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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或家里关係要杀生,怎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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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7 12: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或家里关係要杀生,怎麼办?

常常有人因为工作或家里关係要杀生,譬如工作与实验有关,要用老鼠、兔子、猴子等有情做实验,以及实验以后要观察,乃至将牠们安乐死等等;又譬如在菜市场工作,本身从事动物贩卖以及宰杀的工作,每天宰杀很多有情以餬口;又譬如家里从事鱼塭养殖工作,每天需要喂养鱼、虾等有情,於喂养一阵子之后,将牠贩卖给大盘商、中盘商以及摊贩等等;又譬如自己从事餐饮业,每天提供新鲜鱼货让人挑选并且宰杀及烹飪有情等;又譬如从事园艺有关的工作,要用农药喷洒植物消灭害虫、病虫等;又譬如在家的女菩萨需要烧饭煮菜,由於家人不吃素,需宰杀、烹飪有情给家人食用等。诸如上面所说,都是与自己工作上或者生活上需要宰杀有情,自己又学佛,该如何自处?倒是让一些新学菩萨困扰了许多,因此藉这个机会来加以说明。

首先谈的是什麼叫作杀生?所谓的杀生,就是杀害有情的生命,不让牠活下来。如 佛在经中开示:「众生佛性住五阴中,若坏五阴,名曰杀生。」(《大般涅槃经》卷7)佛已经很清楚开示:将众生的五阴身灭除不让牠活下来,就是杀生。既然知道杀生就是将众生五阴身灭除,因此学佛人不应该随便杀害有情,因为「种如是因,得如是果」,不能不慎!

然而在人间,到处都可以看见杀生的事不断的发生、不断的重演著,使得杀与被杀的事一直无法化解。所以学佛人应该瞭解「冤家宜解不宜结」,不应该随便杀生啊!然而一旦发生杀生的事情,佛弟子应该知道:杀生所造的业轻与重,以便未来能够化解。在佛法里,佛告诉佛弟子们:「要成就某一种业,端视三种条件来论定他所造的业是轻、是重,那就是根本、方便、成已。」所谓的根本,就是起心动念。套现在的话语就是「动机」,这个动机很重要,它能促使有情生起动力去规划、去完成某件事。譬如某甲起了杀人的念头,就会促使某甲去构思、去规划、去设计杀人的种种方法,来达到杀人这个目的;这个杀人的念头—这个杀人的动机—就是根本。所谓的方便,就是施设种种方法,去达成所要完成的目标。譬如某甲或者某甲派遣某乙用刀、枪、毒药等方法来杀人,像这样透过自己或者别人,使用种种杀人的方法来完成杀人这件事,这就是方便。所谓的成已,就是达成目标。譬如某甲将某乙杀死,而某乙也确实被某甲杀死了,像这样某甲将某乙杀死,就是成已。以这三种条件来判断、来决定所犯的业是轻、是重。譬如这三种条件都犯了,所犯的业很重;以现在的法律而言,乃是蓄意杀人,不论是主犯或者是从犯都是很严重的罪,乃至有的国家会判死刑。同样的道理,在菩萨戒中,如果具足这三种条件杀人,乃是犯菩萨十重罪的杀人罪;像这样的人,就算他是三贤十地的菩萨,一切果位皆失,死后会下堕三恶道受无量苦,其果报非常严重,不能不慎啊!又譬如有人犯根本及成已,但是没有犯方便;或者有人犯方便及成已,但是没有犯根本;乃至有人没有犯根本及方便,但是有成已等等;像这样的罪,没有同时犯三种罪来得严重,这是因为所犯的条件仅是或二、或一,不一而足,没有同时犯三种来得严重。这样的道理,犹如世间犯过失杀人与蓄意杀人一样,法官判过失杀人比较轻,判蓄意杀人比较重。

以此三种标準来简择自己在工作上或者在生活上所犯的罪轻与重。譬如在实验室作动物实验而杀生,像这样以利益人类为前提,以及遵循既有的规定及设备而作,没有犯杀的根本及方便,但是有杀的成已罪;应该於杀生后或半小时内、或一小时内为牠们作三归依,并将其为人类捐躯的功德迴向往生善处。如果你已受菩萨戒,仅是犯轻垢罪,不是犯重罪;所以每次布萨前,只需要在 佛前责心懺,或者面对已受菩萨戒一人对首懺作懺悔,不需要面对四人的对众懺。又譬如在家里的女菩萨需要为家人做饭,由於家人大多不吃素,需要宰杀及烹飪有情给家人食用,一般而言没有犯根本罪,但是有犯方便、成已或二、或一,不一而足,端视当时的情形而定,所以相对於杀业而言,是比较轻的。同样的道理,其他在工作上或者在生活上杀生时,可依此三个标準—根本、方便、成已—来简择,就会很清楚自己所造的罪轻与重了。

虽然知道能够不造杀业最好,但是有一种情形却是造了杀业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多生功德,那就是菩萨为了大众的利益著想而不是为自己,纵使犯了极大的杀业,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多生功德。譬如 佛在经中曾开示:「在过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以前,有佛出世,号欢喜增益如来,十号具足。於欢喜增益如来般涅槃后,其正法时期最后四十年,有一觉德比丘持戒严谨,能宣说九部经典,制诸比丘不得畜养奴婢、牛、羊等非法之物。可是破戒比丘们不愿被戒律束缚,想要加害觉德比丘。当时的有德国王听到这个消息,为了护持觉德比丘,於是到破戒比丘的地方,与破戒比丘们共相战斗,使得觉德比丘免於被破戒比丘加害。然而有德国王因为与破戒比丘们共相战斗,导致全身上下被刀剑所伤,没有一处是完好的;这时觉德比丘讚叹有德国王:是真正的护法者!有德国王听了以后,非常高兴就死了;死后往生阿閦佛国,成为阿閦佛国座下声闻第一弟子。觉德比丘后来也往生阿閦佛国,成为阿閦佛国座下声闻第二弟子。」接著 佛开示:「如果正法欲灭的时候,应该像有德国王一样,牺牲自己的生命努力去护持正法,其所得的功德不可思议。」佛已经很清楚告诉大众,佛弟子们应该护持佛的正法,让佛的正法能够永续延传,乃至为了护持正法而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这样的护持,能够累积很大的福德,可以作为未来成就二乘菩提的资粮,乃至成就大乘菩提的资粮。

又 弥勒菩萨曾开示:「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於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於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瑜伽师地论》卷41)弥勒菩萨开示:如果菩萨受持清净戒律,为了利益众生,於所犯的性罪少分现行的时候,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有很大的功德。譬如菩萨看见盗贼为了钱财而杀害许多众生时,或者这些盗贼要杀害声闻、缘觉、菩萨时,或者有人要造无间地狱罪时,菩萨看到这样的情形,就会思惟:「我若断了这些众生的生命,自己就要下堕地狱受苦;如果不断这些众生生命,这些众生就会下堕地狱受无量苦;我宁可自己下堕地狱受苦,也不愿意这些众生下堕地狱受苦。」菩萨这样思惟之后,怜悯众生的缘故而断了他们的生命,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有大功德。以此準则来看待菩萨戒律,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有大功德。从这里可以告诉大众,菩萨之所以为菩萨,不仅要知道戒律的遮止,也要知道戒律的开缘,才不会被戒律绑得死死的而不知道应变。

说到这里,后学要特别强调两件事:第一件事,应该以 佛开示的「根本、方便、成已」来简择自己在工作上或者在日常生活上所犯的罪业,来判断自己的罪业轻与重,千万不要明知而故犯,反而造下更严重的罪业。第二件事,菩萨是以众生的利益来考量,也就是为了利益众生而不是为了利益自己而犯罪,这也是佛门所说的开缘;这样的开缘是有条件限制的,不是没有限制;像这样开缘所犯的性罪,非但没有违犯戒律,反而有大功德。如果不是为了利益众生而是为了利益自己而犯罪,不仅违犯戒律、没有功德,反而造了更严重的罪业,未来要受无量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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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017 01:2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类都是罪恶的根源,本身也意识到,但谁也改变不了,除非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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