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遗嘱为你和你爱的人带来的效益!
它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清楚说明你的意向来分配遗产和保护你未成年子女们的权益。
为何要订立“遗嘱”? 在此我们大略讨论立下遗嘱的好处,并将之归类如下: (一)有了遗嘱,我们提供自己对遗产的分配与处理,假如没有遗嘱,法律将依据程序来分配与处理遗产,往往会事与愿违。在法律程序下,未婚的配偶、私生子女、年迈的亲戚,以及生活上需要我们支援的人士,将不获分配我们的遗产。 (二)我们可以行使本身的权力,委任我们属意的人管理我们的遗产,执行我们的意愿,以保护我们关爱人士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避免发生有关遗产管理权力的家庭纷争。 (三)在配偶先我们而去、或者我们身为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预先为年幼的子女委任监护人,以防我们不在人世时,年幼的子女尚有人监管,负责他们的起居,健康以及教育。 (四)有了遗嘱,我们不须担保人以获取遗嘱认证(Probate)。若无遗嘱,需要两名担保人提供管理遗产的财产担保。这些财产担保的数额至少必须等于未扣除开销前遗产的总额。因此,无遗嘱将导致遗产管理的延迟,有遗嘱则可减少拖延的问题。 (五)申请遗嘱认证的费用,一般比申请遗产管理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较少。
(摘录自星洲经济网部分讯息:201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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