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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父親遺產(沒遺囑)過程# 4个月搞定~1955年小型遺產分配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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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016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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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l7407 于 12-5-2016 02:05 PM 编辑
沒有遺囑怎麼辦?
如果沒有立下遺囑,那麼遺產將根據1958年分配法令來分配。
(A)只有配偶(無父母∕子女):全部遺產归配偶。
(B)配偶和父母(沒有子女):配偶:1/2;父母:1/2。
(C)只有子女(沒有配偶和父母):全部遺產归子女。
(D)只有父母(沒有配偶∕子女):全部遺產归父母。
(E)配偶和子女(沒有父母):配偶:1/3;子女:2/3。
(F)子女和父母(沒有配偶):子女:2/3;父母:1/3。
(G)配偶,子女和父母:配偶:1/4;子女:1/2;父母:1/4。
如果沒有遺囑,死者的親屬要決定誰是遺產的管理者(administrator),要向高庭申請遺產管理狀(Leste's of Administrator)。在程序方面就比較複雜。
2007年小型遺產法令
2007年小型遺產法令經修正後,要辦遺產管理手續簡便多了,申請者不需到高等法院去申請遺產管理狀(Grant of Letters of Administation,簡稱L/A),只需要到土地局去,交由「小型遺產分配官」處理就行。
Pembahagian Harta Pusaka Kecil
http://www.kptg.gov.my/content/pembahagian-harta-pusaka-kecil-0
小型遺產法令申辦手續
1。每份申請須填寫A表格
2。每份申請必須附有死亡證書或相關文件
3。不動產文件副本 - 副本須經法律認証,一般上土地局處都有監誓官可見證,一份RM4.00。
4。流動資產文件副本 - 股票副本、儲蓄戶頭複印本、車卡副本、公積金文件副本等,經法律認証。
小型遺產轉名也可以上網辦理,以下是申請程序
(1) 瀏覽土地與礦物局網站:www.jkptg.gov.my
(2) 點擊網頁內小型遺產(pusaka kecil)
(3) 在「JKPTG」系統網站登記為用戶
(4) 輸入所需的資料
(5) 以大馬卡資料及設定密碼後登記進入申請系統
申辦表格**有什麼加什麼
Pembahagian Harta Pusaka Kecil文件下載處
http://www.kptg.gov.my/?q=dokumen%2FborangPusakaKecil&tid=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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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016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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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016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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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l7407 于 12-5-2016 02:04 PM 编辑
小提點
1.自己申辦,確保必要的文件齊全
2.確保所有受益人沒有異議,可以全體出席hari pembicaraan最好,不能出席/放棄繼承權可以填寫borang DDA,要有宣誓官簽名見証
3.只辦理死者一個人名字的財產,聯名的就按巴仙率瓜分,非死者那部份不能辦理。例父母聯名一半一半的,只能辦理父親的一半,另一半母親的保留
4.家庭狀況/財產簡單的人士,可以不需要擔心不立遺囑的問題,其要受益人沒有爭議,在土地局申請遺產管理委任書是非常簡單的。
5.死者沒有遺囑,受益人自行在土地局申請遺產管理委任書,比通過律師向法庭申請遺囑認證更加便宜。本人例子:3份地契,一份Carian Rasmi收費RM100,共 RM300。1份遺失地契重辦,Carian Rasmi也是RM100,總共RM400。加上Hari pembicaraan當天付的遺產稅(BAYARAN PERINTAH,根據遺產估值征收)RM1500,總共不到RM2000。
6.一般人會在老年的時候將房地產直接轉讓給孩子,這是最直接的方法,但是花費卻是最高的,因為除了律師費以外還要付印花稅。如果沒有遺囑,合法繼承人只需到土地局申請遺產管理委任書即可,完全免付印花稅和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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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6 1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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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estate 也只能自己去办的,律师不能去
找律师的话是去弄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去的是法庭而不是土地局)
优点是快,但是贵咯
small estate 要亲力亲为,而且比较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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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1-2016 01: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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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2-2016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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搂主,你的贴帮了我,
我爸爸在去年过世也是没有遗嘱,前几个月去找律师律师开价要10千来处理,律师费简直吓死人.. 所以我也想自己去土地局申请... 虽然自己处理但好过付那么昂贵的律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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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2016 10: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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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楼主 这些资料都是我想找的。
不过,我还有疑虑呀,除了必填的borang A, 其他的AA, DDA, P 都是干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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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2-2016 09: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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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2-2016 09: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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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有连接,点进去可以看到。填了borang A,其他的都是跟进时才会用到,一些是更正,一些是补资料。。。
我目前只是borang A那阶段,还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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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09: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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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了解 谢谢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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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16 04: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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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16 05: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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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3-2016 02: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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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low。。
谢谢楼主的分享,让我知道可以没有遗嘱也能自己去政府部门搞转名的手续。
希望我家的问题也能不用通过律师也可以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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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3-2016 03: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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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疑问。
我母亲和她姐姐有间屋子联名。可是她姐姐去世了,之前没有立遗嘱。她姐姐有个注册丈夫,按照分配,注册丈夫有权分到妻子的部分。如果这注册丈夫愿意放弃续承权,把他的部分交给我母亲,请问程序如何?Borang A 又需如何填?能否做到这注册丈夫只需宣誓签名一轮简单的步骤就不需麻烦他呢?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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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3-2016 03: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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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_elvin 发表于 15-3-2016 03:16 PM
我有个疑问。
我母亲和她姐姐有间屋子联名。可是她姐姐去世了,之前没有立遗嘱。她姐姐有个注册丈夫,按照分配,注册丈夫有权分到妻子的部分。如果这注册丈夫愿意放弃续承权,把他的部分交给我母亲,请问程序如何?Borang A 又需如何填?能否做到这注册丈夫只需宣誓签名一轮简单的步骤就不需麻烦他呢? 谢谢
Borang A就像我前面說的一般填寫,去土地局拿表格填了交上去,過後等他們通知去 HARI PEMBICARAAN ,到時填BORANG PERSETUJUAN (BORANG DDA)表示放棄即可,我現在還在等通知去 HARI PEMBICARA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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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5-2016 06: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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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跟進,收到信通知下個星期要去HARI PEMBICARAAN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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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5-2016 04:32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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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全家早上一起去了一趟土地局,预约时间之前到那里,原来还要先拿号码等,拿到的是7号牌,前面有六家人了。。 。结果10.30am等到12.20nn,进去房间听教分产,只花不到20分钟就解决了,付了钱,土地官说一个月后,只要没有人反对,就可以拿旧地契去换新的,万事大吉,只差最后一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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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6 05: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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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Order过后应该还要准备TRANSFER FROM, administrator签给benificiary,还印花税,然后再交给土地局转换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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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5-2016 05:47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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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l7407 于 16-5-2016 05:48 PM 编辑
ohmylord88 发表于 16-5-2016 05:42 PM
拿到Order过后应该还要准备TRANSFER FROM, administrator签给benificiary,还印花税,然后再交给土地局转换名字
馬來官員說一個月後可以去拿新的地契,不用再給任何錢了。。。那天已經幫我們放了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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