可以查一下我以前的回帖。
其实占不占都与我无关,我就是嫌香港不够热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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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4 06: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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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ak5155 发表于 11-10-2014 01:06 AM
好吧,我的确漏了台湾。
ps 非政党提名可以联署,宋是亲民党主席,其实本身就有资格参选。
宋正是因为按政党提名下没有资格参选才采用公民联署提名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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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4 08: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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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golia2 发表于 10-10-2014 04:08 PM
没问题啊,我这里就有个提议。
香港人民可以有提名权, 但中共有弹劾权。
这不就公平又公正了? 中共又不 ...
据最新的消息说:中央政府已作出决定;正式拒绝给于香港2017年举行普选;也就是说:2017年香港普选已告吹了....这是好消息!大快人心。港暴民占中示威不能获得祖国同胞的共鸣;这是香港人的败笔。
原本中央政府原则上不反对-----香港2017年举行普选;港民选出特区议员;中央政府在这些中选的议员中;钦点一位为特区首长...
占中暴徒这么一闹....中央政府不但不退让;反而采取更加强硬的措施.....不要责怪中央政府;中央具有绝对的权力;国务院通过的议案不容挑战。
要怪只怪那群占中的暴徒;弄巧反拙;这么一闹犹如逼所有香港人吃罚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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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14 03: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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