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ifeng.com/a/20161124/50310073_0.shtml
原标题:香港货柜码头现9辆装甲车 海关展开调查
中新网11月24日电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葵涌货柜码头发现9辆装甲车,海关正展开调查。
据了解,海关人员23日下午在码头检查货柜箱时,发现9辆装甲车,同一批货物中也有其他爆炸品,怀疑有人走私军火,于是将该批物品扣留调查。
据了解,该9辆装甲车在一艘由台湾开往新加坡,途经香港的货柜船上,抵达香港货柜码头时,原本不打算卸货作转运或出口,属于过境性质,但不知何故将货柜卸下,海关收到线报,调查时被发现。
消息指,海关正调查装甲车出口地,货主的身份和报关内容,以及这些军用物品的最终目的地。
根据香港《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装甲车、坦克车等被列为战略物品,无论是进口、出口,抑或属过境物品,必须领有由香港贸易署署长所发出的许可证。任何人违反或没有遵从条件即属犯罪,可判处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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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申报就是违法,如果货物拿不回完全是船公司自己的事...物主找托运者问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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