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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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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208061750.我的名字叫红.奥尔罕帕慕克.上海人民
故事发生在伊斯兰教逊尼派奥斯曼王朝(Ottoman Empire)的穆拉德三世,即1574年末到1595年初之间。这时的奥斯曼王朝因为两线作战(奥斯曼与东边伊斯兰教什叶派的萨法维-Safavid Empire开战,同时在西边-现今Bosnia一带也与由基督徒组成的军队交锋。),银币假币泛滥和附昂贵费用训练奥斯曼步兵使用当时刚发明的火枪,导致经济开始走下坡,民怨和内部叛乱四起。最终导致贪污和腐败蔓延奥斯曼王朝。与此同时,穆拉德三世也偏好细密画(miniature),所以资助了一班细密画家和书法家。
《我的名字叫红》(My Name is Red)这本书就讲述那个时代的爱情故事。不,应该说是以细密画为蓝本的爱情和侦探结合的故事。当然,这本书里没有好像我开门见山描述当时的情况,但当你读到第二章“我的名字叫黑”和第三章“我是一条狗”时,你多少可以感觉得到帝国步入衰落的味道。因为故事是久远的奥斯曼年代,再加上内里穿插绘画,伊斯兰教,波斯的历史,所以我看了两遍才可以说读懂。我对于读懂一本书有比较高的要求,力图了解一切。这本书由土耳其作家帕慕克(Orhan Pamuk)写的,曾获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我读的是由沈志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华文译本。
这本书以故事说故事,大量采用了隐喻书写而成,展现作者博学多才,尤其对于绘画,伊斯兰教,波斯的历史上。最被大量应用来描写爱情的当推“霍斯陆和席琳”(Khosrow and Shirin)这个波斯著名的爱情悲剧故事。这些“霍斯陆和席琳”场景都被波斯和奥斯曼细密画家描绘在君王或贵族的手抄本里。当然这些场景也被帕慕克写进了书里,描述男主角黑和女主角谢库瑞的爱情故事。在这里倒要说说谢库瑞这个名字,从土耳其音译过来,在土耳其音里是甜的意思。帕慕克把女主角描写成一位在伊斯坦布尔的大美女,所以选择使用这个名字吧!
既然帕慕克大量采用“霍斯陆和席琳”这部爱情史诗在这本书里,那么就多谈点这个!“霍斯陆和席琳”首先出现在由著名波斯诗人费尔多西斯(Ferdowsi)在十一世纪初书写的《列王纪》(Shahnameh)里。可是帕慕克暗喻他喜欢的是十一世纪末另一位波斯诗人内扎米(Nizami Ganjavi)的版本。内扎米以《五卷诗》(Quinary)这部作品闻名于世。《五卷诗》里的第二卷就是“霍斯陆和席琳”,还有一卷写的是有关阿拉伯爱情悲剧故事“莱伊拉和马季农”(Layla and Majnun),也在这本书里略提过。当然帕慕克并不完全以爱情悲剧来描写他的这本作品,他更多的以现实来描写爱情的无奈,这恰恰的吸引了我。其中大美女谢库瑞为了孩子和自身的安全时所作的决定就充分展现这种无奈。
除了爱情,帕慕克还把镀金师高雅先生和谢库瑞父亲(书中称姨父大人)的谋杀,以及苏丹命令制作的“异教徒”手抄本画像结合起来,以为当时的伊斯坦布尔洒下一层神秘紧张的气氛。高雅先生和姨父大人到底是由谁所杀?帕慕克安排了三位嫌疑最重的细密画家,他们其中一位就是杀人凶手,有代号蝴蝶,橄榄和鹤鸟的细密画家。他们,包括高雅先生全都来自苏丹资助的画坊,由年老的画坊大师 - 奥斯曼大师发掘他们的绘画才华,待他们如子。男主角黑要找出凶手以赢得大美女谢库瑞的芳心。这是本书的重点!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帕慕克安排的复杂的人际关系,有师徒,君臣,父女,母子,情侣,亲家,手足的关系。其中师徒关系吸引了我的注目,也是本书破案的关键。当时的奥斯曼大师是个守旧的人。大多数奥斯曼帝国上下的细密画家们开始向往西方(被穆斯林视为“异教徒”)采用透视法的肖像画,他们蠢蠢欲动,暗地里模仿西方的绘画技术,这激怒了奥斯曼大师。奥斯曼大师认为西方肖像画采用的透视法,强调绘画风格,在画纸上签名和将人物面相放在画纸中间是公然侮辱伊斯兰教的行为,举例如果要画一只苍蝇和回教堂,传统细密画认为回教堂必须必需大过苍蝇,如果采用西方透视法,苍蝇可以被画得比回教堂大(大家可以想象我们观察近在眼前的苍蝇,而回教堂在近百公里远,采用透视法画出这景象时,苍蝇当然比回教堂大了)。而他亲爱的蝴蝶,橄榄和鹤鸟已经有意无意的使用这个透视法帮助姨父大人完成苏丹命令的手抄本。
当然,西方的肖像画好像韩风般,将席卷全球,人们在看了一眼肖像画后,将不知觉的喜欢上这种画。过不久,传统细密画将永远消失于世。带着这种深深的失望,奥斯曼大师在苏丹的宝库里,学习细密画前辈大师贝赫扎德(Kamal ud-Din Behzad)用针刺瞎了自己。根据书中所述,当时的细密画家认为年老失明所带来的黑暗是伟大的真主赐予细密画家的礼物。贝赫扎德这名伟大的细密画家也被帕慕克在书中多次提起,我认为这是帕慕克用来比喻对传统的坚持。帕慕克善于采用这种传统和新颖思想上冲突的写法,给我们去探讨对或错,还是跟本没有绝对的对或错。书中提到不管传统细密画或西方的肖像画技术,都必须使用长时间来精进,决不是一夕一夜形成。这可能代表帕慕克要传达尊重彼此和努力精进自己的技艺的重要讯息。
奥斯曼大师对爱徒们的比喻:蝴蝶是上色大师,绘画洋溢着上色的欢乐但是没有深度。而橄榄是个没有信仰的人,传承赫拉特的绘画风格,专精黑墨水绘画。最后的鹤鸟是个很有野心的画家,会大方在作品签下名字,注意细节,大胆创新。所以,你们觉得谁是凶手呢?就好像另一位我喜欢的作家,村上春树一样,帕慕克也谈死亡。姨父大人的手抄本里有一幅描述死亡的画,帕慕克在他的笔下赋予凶手完成这幅画。而凶手采用了西方和传统的画法,把死亡画得不伦不类。出于悔恨,凶手每夜都不停的在街上徘徊。这是帕慕克赋予死亡的描述。所以,在这里你们觉得什么颜色适合死亡呢?
上文第一个问题不好讲,留给大家去看。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红色吧!为什么呢?因为诚如帕慕克所说,红色:生命从我开始,又回归于我。
在结束这篇文章前,容我从《我的名字叫红》选个我最喜欢的波斯寓言与大家分享。两位大夫在他们的苏丹面前比赛,其中一位身穿红衣的大夫制造了一枚可以毒死一头大象的绿色的毒药丸。他将绿色的毒药丸拿给另一位身穿蓝色衣服的大夫。那位大夫先是吞下了那枚毒药之后,再吞下一枚当场炮制的蓝色解药。从他那温和的微笑可以看得出他一点事也没有。接下来,该轮到他让身穿红衣的对手尝一尝死亡的滋味。他从容不迫的享受着这其中的乐趣,首先从花园摘下一朵粉红色的玫瑰,然后将花朝他唇边靠近,念了一首谁也听不到的神秘诗句。接着,他胸有成竹的伸长手臂,将花递给对方,要对方闻一闻花香。神秘咒语的力量使身穿红色的大夫心慌意乱,尽管花里除了寻常的香气外,什么都没有。当他把玫瑰花举到鼻子前,就因过度惊吓,倒地身亡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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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9-2016 08: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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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妨来讨论。
可以讨论这本书,作者或我写的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是垃圾,也可以说出来,哈哈。
能的话,就给我可以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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