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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6 08: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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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6 09: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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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所以我前面說了 如果國陣或民政或巫統 想要為KOMTAR找一個切入點,最合適的不就是質疑州政府RFP的程序了。
直接用圖表比對檳城與國外公開招標的程序有什麼不同,檳城的公開招標裡面究竟有什麼問題,或不足之處需要補強。
好比以前好幾個被民政炒作起來的議題,州政府一句「我們都是公開招標,聯邦沒有,而且檳城還獲總稽查師讚揚。」
馬上就把國陣打趴... 他們也完全沒有立足點反擊。
講白一點民政巫統每一次對任何議題的切入點都很怪,甚至反普世價值...
題外話:Kaffa的事情,市政府一句「馬華等人應該提倡法治社會,而不是維護犯法的行為。」
馬華的反擊竟然是:「你看其他商家都有犯法啊,你又不去抓!為何只開kaffa罰單,馬華全力支持Kaffa,反對政治迫害!」
我覺得可能是他們根本低落的表達能力:「市政府應該全面加強執法的力道及範圍,不能只讓特定的少數受懲罰,導致商家之間在同一法律上得到不同對待。這才是維護法治社會的基礎」這樣講不就好一點嗎?什麼馬華全面支持Kaffa,光這句話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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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6 09: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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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裡面有一些商業交易吧。
畢竟OWG自己出鉅資疊高兩樓層,一方面也算是幫助KOMTAR增加建築的使用空間。何況這種舊高樓工程擴建本來就不容易。
我也覺得Komtar本身根本沒錢做。
租金多少,就又回到了RFP本身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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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6 10: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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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透明的rfp没错是会给州政府带来最大利益。
问题是,如果有几份rfp一起进来,对投标者的利益肯定是削皮削骨。
杀头生意有人做,如果一家公司拿到这张剩下肉屑的工程,商人的智慧永远比政府官员厉害,怎样钻lubang,他们懂。
所以这种rfp表明看起来是官民赚完,但是实际操作起来,我只能说道只高一尺而已
国阵,不管马基华基还是印基(这样叫爽下),除了mum mum水准达世界级外,其他事情都是废的。
公开招标的问题,我只能说,任何律法不彰国家/地区的撇步,这里都玩得出神入化。
(不然你以为槟城的华人废的啊?非土著只标到6%的工程?)
卡发咖啡的事,我还是要重复我说的话,一旦要求小贩小店甚至五星酒店100%符合条例的话,我们最少2个礼拜不用出门吃东西。
(看到报馆FB贴下的回复,左一句没有犯法就不用怕对付,右一句卖华仔不要做戏,我只能哀叹,什么样的人民就投/养出怎么样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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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6 10: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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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敌对政党加入战场就一定好戏连场。虽然他自己说不是骅党员,槟城港务局主席还悬赏RM100,000 ,说谁可以拿出证据证明他是骅党员,就拿赏金。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槟城政府跟商家走得越来越亲近,愈来愈多官商勾结的产品出现,除了这个主题,租借脚车的计划也是一单官商勾结的新产品,陆续还会有更多。
就好像你之前所说的,有康头的计划走先,没康头的,只喊不干,每一届大选时候可以拿来重新翻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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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6 1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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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6 03: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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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齊天大勝猴賽雷 于 28-12-2016 04:13 PM 编辑
如果你是說公開招標會導致施工的品質下降,這件事情好像之前被章英提起過,比如某些修路的工程。
之後市政府的回應是將加強工程的驗收部份,過後實際變得如何就不得而知。
不過公開招標是絕對得進行的,不能往回頭路走,也是唯一可以杜絕國陣/巫統的那套。
該做的是改善公開招標的制度,如果民政或巫統看到什麼問題就該提出來,畢竟他們聯邦及州都曾當政,有經驗可以比大眾跟容易看出端倪。
據我知道的公開招標,得受檢驗不外乎就是競標公司的工程履歷、財務狀況,及開出的工程價;完成後再由市政府做最後的驗收。
如果得解除大眾的質疑,比如非土著只有6%這件事情,改善公開招標應該就是以下吧:
1. 加強審核程序的透明度及獨立性,如引入第三方獨立單位或網路公開相關資料。(
2. 工程進行階段就是市政府如何加強監督確保工程品質得到保障。
3. 最後的驗收更是重要。
4. 還有就是保證維修及保養的期限及條件。
5. 另外就是黑名單咯。
不過我不是相關人士,也只能講爽哈哈哈~
無論如何,公開招標得繼續,透過程序的改善來完善這個制度,解決你提出的那些問題。除非提出一個比公開招標更好、更公平、更正義、更有效的制度來取代,否則就只能往這方向走。
Kaffa事件有兩個層面:一就是法治社會,二就是飲食業者的衛生要求。馬來西亞未至於崩壞到像其他第三世界那麼糟糕,就是大家違法後哪怕不服,但還是會默默接受,雖然只是很膚淺地不想再被罰錢之類的。這種守法精神是基本維持了馬來西亞基本層面的社會秩序,不然以我們公民的素質,早就世界大亂了。
法治社會,只要所謂的法條不是惡法、即不是違反人權、憲法下涵蓋的民主自由公義等,大家就得遵守。這個很危險所以不能打破,那怕大家會說就只是路邊賣個吃的東西,搞到那麼嚴肅幹嘛!?但這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基本原則。要求飲食業者得擁有相關的衛生條件,不是惡法,所以飲食業者得遵守。至於執法單位未能全面確保所有飲食業者都遵守相關條例,如僥倖心態或鑽漏洞等,這是執行面的問題,得改善它而不是放棄它。
至於對於飲食業者的衛生要求,站在業者的角度是說,我只是開小店根本達不到100%的乾淨。但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卻是,既然你要販賣食物,我當然得確保我所食用的食物是100%安全衛生的。馬來西亞或檳城還鮮少有消費者上庭控告飲食業者,但隨著公民意識的提高,往後食物裡面發現小強,或進過廚房發現很髒,或吃了拉肚子,就不會像現在這樣消費者自認倒霉看看醫生拿拿MC那麼簡單了。
既然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的條例存在,所有業者都該遵守,因為這是做為業者的基本責任。大家都知道以現在執法單位的人手、力道、覆蓋範圍;當然有很多業者會有僥倖的心態;但難道大眾就該以此而全面放寬對飲食業者的衛生要求嗎?如果飲食業者覺得相關衛生條例不合理,就該站出來反對並說服大眾說,例如某條例被廢除了,但食物的安全還是獲得保障。坦白說,如果我們的衛生條例都放得很高了,卻還是不斷發生業者的廚房環境或食物處理過程很糟,如長蟲發霉老鼠蟑螂等等,如何想像我們放低標準之後的後果?
當某些咖啡店或業者可以取得市政府A等級、B等級或C等級整潔度評級的時候;為何某些業者的營業環境會很噁爛呢?我親眼看過!~!
做為消費者大家都有權要求所有飲食業者都能提供衛生安全的食物,而不是說得過且過地覺得,很難啦沒關係啦tidak apa的心態。
話說Kaffa的廚房整潔取得88分的高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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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6 04: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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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說 bike sharing system是官商勾結??
有什麼傳言?(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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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6 05: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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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23日訊)位於峇都丁宜映夢苑(Moonlight Bay)附近海灘,號稱亞洲首個海上主題樂園的“潮野世界海上冒險主題樂園”,從開幕迄今10個月以來,因面對氣候影響,強大風浪破壞部分設施,導致經營公司決定暫關樂園,直至進一步通知。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226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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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16 12: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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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16 12: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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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齊天大勝猴賽雷 于 29-12-2016 12:53 AM 编辑
你說改善公開招標程序這件事情,就是馬華民政應該提出的疑點啊~~~~~~
奈何他們做為反對黨卻一直往很奇怪的切入點去,悲憤!!!
本身很厭惡六萬年這一詞,華人優越感是時候除掉,華人一堆也是爛透了LOL
F工程之前有被解釋過,好像是卡在聯邦條例裡面,不太記得細節了。
我本身對市政府的條例不是完全了解,不過據我了解他們對街邊小販跟店鋪商家是兩套不一樣的管理方法。
用kaffa餐廳跟小販做比較不太公平,雖然我個人是徹徹底底贊成把小販都遷入Food Court或集中在Hawker Corner以利管理(我應該會被標籤為反本土文化的恐怖份子呵呵)
但基本的衛生要求是大致一樣的。
無論你怎麼說,還是回歸到執法單位的覆蓋範圍及如何達到全面「公平」的執法。
至於你說街邊小販違法問題,不止馬來人,你去馬來或英文論壇看,一堆種族主義份子還不是一直罵大路後一堆違法的華人小販及建築結構,還有New lane封路更是被罵死~~
唉民主是雙面刃啊~ 如果某區域的小販數量過於龐大,市政府確實「不敢」碰他們,無關種族,只關選票。
但我本身堅持對於餐廳及店鋪的執法水平不能降低,只要他們的執法是以全面掃街式地對店鋪商家進行,每一家都用一樣的評分標準,就可以說服我。
至於街邊小販及街邊小販的違法結構則是城市管理的另一個面向了。如果你硬是要說一樣,我就得以小販是人民做小本生意的最最最底端做反駁,是可以光明正大用「餬口」一詞的行業;不是那些開餐廳,有錢租店老闆說的「餬口」哈哈。算是人民討生活的最後一條防線,所以變得非常敏感,市政府一有動作,就說打破人民飯碗。
好啦,我知道你要說很多街邊小販年賺百萬,我知道~~~~~哈哈哈 這點我無法反駁(崩潰)。
要如何戳破這些偽裝成窮人的小販,又是另一個技術問題了!
我只求一個鐵腕市長及源源不絕的市政府財力,各區買地買建築,把所有小販都遷進food court或hawker corner,然後將往後冒出的街邊小販趕盡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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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16 10: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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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贵哦 基本上如果一家四口就要rm296了,等于奶粉12包
我还是买奶粉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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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6 08: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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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少写了一点
“州政府一句「我們都是公開招標(只限土族),聯邦沒有,而且檳城還獲總稽查師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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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6 05: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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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为何价格表,用 MyKad 的票价是用马来文写,为何不直接写RM98或RM50?是怕外国人知道价钱差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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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6 05: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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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一切訴諸種族覺得不妥就該回到制度及程序本身去做改善
而且我有朋友標到無數個州政府工程...而他們都是你所熱愛並忠貞的中華民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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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6 06: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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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7 0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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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7 0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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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7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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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mtar确实该是要改进的,记得小时候,Komtar确实是全岛唯一的购物地标,1Stop建立后Komtar就逐渐走下坡,然后接下来几年,商场一间一间开,旧式商场经不住竞争,有些也倒闭,或者半死不活的样子。但Komtar依旧还在,只是荒废程度更加严重了,算起来我也超过20多年没有去那边了。
如今政府引进财团,进行翻新,维修,和增加景点,确实是非常好的做法,毕竟Komtar乃槟城的经典,他头上有国父的光环,也代表着敦林仓佑,所以Komtar不可以失败。
至于景点费用,见仁见智啦,刚刚开始当然是贵,过段时间如果有优惠才去吧。
还有,政府和Komtar管理层何不仿效台北101,在庆典时燃放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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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7 05: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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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恨这些王X蛋。
多走几步路都懒。 还有一些是明明multistorey car pak楼上还有大把空位, 但偏偏就喜欢停在低层的yellow box里。 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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