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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强奸女童 木匠偷窃终落网 监16年半鞭18下
魏瑜嶙 报道[email protected]一名年轻木匠在2002年虏拐和强奸12岁女童后逍遥法外多年,事隔12年他因涉嫌犯下偷窃罪被捕,警方这才通过脱氧核糖核酸对比确认他就是当年的强奸犯。
马来西亚籍被告李亚财(37岁,译音)昨天承认强奸未满14岁少女、严重非礼和恐吓三项罪状,被判坐牢16年半外加打鞭18下。另一项虏拐罪则交由高庭司法委员符晓平下判时考虑。
李亚财自18岁开始来本地打工,案发时23岁,在双溪加株一家工厂当木匠,平日都住在工厂里。受害女童同样来自马国,她当年只有12岁,就读中一,目前26岁。
李亚财工作的工厂离女童的蔡厝港住家不远,庭上揭露,他几次晨跑时在组屋楼下见到女童,对她产生好感。
2002年10月17日早上,事发前一天,女童上学途中再次见到李亚财。根据案情,前四次见面时李亚财都会向女童微笑和打招呼,但对方没理睬;这一天,他刻意挡在女童面前想约她出去,但没有成功。
女童回家后向哥哥倾诉,哥哥说他也见过李亚财在组屋楼下徘徊,不过他们没把事情告诉父母。
同月18日早上约6时40分,李亚财再次与女童搭讪,他假意要女童帮忙代为把一笔钱交给“干姐姐”,被拒后强行把她拉到隔壁座组屋。李亚财将女童带到四楼走廊尽头,那里铺着纸皮和一些杂志。
亮刀片威胁女童不许哭
女童开始哭,李亚财亮出刀片威胁她不准哭。女童止不住泪水,她趁李亚财放下刀片后拾起来反指向李亚财,不过未能成功逃脱。
女童尝试逃跑但被李亚财强拉回去,他将她压坐在纸皮上,用手指侵犯她的私处,之后强奸她。
完事后,李亚财尾随女童走到她住家楼下,女童搭电梯上楼,回家后把事情告诉母亲。
警方从案发现场和女童的私处收集到的证物,并化验出干案者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不过当时警方未能确定这名“陌生男子”的身份。
直到2014年12月18日,李亚财涉嫌偷窃在盛港被捕,查案人员通过DNA比对确认李亚财就是当年那名“陌生男子”。
主控官莎拉·伊克巴尔(Shahla Iqbal)副检察司说,被告早有预谋干案,被告多次在女童组屋楼下徘徊要与她交朋友,他事前也在事发地点铺上纸皮和杂志,以便把女童带到那里强奸她。
“被告强行夺去受害人的贞操,不顾她事后必须承受的身心创伤。很明显,被告只想着满足自己不正当的性欲。”
控方促请司法委员判李亚财坐牢16年至18年,但代表李亚财的萧锦耀律师则认为15年半较为合理。
被告妻儿不知情
李亚财案发约三年后结婚,育有一名10岁儿子,每天从新山来本地工作。
萧锦耀透露,李亚财为自己的罪行感到羞耻,他只把事情告诉哥哥,妻子和儿子都不知道此事,他之后很可能会失去妻儿。他选择认罪,因为不希望受害人在审讯的过程中,被迫忆起不堪的事,并恳求受害人原谅。(部分人名译音)
协助调查复述“厌恶”事 受害人夜里做恶梦
“我默默地承受这一切,被陌生人摸了身体后我觉得自己很脏……过去的我是快乐的女孩,但发生事情后,我感到受辱、羞耻和低贱……”
当年遭玷污的12岁女童,如今已26岁,是一名销售员。
控方提呈了受害人的身心创伤报告,这份2015年5月准备的报告记录了受害人过去10多年里承受的煎熬,主控官昨天在庭上念出了部分内容,包括受害人的内心剖白。
报告透露,受害人事发后因为无法集中精神专注读书,中三时得转到工艺教育学院上课。开始时她害怕独自搭电梯,案发一年后才克服白天搭电梯的心理恐惧,但仍避免在晚上那么做。
多年来由于干案者逍遥法外,受害人不时担心对方会回来找她,令她生活在恐惧中。案发后她一直住在同一个地方,所以每次走过事发地点时都会想起多年前发生的事。
她几次被要求协助警方调查这起案件,为此她得重复这件令她“厌恶”的事。她晚上也会做恶梦,情绪波动很大,案件导致她很长一段时间不喜欢跟家人朋友外出,更避免与男人接触。直到开始工作后,她才会偶尔与朋友出门。
她在报告中说:“我把一切都藏在心里,这样其他人就没有机会问起这件事。”
2016年06月23日 http://www.uftim.cc/?K1qREkcPJ11GIRSqDIRnDxMpExjQNtVPODpNNOxQNtNOQD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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