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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wrence311

从肥肥蟹风波认识商标许可 - 知识产权, 商标,专利和版权的保护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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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8 03:2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上是什么商店会比较需要注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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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6-2018 1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ax_max 发表于 26-6-2018 03:27 PM
一般上是什么商店会比较需要注册呢

你好!理论上所有商店都应该注册,免得品牌被别人抄袭或者捷足先登注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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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8 01:18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awrence311 发表于 30-6-2018 11:14 PM
你好!理论上所有商店都应该注册,免得品牌被别人抄袭或者捷足先登注册起来

原来是这样啊!
我以为是那些出自家产品的人才会需要注册而已!
谢谢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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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2018 1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ax_max 发表于 1-7-2018 01:18 AM
原来是这样啊!
我以为是那些出自家产品的人才会需要注册而已!
谢谢你哦!

不一定哦。除了产品,提供服务的也应该注册商标。

比如说你开一间店经营零售服务,虽然店里卖的都是别人的产品,可是也应该把店名注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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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7-2018 11: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311 于 8-7-2018 11:06 AM 编辑

不是每项发明都能申请专利



近年来酸奶雪糕行业崛起,接到一位客户的询问,想为他的酸奶软雪糕贩卖机申请专利。细问之下发现他们已经在全世界多个国家推广和售卖该产品超过三年之久,累计销售额已逾千万马币。该客户认为他们的产品在未来几年还有很强的发展潜力。他们打算乘胜追击,计划再拓展多几个国家,同时又担心树大招风,因此想为该产品申请专利,以便杜绝侵权。但是该客户又不愿意公开该产品技术的全部细节, 想要片面的保护该产品的构思,让竞争对手也不能推出类似的产品。


为了加快发展,他们也打算引进策略伙伴, 借势借力, 精心策划了一项独特的盈利共享的计算方案, 与伙伴互惠互利。为了不让同业 "抢走" 他们的伙伴, 该客户也想把自创的盈利共享的生意模式注册专利, 以防他人模仿同样的生意模式。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唯有很遗憾的告诉该客户,我们爱莫能助。即使我们愿意帮助该客户申请专利,惟成功注册的机会甚微。因为该客户的专利申请有几项问题,第一,该产品已售卖超过三年之久,已经失去了它的新颖性。第二,该客户不愿意公开该产品技术的全盘讯息,这样更令取得专利注册的机会雪上加霜。第三, 生意模式并不能在专利法令下取得注册。


申请专利的发明必须新颖


只有未曾公开的发明才视为具新颖性。所谓的公开包括公开使用,口头公开,销售或刊登在一些刊物上。此外,该发明的新颖性必须是针对全世界的。如果该发明在一些国家已经公开了,而在马来西亚却未曾出现过,也同样被认为是缺乏新颖性,导致专利申请失败。


虽然如此,专利法令也提供了一年的宽限期。如果申请人在呈交申请前一年内公开了发明,还是可以被接纳。


当然,最理想的情况还是该发明是未曾被公开的

必须公开发明技术详情


有些人会想在专利申请中公开局部的资料,妄想把一些更重要的 “机密” 保留起来。可是在专利申请中,申请人必须把发明产品的技术资料公开。比如 :-


1.    产品发明的图解
2.    运作流程
3.    构造零件
4.    详细的叙述产品的特点,比方说它如何能够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


如果把一些讯息隐藏起来,导致专利的资料不全面,那专利申请有可能被拒绝。


此外,纯粹想保护构思也行不通。因为专利不能保护天马行空的构想,必须是实实在在,有详细资料支持的发明。

生意模式不能申请专利


即使一项发明已经满足了法定条件,专利法令也指明了一些事项不能注册专利。生意模式便是其中一项。此外,也包括了,科学理论,数学方法,手术方法,游戏规则等等。


综上所述,如果想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开始尽快在未公开前行动吧!


免责声明:        以上资讯只供分享及参考并非正式法律意见。读者可依据自身情况再咨询作者或其他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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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7-2018 1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請問一下樓主,如果我的公司某個 trade secret 被競爭者用合法的 reverse engineering 破解了,請問對方是否可以將他們‘發現’的方法拿去註冊 patent?


如果對方真的拿他們破解我的 trade secret 去註冊 patent,請問我還可以使用我自己的 trade secret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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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7-2018 10: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華沙論賤 发表于 8-7-2018 11:23 AM
請問一下樓主,如果我的公司某個 trade secret 被競爭者用合法的 reverse engineering 破解了,請問對方是否可以將他們‘發現’的方法拿去註冊 patent?


如果對方真的拿他們破解我的 trade secret 去註冊 paten ...

你好!理论上他们是可以拿去申请注册专利 (Patent), 但能否成功注册还得看专利局是否批准。

即使他们成功注册然后想阻止你侵权,你也可以反诉他们,向法庭申请挑战和取消他们的专利。当然,能否胜诉就得看你的理据和证据强不强。一般挑战专利的理据是,该发明已 (a) 不新颖 (b) 不具创造性 (c) 不适合工业应用。

在这时候,你也可以考虑是否要为你的技术申请专利。如果有其他关于申请专利的疑问,可以 PM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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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7-2018 03:1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主,这些去哪里一个部门申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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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8 03: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awrence311 发表于 9-7-2018 02:05 PM
你好!理论上他们是可以拿去申请注册专利 (Patent), 但能否成功注册还得看专利局是否批准。

即使他们成功注册然后想阻止你侵权,你也可以反诉他们,向法庭申请挑战和取消他们的专利。当然,能否胜诉就得看你的 ...

謝謝解答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如果某個技術(姑且稱爲 A)只是我的公司的 trade secret,但公開文獻上沒有任何關於 A 的記載,它就應該是 ‘新穎’ 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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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7-2018 09: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華沙論賤 发表于 11-7-2018 03:32 PM
謝謝解答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如果某個技術(姑且稱爲 A)只是我的公司的 trade secret,但公開文獻上沒有任何關於 A 的記載,它就應該是 ‘新穎’ 的,不是嗎?

你好。专利法对“公开”的定义,不仅仅局限在 "文献" 的记载。该技术的公开使用也会另它缺乏新颖性。关键是使用 A 技术的过程中,公开的程度有多广。这方面在许多专利官司都会成为双方的争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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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7-2018 09: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ustin2 发表于 10-7-2018 03:14 PM
请问楼主,这些去哪里一个部门申请呀?

你好,知识产权隶属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 MYIPO) 的权限。大家可以自己或者透过专业律师 / 代理人的协助去申请相关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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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8 01:4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awrence311 发表于 13-7-2018 09:04 PM
你好,知识产权隶属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 MYIPO) 的权限。大家可以自己或者透过专业律师 / 代理人的协助去申请相关的知识产权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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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7-2018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311 于 18-7-2018 08:38 PM 编辑


英国脱欧,知识产权怎么办?

最近欧洲最火的新闻除了欧洲杯,就是本月 23 日英国人民就英国是否应该脱离欧盟举行的公投。英国脱欧,不论衣食住行,政经文教都受影响。知识产权也当然不能独善其身。


若一间公司在英国或欧盟国家有业务,就应该为它在欧洲的知识产权想想对策了。如果公投的结果是留欧,那一切就当然维持现状。但是如果公投的结果是脱欧,就要开始审核该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组合。


如之前提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地域性的。欲取得保护,就必须在每一个国家个别提交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现阶段并没有一项制度和系统能以单一申请覆盖全世界。但是有几个地区能让知识产权拥有人提出区域性的申请,以一项申请覆盖数个国家。欧盟就提供了这样的便利。


欧盟商标(European Community Trade Mark, CTM) 和欧洲专利组织 (European Patent Organisation, EPO)

在现有的欧盟商标 (CTM)的系统下,申请人能以统一的申请程序为他的商标在欧盟 28 个成员国同时取得保护。以统一的注册系统,费用,语言,申请单位,就能取得欧盟的商标保护。相比在 28 个国家提出分别的申请和28 项费用,CTM在费用,程序和效率都提供的绝对的便利与优势。


欧洲专利组织 (EPO) 就和 CTM有点不同。EPO共有38 个成员国。但并不会自动为申请人在 38 个成员国取得专利注册保护。申请人能够以单一的律师费,语言, 申请和审核费用,向欧洲专利组织提出申请。在专利申请核准后,再指定欲取得专利保护的成员国。每一个成员国都得缴付不同的指定费用以取得相关专利注册。


其实这已经是很好的便利。因为如果不通过这系统,而分别在不同的欧洲国家申请专利就必须支付各别国家的律师费,申请费和翻译费。但是在EPO的制度下,只需要聘请一名受认证的专利律师,也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申请费用。


英国脱欧对知识产权的影响


先说说对商标的影响。英国最终若脱欧,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额外的商标申请开销。


现有的欧盟商标拥有人也许得在英国分别重新申请商标注册。还没申请商标的企业将来在欧洲拓展业务时,也许就要额外花一笔费用来分别注册在英国和欧盟的商标。


至于专利方面,欧洲 25 个成员国正在筹备统一的专利注册制度 (Unitary Patent)。在这项新制度下,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覆盖25 国的专利。相比之前的EPO,统一专利注册能提供更加便宜,方便的程序。此外,也会成立专有的欧洲专利法庭 (Unified PatentCourt),统一审理各国的专利法律纠纷。各国计划 2017 年正式推行这项新制度。因此大家都正期待这项新制度所带来的便利。


可是如果最终英国选择脱欧,这项酝酿数载的新制度必定触礁。即使制度整体不受影响,至少也会导致延迟实行。


此外,英国脱欧对知识产权法的影响肯定不是立竿见影。在过度期间,会形成法律上的许多不确定性。英国之前多年的努力协调欧洲的法律也许会前功尽弃。


希望英国人民能再三思其中的利与弊。




免责声明:    以上资讯只供分享及参考并非正式法律意见。读者可依据自身情况再咨询作者或其他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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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18 08: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麦当劳的商标保卫战


麦当劳最近在欧洲的商标保卫战又胜了一仗。

McDonald’s vs MacCoffee


据报道,一家新加坡公司 FutureEnterprises于 2010 年在欧洲成功注册 MacCoffee 为欧盟商标,用于食品和饮料。美国麦当劳(McDonald’s) 之后向欧盟商标局申请取消该 MacCoffee 的商标注册。原因是麦当劳在更早前在欧盟商标局注册了“McDonald’s” 和其它12 个冠有 “Mc” 和 “Mac” 的商标。


2013 年,欧盟商标局批准了麦当劳的申请。之后,Future Enterprises 向欧盟法院上诉,要求推翻欧盟商标局的判决。今年 7 月初,欧盟法院驳回 Future Enterprises 的上诉。


法院的原因是MacCoffee 商标和麦当劳已注册的商标在发音和概念上是有一定的相似度,归咎于大家都冠有 “Mac” 和 “Mc” 元素。此外,法院认为即使 MacCoffee 和麦当劳售卖的产品不一样,但是各自的产品还是有关联的。比如说,MacCoffee 说售卖的冰淇淋,英式小松饼和三明治都有可能直接售卖在麦当劳的快餐业务上,而且双方都是服务
同样的顾客群。


因此欧盟法院赞成欧盟商标局的分析,MacCoffee 的使用是不当的利用麦当劳商标所享有的商誉。基于上述理由,麦当劳胜诉,MacCoffee 的欧盟商标注册须被取消。


现阶段 FutureEnterprise 还有一次上诉机会。而且大家必须理清的是,这场官司仅仅是针对取消 MacCoffee 的商标注册,暂时不会影响 MacCoffee 产品的销售。因为如果麦当劳想禁止 Future Enterprise 售卖印有 MacCoffee的产品,还必须在提出另一场官司。

McDonald’s vs McCurry

看了以上的案例就让人们联想起麦当劳在马来西亚和 McCurry 在 2001年 到 2009 年间纠缠的商标官司。在这起官司,麦当劳原本在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胜诉,可是在上诉庭却马失前蹄。


虽然说麦当劳也是因为McCurry 冠上了 “Mc” 而提告,可是所涉及的法律却与以上 MacCoffee的案件截然不同。


当时麦当劳并不是针对透过商标注册,而是透过普通法 (Common Law) 的商业假冒原则(Passing Off) 起诉 McCurry。在这个法律原则下,所考虑的不仅仅是商标本身,还有其他商业上的周边考量。比如说双方的招牌设计,营业手法都不一样。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双方所售卖食品都不同。麦当劳买的是西方快餐,而McCurry 售卖的是印度本土食品。


此外,马来西亚上诉庭也注意到了双方所服务的客户群也不一样,即麦当劳的客户主要是年轻人或小孩,而 McCurry 的客户主要是成人或年长的一群。因此法庭认为,不能单纯的因为冠上了 “Mc” 就该被视为不当的利用麦当劳的商标。因此最终麦当劳败诉。


其实麦当劳在世界各地掀起商标保卫战并不是新鲜事,结果有胜有败。这是因为每一个国家的法律标准和案件的事实都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再大的企业也应该尊重各国当地的法律。


因此不少跨国企业也如麦当劳般战战兢兢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积极争取从每一个角度注册和保护知识产权,一看到有侵权者不论大小就立刻采取行动。因为如果在时机和策略上有误失去的就可能一大片的市场,这不是一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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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麦当劳的商标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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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18 01: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awrence311 发表于 30-6-2018 11:14 PM
你好!理论上所有商店都应该注册,免得品牌被别人抄袭或者捷足先登注册起来

你好,楼主
请问一个课程如何注册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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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18 09: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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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9-2018 1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Ilearnace补习 发表于 5-9-2018 01:48 AM
你好,楼主
请问一个课程如何注册知识产权

你好,不好意思,迟回覆了。

简单的说,课程的内容可以注册版权,而课程如果有特殊名字或者 Logo 可以注册商标。版权和商标两者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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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9-2018 1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客气,也谢谢你抽空阅读。大家交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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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10-2020 1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311 于 14-10-2020 12:52 PM 编辑

从肥肥蟹风波认识商标许可


最近 Signature 肥肥蟹 (简称 Signature)的停业,掀起满城风雨,伤透了不少投资者和饕客的心。停业消息传开后,肥肥蟹总店与原创办人急忙澄清与 Signature的关系,声称因为不了解 Signature 的营运模式,仅仅授予了商标的使用权给 Signature,并没有参与对方的运营,如今已经终止了使用权。虽然我们无法评价谁是谁非,但是不妨借此机会探讨商标授权是怎么回事。


什么是商标授权 (Trademark Licensing)?


商标拥有人能授予其它人使用商标的权利,并收取许可费 (Licensing Fee)。 这是注册商标的另一大好处,一方面商标拥有人能开源,另一方面被许可人 (Licensee)也能借力于现有商标的盛名,达至双赢局面。


商标授权的模式众多,其中比较普遍的是以下模式。


独家许可 (Exclusive Licence),即商标拥有人让被许可人享有商标的独家使用权利,即拥有人不会再委托其他被许可人。有时甚至连商标拥有人也不会使用该商标,将商标使用权完全委托了给被许可人。


一般许可 (General Licence), 商标拥有人能同时委托多位被许可人。


特许经营 (Franchising), 除了商标,原拥有人也授予了经营模式,在运营上为加盟商提供许多支援,同时为了保障品质,也会有许多限制。但是,根据马来西亚 1998 年特许经营法,特许经营必须先注册,方能开始招揽加盟商运营。


没注册的商标能授权吗?


理论上还没注册的商标,仍受普通法保护,也可以授权别人使用。但是名不正则言不顺,一旦遇到侵权,没注册的商标在维权上还是难免处处掣肘,无法有效保护原拥有人和被许可人的权益,因此尽早注册才是上策。


即使授权已注册商标,也不应该草率处理,必须签署合约保障双方。不少人随便把商标让人使用,认为定期有钱收就好,殊不知 2019 年商标法令阐明未经书面签字的商标是无效的。进一步说,即使签署合约,也必须仔细斟酌合约里的条款。


慎防被许可人背地里注册


一些被许可人会背着拥有人私自把商标注册在自己名下,无论善意还是恶意,拥有人都应该在合约里订明被许可人不得这么做。即使因为某些原因允许了,也应该为自己保留后路,一旦被许可人违约或是合约终止了,必须把拥有权转让回给拥有人。




为了声誉 保留管控权


商标说到底就是声誉,  拥有人即使没有参与运营,应该在运作或者品质上留有一些管控权。免得被许可人干了不得体的事而 毁坏了商标的名誉,拥有人却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一旦发觉不妥,应该果断的终止合约,甚至采取法律行动。



拥有人不为被许可人的行为负责


一般商标许可协议,双方的法律身份地位都是独立于彼此的,因此商标拥有人是不需要为被许可人的行为负责,除非许可合约里有就这一点作另一番阐述。但如果被许可人有不法行为而商标拥有人也参与其中,那就另当别论了。


话说回来,即使拥有人不需要负责,许可合约一旦签上,双方的命运已在同一条船上。商标的声誉如果让被许可人毁了,惟拥有人也难独善其身。



免责声明:        以上资讯只供分享及参考并非正式法律意见。读者可依据自身情况再咨询作者或其他专业人士。
转载: 从肥肥蟹风波认识商标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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