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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魔,為小三殺妻子女兒3人沒判死刑
2016年09月20日06:40
外遇竟殺妻女3人,人神共憤!
《蘋果》報導,判決指出,張鶴齡(49歲)與蔡婷宥(歿時36歲)結婚育有二女,
但2004年間他卻與人妻蘇玉真婚外情,還離家與蘇女同居,張妻將此事告知蘇女丈夫,
引發蘇女不滿,慫恿張男「有種就把你老婆幹掉」。
張男不堪蘇女刺激,遂與蘇女研擬殺妻計劃,2006年4月11日凌晨,
張男用登山繩梯從大樓屋頂垂降到15樓自家陽台,
潛回屋內用沾乙醚的布摀住妻子口鼻悶死她;當時12歲長女剛巧起床如廁,
張男擔心事跡敗露,再悶死長女及8歲小女兒,行兇過程中張男手機持續與蘇女通話,
讓她全程掌握進度,就連張男悶死女兒時喃喃說:
「爸爸對不起妳們!」蘇女也聽得一清二楚。
全案起初被認為是意外或自殺事件,但蔡母堅稱女兒遭女婿殺害,法醫解剖三人屍體,
果真從其血液、體內驗出乙醚,檢警暗中監控張男及蘇女,張男一度避走中國,
時隔1年10個月他以為鋒頭過了返國,檢警拿出兩名幼女慘死的照片,
他才崩潰認罪稱:「我是著了魔的畜生!」張男殺妻部分,
4年前被更三審判無期定讞入獄;殺2幼女部分6度被判死,
但屢被最高院發回要求查明是故意或過失、有無教化可能、
是否符合《兩公約》所指情節最嚴重犯罪。
更五審認為,「虎毒不食子,張男殺兩幼女令人髮指」,但屬臨時起意且已深感痛悔,
加上警察大學心理鑑定認為,他有復歸社會的教化可能性,因此將張男殺兩名幼女部分,
首度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刑十庭昨終於駁回上訴,讓張男免死定讞。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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