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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念处经》:有五因缘。虽是杀生。无杀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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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25-4-2016 11:59 AM 编辑
摘自:《正法念处经》卷第1十善业道品,为部派佛教经典,收入大正藏经集部。元魏时由瞿昙般若流支翻译为汉文。
云何杀生。于他众生。生众生想。起杀害心。断其命根。得成杀生。彼有三种。谓上中下。所言上者。杀罗汉等。堕阿鼻狱。所言中者。杀住道人。所言下者。杀不善人。及杀畜生。又复三种。所谓过去。未来现在。又复三种。所谓贪作瞋作痴作。彼贪作者。所谓猎等。彼瞋作者。所谓下性。彼痴作者。外道斋等。又复三种。所谓自作。他教二作。
有五因缘。虽是杀生。无杀罪业。所谓道行无心伤杀蠕蚁等命。若掷铁等。无心杀生而断物命。医师治病。为利益故。与病者药因药命断。医无恶心。父母慈心。为治故打。因打命终。燃火虫入。无心杀虫。虫入火死。如是五种。虽断生命。不得杀罪。
又复更有三种杀生。所谓教他自作二作。
愿以分享此文功德,回向一切众生,回向无上菩提,回向西方净土,回向四众和合,回向正法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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