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832|回复: 6

一段云 感动人心的亦舒爱情小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9-2-2017 09: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很久之前,某一个晚上,病在台北,与刘午琪说话,小刘这人很有点意思、咱们在说男女的事。

    我很寂寞的说:“……也有女孩子去留学,那男朋友等她三四年的……”

    小刘忽然淡然打断我说:“那只不过因为他没有碰到更好的!”这样的爽快,就把一切浪漫否定了。当时我怔住了很久,这么好的话,真正少听见呢,是以一直牢记至今。除却巫山不是云,不过是因为巫山的云最好,若有好过巫山的,那人也就不呻吟了,也就快快乐乐的过了,也就忘了巫山了——都是这样的吧!他记得这

    一段云,不过是因为他没有找到更好的。我不能写自己也不相信的故事,是以我的故事都有点乏味,这是一段云的故事。

    星期日下午三点半,宿合静得像配音间,所有的人都出外跳舞唱歌看戏去了,我常常怀疑我是惟一走不开的人,因为我是一个紧张的人。我连吃一杯茶都比别人紧张,更不用说是做功课了。赶好功课,我还要写稿子,熨衣服,想到做不完的工作,简直要尖叫一声了,吞枪自杀。我站起来,在房间里走动几步,然后洗一个杯子,预备冲咖啡喝。来到了英国之后,我的生命靠无数的咖啡支持着,一杯又一杯,一个一个的星期日下午,有时候也抱着电毡说:“如果没有你,日子怎样过……”不过也过了。有一次看《读者文摘》,那里头说:“你是不是一个太紧张的人?是不是想一个人身任数职?是不是略有空闲便有犯罪的感觉?”我连忙把书扔在一旁,继续我的工作,忙得发疯的时候,往往有种异样的痛快感。我想我已经心理变态了。

    我狂喝咖啡,再在我那张木椅子上坐下来。翻开笔记。真是飘零到此,只好认命。荷顿先生说:“做人……总不能满足现实。我在剑桥的时候,惟一的愿望是做辩护律师,现在教了书,总还是奇怪,如果没有改行,现在会怎么样?……或者在美国维斯康辛州,有一个十全十美的人在等着你,你去不去呢?”我记得我说:“如果他一定在维斯康辛,我自然肯去,只是他在哪里呢?也许在乃济里亚呢?太累了。”

    人家读一次书比我读五次好,我的毛病是心不在焉,太紧张了,太多心事要想。我不喜欢胡混胡混的安逸,所以我常常清醒的痛苦着。真的痛苦吗?并不见得,下星期六,约了黑人荷根去打“死过去”球,这种球,我约莫可以支持五分钟,球一出去,反弹过来,不是被它弹死,就是再拍出去,如果接不到,就只好满场逃,抽筋。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敲我的房门。

    我一乐,居然有人来看我了,楼下的广播电台并没有叫“外找”,由此可知不过是这宿舍里的人,但是有人说说话,也是好的。想起以前,真是“忆昔午桥桥上饮,坐中都是豪英……吹笛到天明”这样的境界,现在不过是些长不大的人,隔壁女孩子大减价买件大衣,她没有,便跑来诉半天苦。

    我高声叫,“是,请来。红玲?瑞玲?亚伦狄龙?罗拔列福?魅力王子?”我惟一的本事是黄连树下弹琵琶,且不管别人受不受得了。

    门轻轻的推开了。

    我张望着,我站起来问:“谁?”

    门又被推开多一点,一个女子走进来,站在门口,对我笑了一笑。

    我连忙说;“你找错了。”我坐下来。

    我不认得她,可是也忍不住上上下下的打量她。多么标致的一个女子,绒线帽、大围巾、一件短短的皮夹克,窄窄碧蓝的牛仔裤、靴子。一张脸是雪白的,有一种孤芳自赏的味道,虽然笑着,可是不像笑。

    这里并没有这样的人啊。

    她问:“你是亦舒?”

    我愕然点点头。

    “我是找你的,有空吗?”她问。

    “找我?请坐。”我诧异的说,“我们未曾见过。”

    “是,我知道。”她说,“有人告诉我你住在这里。”

    “什么人?”我稀奇的问,“在这里我并不去。什么人?”

    “不能告诉你。”她笑一笑,“打听了很久才知道的。”

    我看她一眼。真鬼祟,到底是什么事呢?

    “我……有一个故事要告诉你。”她说。

    我马上用手托住了头,我说:“我不是一个说故事的好手,有好的故事,说给我听也是枉然,你找错人了。而且我写的故事,看的人不多。”

    她坦白的说:“可是只有你在这里,并没有第二个写小说的人了。”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她眼睛是澄清的,宝光四射,多么好的一双眼睛!有很多人,相貌倒还过得去,一双眼睛,却浊得像浓痰。

    她笑了。一边问:“这就是你的房间?怎么这样乱?”

    我说:“其实不是这样的,说出来你不会相信,以前……我是一个有洁癖的人。现在就成了这样了,人是会变的。”

    她没有回答,一边替我拉好被褥,把脏衣服都归在一边,把鞋子一双双的放好,把书本搁回架子上去,杯子碟子都洗了。

    我说:“你叫什么名字?每个周末来一下敢情好,我就不必做那么多事了。”

    她笑着坐下,“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

    我让她吃香蕉,她不要。不要就不要,我自己吃。我问:“你以为我是怎么样的?我是个穷写稿的。”

    “你就毕业了吧?”她问。

    我吃惊的看着她,由此可知,我的事情,她都知道。

    她又笑,“你别害怕,都是你自己写在报上的。”

    我脸红了,解嘲的说:“没法子呀,这年头……赚钱要紧,能够写什么,就写什么……”

    “可是你还不要写我的故事呢。”

    我干笑两声,“你说来听听。”

    “我会告诉你的。”她说。

    我看着她。照以前的脾气,早不高兴了,一个陌生的女子,在我这么忙的时候走进来,批评我的作风为人,噜里噜嗦一大堆,说话这么尖锐。

    现在不是在香港。在香港我是不会做错什么了.在香港做人是要小心翼翼、万分警惕的,否则活不到二十四小时。可是到了英国,人就笨,所以在英国碰见刚来自香港的人,很容易就被人家吃进肚子去了,还黑墨墨的莫名其妙。我看着她,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令人心酸的一种美丽,不是一种快乐的美丽。

    “你的故事是什么?”我问。

    她从手提包里取出几本日记,一大叠信。

    我马上笑,掩住了嘴,我想:妈呀,多么像某某的小说,真可以写一本砖头书呢。怎么会有这样的妙事!再也不象的,太好玩了。

    那位小姐一睁眼睛说:“你怎么了?你跟你的小说与杂文一点也不像!看你真有点傻傻的,笑什么?”

    我吓了一跳,“嗳,你这个人,别这么凶好不好?做你男朋友有什么意思?”我还是不生气,笑吟吟的。“喂,你真是写稿的那个人?”她又问我。“可不就是区区小可在下。”我笑说。“你怎么老笑?一点没正经?我跟你说正经事!”

    我收敛了笑容。这女子太紧张了,做人紧张是没好处的,做人紧张是迟早要出事的,我静静的看着她。

    她居然向我道歉说:“对不起。”

    我居然说:“没关系。”

    她低下头,“这故事不是我的故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最近搬到一层房子去住,房间里有一张书内抽屉锁着拉不开来,我觉得可惜,找个锁匠开了。里面放了这些,我看了便想起你,拿来给你。

    我很惊异,“不是你的故事?”因她是个美丽的女子,我觉得有点可惜,随即又问:“可是谁把这些东西锁在抽屉里?”

    她白了我一眼,“当然是它们的主人,是个华人。”“可是他为什么没把它们带走?”我大惊小怪的问。“不知道。他不要它们了。你自己看吧?”“那个人在什么地方?”我问。

    她不耐烦的站起来,“我怎么知道?”

    我愕然看着她。

    她说:“真是失望,看到你真是失望,你根本不会写这个故事!’’她拉开门,竟准备走了。

    可是她的脚绊了我的皮鞋,那只皮鞋方头大耳,像只潜水艇形状,又够重量,她差点没摔死,我赶紧扶住了她。

    她又笑了,说:“你怎么穿这种鞋子?太笨了。”

    我据实答:‘‘我不懂穿高跟鞋走路,笨人只好穿笨鞋。”

    她忽然很温柔的对我说:“像你这样,马上可以结婚了,做人非得这样,不然结了婚也没幸福。”她停了一停,“我走了。”

    “喂喂!”我追上去。

    可是她已经急急的走了,像一只燕子似的灵巧,我衣冠不整,追不上去。燕子,像一只燕子。

    旧时王谢堂前燕。堂前燕,今天可飞到我宿舍来了。

    回到房间坐下,便不肯再做正经事,看起那日记本子与信件来。日记写得很好,很简单,信也很好,很简单。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信上贴着邮票,写着地址姓名,是封口的,没有寄出的,是第一个读者把它们拆开的。

    但是他搬家的时候没有把它们带走。为什么?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我”是写日记的人。

    (无端端被人进门来骂一顿、如果不把这故事写出来,就太划不来了。)

    我是一个最最怕寂寞的人。我没有研究过别人怕不怕。但我自己是最怕的,因为怕得厉害的缘故,所以只好默默忍受,我不能到处打锣宣扬我的寂寞,但是往往在宿舍窗前站好几个钟头,或是上床睡觉,梦常常是生活的影子,更加寂寞。

    对于人家这么容易找到伴,我是极表妒忌的,是一种纯粹、原始的妒忌,忘了自己的身分,忘了自己的年龄。我从前也有过一个女朋友,后来分手了,做梦常常是见到她的,醒来后一笑置之,我并不再爱她,然而因为静的缘故,入梦的往往是她。

    回想那是一次不成熟的恋爱,她也早已子孙满堂了。

    在一个圣诞节,我病了。因为伤风,我不肯去看医生,一直服亚斯匹灵。加倍的吃,吃得一二天,过量的原因,胃出了血,半夜起床,吐得一地,心中慌忙,以为吐的是食物,要走出房间,在走廊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里。真像拍电影一样,淡出:宿舍。淡入:医院病床。

    我躺在医院过的新年,护士给了一个手提无线电,我放在耳边听,听到气笛大鸣,是新一年的时候,心里倒有一种出奇的平静。这世界上就是这样吧,有些人幸运,有些人不幸运,现在我的处境,跟别人比起来,简直有天渊之别,说不定将来是可以翻案的,将来……嘿:在医院里十天,没有探访的人。有小孩子自儿童病房出来,在我床沿排队唱:

    “我们希望你圣诞快乐,我们希望你圣诞快乐……”

    我还微笑,有时候真不知道是几时学会这个窍门的——在不高兴笑的时候可以笑出来。

    我一直躺着,医生为我输了血。我也得数数我的好彩,如果在香港这么来一着,破了产也不够付医院费,只好卖身,现在是英国,落后有落后的好处,医生保证我一毛钱不用付。我就心安理得的躺着,解释了我假期没有地方可去的原委。

    我颇为用心考试,然而那远远。那是夏天的事情,现在春天还遥远无期呢。一个冬天就能磨尽人的壮志,这里的冬天是六个月的。虽然如此,我并不想回家,在一事无成的情况下回家,比打落地狗还要惨。

    天天有护士来替我抹身,她们倒是不怕难为情,我装得落落大方,可是她们格格笑,并且说:“一点体毛也没有,像只小羊般。”我又笑了。

    总比宿舍好,那些食物,那些人,那些书本。

    到过完新年,她来了。她穿着一条牛仔裤,褪色的,一件松松的芝士布衬衫,在腰间打一个结,她并不怕冷,头发短短,是个中国人,那样的头发只有中国人才有,漆黑乌亮,剪得短短,在耳后,可以看到戴着金丝圈的耳环,额上有一圈头发是烫过的。她并不怕冷,也许开了车子来,医院里的暖气又足。

    她没有转过头来。她正与一个黑人病人在聊天,说的是英文,发音非常的准,她耐心地安慰他。我知道她是一个义务到医院来探病的人。

    到她走到我的床畔,我看着她,她并没有天姿国色,但是皮肤非常白皙,五官很秀气,笑容可掬。你可以看得出她这种笑是诚恳的。

    她说:“见到同胞了。”

    我向她微微一笑。

    “是学生吧?”她问,“好好当心身体啊。”

    我又点点头。

    她问:“我可以为你做什么吗?”

    我摇摇头,为了免她太难堪,我开口说:“谢谢你。”

    “不用客气。”她说,“我是天天来的,有什么事、你跟我说一声就可以了。”

    “谢谢。”我礼貌的说。

    她走到另张床去了,她一定是信教的吧?这么博爱,有空在家什么不好做,到医院来工作。我是不喜欢黑人的,觉得他们粗鲁无礼,又噜嗦。我也不喜欢白人,头大,有自大狂,我也不喜欢外国的黄种人,永远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小心翼翼的受着不必要的气,我基本上不喜欢这世界,我改不过来。现在看着这个女子,她是多么开心,这么自得其乐,每个陌生的病人都像她的至亲友好一样,这样勇敢的笑着,对世界的挑战。这精神是什么地方来的?第二天她来了。使我难过的是,她竟自中国餐馆替我买了包子来,并且声明医生批准我吃,我默默的接过了,咬了一口。我胃口并不好,也没有想吃包子,来了这么久,这种享受不是穷学生可以常有的,我心里不过只有功课。忽然我的鼻子一酸,眼泪淌下来了,她并没有惊奇,只是一副温婉的表情,仿佛她知道这包子的后果,她令我很生气。我知道她的年纪要比我大一点,可是她也没有资格这么做。

    包子吃完了,我擦干了眼泪。

    她说道:“你爱看什么小说?明天我带书给你。”

    我淡淡的说:“我就要出院了,不用看。”

    她歉意的说:“对不起,那么我带点画报来吧。”

    我点点头。

    她果然带来了各式各样的画报,五彩缤纷的递给我,她的手指是白皙的,纤长的。我低声说

    “你对我太好了,谢谢。”

    她笑了,并不说话。

    我问:“你贵姓?”

    “我姓云。”她说,“好像是一个名字,所以朋友都叫我云。”

    “云小姐。”我称呼她道,“我姓宋,宋家明——

    她点点头,“你好好的休息吧,别想太多,出了院要保重身体,钱都还是其次的,最要紧的是健康。”

    她的好话,像一切好话一样,并没有钻进我的心。

    再过一天,我就出院了,我穿回了自己的衣服,站在门口,觉得脚步虚浮,故此等计程车,不再去乘公共汽车。云小姐来了,她开着一部积架房车,我向她微笑。她连忙停了车,走出来。

    “家明,你出院了?”她急说,“我送你回去,来。”

    我因为自尊心的缘故,坚决不肯。

    她笑,“你别孩子气了,我送你一程、有什么关系?”

    我才觉得再挣扎下去就小家子气,上了她的车子。

    “哪里?”她问。

    “不妨碍你吧?”我也问。

    “没有的事。”她笑,“这是我的工作。”

    我只好说:“勃灵顿街。”

    “啊,高塔宿舍,你是理工学院的,”她看我一眼,“年纪轻轻,做了硕士了?”

    我只是微笑,她倒是很清楚,高塔只有毕业生才可以住。

    车子很快的到了目的地,我向她道谢,她一直很温情很客气——是有这种人的,对世界有无限的热忱希望。

    我回了宿舍。那是一个星期日,下午。阳光居然很好,朦胧地照在我的书桌上,有一层金色的灰,一本参考书摊开着。我缓缓的躺在床上,医院里一切都有煮过的、消毒药水的味道,这张床有种亲切的感觉,可是寂寞不变的,我瞪着天花板,每个人照例的出去了,叫我往哪里去呢?自己一个人出去看场电影?到酒吧去喝一杯酒?看见单身的洋女人,带一个到宿舍来么?都没有意思。

    我默默的拿了毛巾去浴间淋浴,回房间换了睡衣,强迫自己睡了。

    也有同学来敲门,问候一声,就走了,英国人是非常各扫自己门前雪的。我睡在床上,反复思想,觉得人生真止于此,我又不会玩吉他,又不懂打毛衣,所以我没有排解苦闷的方式,我只好发愁。

    人是越来越寂寞了,以前活在大家庭里,多么热闹,大伙儿争着败家,明争暗斗,嬉笑怒骂,赌钱抽鸦片嫖戏子娶小老婆,孩子一个个生下来……

    这是有钱人的日子,钱花光了,一生也完了,不用动脑筋。穷人更不用动脑筋,没有钱想什么?

    现在就不一样,现在人太讲究上进。不是开玩笑,在家,羡慕我的人还真不少呢。去年妈妈寄一信来,上面写着:“儿啊,让我套大卫王的一句话:‘如今我的指望在乎谁?我的指望在乎你。’”我看了倒没有心如刀割,只是发了一阵子呆。

    呀,我愿意照顾她,可是我没有能力。我怎样能够改变他们的观感呢?

    留学好比一个黑社会,没有尝过滋味的人是不会知道内幕的,到过外国的人又有一种默契,心照不宣,也不多语,是以年年有人继续上当。想想真是可怖可笑。现在我因还没脱离苦海,是以只有可怖的感觉。

    我仿佛是睡着了。梦中又见到了以前的女朋友。那年她只有十八岁,雪亮的眼睛,贝壳一般的牙齿。我约了她在大会堂等,她是一个守时的女孩子,常常比我早几分钟,她穿一件米色扣布的短裙子,高跟鞋,转过头来一个微笑,我迎上去招呼她。

    天星码头的碧海蓝天,如真的一般,我迎上去叫她的名字,然后我便醒了。

    我躺在床上,天色已经黑了。应该是五点钟左右,不早了,也该到饭堂去吃饭。

    我在换衣服的时候,决定回家后约她出来跳舞。她一直喜欢跳舞。我可以很礼貌的请她出来,跟她说明原委。可以不理她有多少个孩子。

    饭堂的饭仍然一样味道,我默默的吃着。隔壁班的玲达见了我,跑来坐在我对面。英国女子什么都好,就是样子贱不好。连茱莉姬斯蒂都有高级应召女的味道。

    我不喜欢这个女人。

    她说:“你到哪里去了?好几天不见你,躲起来了?跟女朋友躲在房间里。你连学校都没有去,为什么?一向你是最用功的。你为什么闷闷不乐?告诉你,别担心,什么大事,找个女孩子喝杯酒聊聊天就没事了。我陪你好不好?晤?说好……”

    我没有回答,吃完了饭,我说:“我病了几天……”然后就走开了。

    我知道她怎么想。我不能管她怎么想。老天,我做人不是做给她们看的,我寂寞,我自己知道就可以了;我风流,我也自己知道就可以了;我不能展览我自己,我的心,我的肺,我在床上做什么,我在厕所做什么,我与他们无关。

    我开了无线电。我只有一只小小的无线电,还是最近买的,贵得很。后面刻着:台湾制造。以前有一只录音机,可以唱时代曲录音带——“心上人,你为何好像水中月天边星?”可是住在外边,被毛贼偷走了。还是女朋友多年前送的,因此气得不得了,可是气管气,人还是不肯回家。气的事多呢。

    像财政部长丹尼斯希里,这混球因左翼分子攻击他削减多项幅利,居然对记者说:“他们想昏了那小小的中国头。”什么意思?我最怕人家中国长中国短的,可怕之至了。可是还受着气。

    音乐是不错的。

    有时候伏在案上做四五个小时,台灯照得脸色发红,背脊多么酸疼,但是功课不能停止,推到明天。

    明天又何尝没有明天的功课,逼死命似的天天赶,对于人家房间里日日夜夜大被共眠,进行国际友好行动,春光四溢,我还是妒忌得心痛。我的日子是痛苦与妒忌的组合,找死。

    明天又该早起床了。

    去上学。

    穿着熟悉的牛仔裤、大衣、帽子、手套去上学,对着那些熟烂了同学的面孔,他们恨我正如我恨他们。衣服穿了六个月的冬季,同学对了五年整,终有一日大家会呕吐起来。

    我不大等待明天。

    有一个女孩子写了段专栏,其中两句名句我是永远记得的——“日出并没有带来希望。日落并没有带来失望。”唉,写得真是好。

    有空的时候,我便写日记。

    写日记与写信都是最最寂寞的举止。

    看电视也是。

    做功课的时候常常长叹一声,即使是莱歌惠珠站在门口,我也没有工夫招呼她。但是我多么愿意牺牲功课来陪一个好看的女孩子。

    同学们说:“啊,你终于病了,做得太多了。”

    说的很是,做得太多了?没有,没有太多,做得太少了,上学放学,走一条弯曲曲的路,到了课室,拿出笔记,一二三开始抄。手像是自动的,跟着流丽的字移动。常常做梦,在考试上把所有的卷子答成中文。

    这样子又过了一个星期。

    一日放学,到了宿舍,便有人在外找,我下楼一看,是一个女子,我十分惊异,看仔细了,却叫不出名字来,我并没有忘记她的姓名,但是不好意思叫出来。

    她笑着迎上来,“我姓云,记得吗?”

    “云小姐,”我不好意思,“你怎么来了?”

    “来看你呀,你痊愈了吗?”她轻快的说。

    我签了名把她请上楼去。她买了水果来看我。

    她的热诚是出乎真心的,因此非常大方,她穿了衬衫与呢裙子,头发还是短短,眼睛闪闪生光,她使我有种踏实的感觉,与她在一起,很平安。

    她坐了二十分钟,她说:“我们每周有一个聚会、都是年轻人,多数是海外学生,在我家举行,你如果有空,请来看看。”

    我心想,如果我去了,成了他们的一份子,就不稀奇了,她对每个人都这么好。

    “你是社会福利工作人员吗?”我问。

    “不不,我是无业游民,整天与小朋友们说说笑笑,就完了一天。我们每周来见一次面:做功课唱歌看电影,很自由的,如果喜欢群居生活,再好也没有了,如果比较爱静,也可以躲在一角看书,没有人会骚扰你。”

    我笑,“那么你是沙龙女主人了。”

    她摇头,“怎么敢?学生在外国……很静。我以前也有过这种经验,大家能够在一起,当然比较有照应。”

    我唯唯诺诺,然后她告辞了。

    我觉得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年纪不小了,长得很好看,又不是人家的太太,手头很阔,心地很善,人又热心,没有工作。她是干什么的?身分特殊。

    我拿起她的卡片看了看,地址是一个高贵的住宅区。

    也许有空的时候,可以去看看她。但是我不要周末去,我或者会在星期三的下午去探望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9-2-2017 09: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这些年来,我所遇见的女子,除了学生,还是学生。也有嫁了人的太太,做一份简单的秘书工作。也有唐人餐馆里的女侍。可是像她这样,还真少有。如果我没有生那场病,到医院去躺了几天.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的。

    可恨的是,她并没有留下了什么名贵丝巾之类,使我有造访的借口。

    虽然手中什么也没有,在一个星期三,我还是去了。她可能不在家。我早准备了一张字条,可以放在她信箱里的,说我来过,这样更好,礼貌上头,我已经来过,又不必多话,以免尴尬。

    但是她没有出去。

    她在屋子前修剪玫瑰。她坐在一张小凳子上,手上戴着很厚的手套。这时候天气刚刚有点暖和,她只穿一件毛衣背心,不过是长裤、衬衫,可是这种普通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常常令人看上去很舒服。

    我迟疑了一会儿,刚想上去招呼她,却发觉她并没有动手剪花。她只是坐在那里不动,仿佛已经坐了很久了。我很吃惊,注视着她的背影。平时她的起劲与朝气不见了,现在连背影都是寂寞的。

    怎么了?我很是诧异,但是又觉得自己要求过高。她一个人在家,难道还咧着嘴笑不成?

    我轻轻叫她一声,“云小姐。”

    她抬起了头,转过身子来,见到是我,马上站起来,“唉呀,家明,你怎么来了?也不预先通知我一声。”

    “我……是顺路的。”我说。

    “我才做了一下子工,就累坏了,正憩着呢,没看见你来,对不起。”她说,“来,请进。”她的态度永远很和蔼,却处处不失年龄身分。

    我随她进屋子。房子装饰得漂亮极了,跟她的人一样,有一种大方。我坐下来,她做了咖啡,拿出了点心,一边问我功课忙不忙。

    她仿佛真把这里当作她的家了,可能吗?在外国生活的这些人们。我礼貌的坐着,一种无关痛痒的表情,小心翼翼的捧着杯子,不要使茶溅出来。自然我不知道我已经爱上她了。

    爱上一个人,往往是不知不觉的。

    一种不可能,绝望的爱,是不自觉的,等到明白以后,已经太迟太迟了。也有人爱得不一样,那只不过是一种强烈性占有的欲望,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下子无影无踪。

    从前有一个女孩子,她仰望她的兄弟,她的兄弟离她而走的那一日,她说:“你相不相信?真象小说中形容的一样,我的心,碎作一片片。”说话的时候,她泪如雨下。真的泪如雨下,她甚至不知道她自己在哭。他们相处得并不好,她与她的兄弟互相痛恨对方,但是等发觉的时候,已太迟了。

    每次经过她兄弟住的宿舍,她心如刀割,整个人发呆。但是知道的时候,已经太迟了。每次写信,只是流泪,可是写完了信,又不寄出。我当时并不知道我已经爱上她了。

    我细细的看着她的足踝,她的手,她的脸。

    她说:“别这么静静的坐着,我让你听一首歌。”

    她拿出一只小小的录音机,打开了,放在耳边,忽然之间,那神情是孩子气的,她叫我听。因为她喜欢这歌,那歌是很普通的一首时代曲,听没有听过都无所谓,反正每首时代曲都一样,“一场梦,空欢喜,梦醒的时候不见你,天真的我,天真的我,只以为已经得到你——你在哪里?在哪里去找你?痴心的我,痴心的我,我为你伤心到底……”

    我麻木的听着,我看着她。怎么会听这种歌呢?全世界最最低级的是这种歌,不过是最无聊的男人,醉翁之意不在酒,跑去歌厅对着一个女人色迷迷的发呆,假装听这种歌,那女人唱不唱歌都还不一样。

    她怎么也听呢?而且这么津津有味。

    她说:“你在想什么,我完全知道。你在想,我为什么如此低级,是不是?”

    我但笑不语。

    “其实这是一首很好的歌——你的中文行不行?”她笑问。

    “我的中文?我的中文像英文,我的英文像中文,我是二不像。”我笑,“麻绳提豆腐,别提了。”

    “你有没有听过柳永的词:‘衣带渐宽终不悔’?”

    “我倒是有的,我母亲爱词,我自小听她念来念去的,焉有没听过之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好,可是这歌,你想‘我为你伤心到底’,这又如何呢?”她问我。

    “伤心到底。”我笑,“你真相信?真没想到你还是那么浪漫,谁为谁伤心到底?‘到底’是多久?三裁五载?还是一辈子?”

    她看着窗口,缓缓的说:“‘到底’是很久,久得人人以为你忘了,你还很心平气和的记着,一直记着。”

    “那只不过因为你没有找到一个更好的!”我断然的说,“一找到更好的,你什么都忘了,还到底不到底呢?”

    她很悯然,那种成熟的姿态消失了,然而忽然又镇静下来,她说:“到底你是个孩子,还不明白。”

    “我怎么不明白?”我微笑,“我失言了。我道歉。”

    她并没有生气,只是把录音机关掉了。

    我不明白?还真有海枯石烂这种事呀。我对于梁山伯祝英台的故事一点兴趣也没有。她走了,我寻更好的,寻不到,一个人发闷,只为寻不到发闷。即使想她,也是一种很合理、很客观的想,不是刻骨铭心。

    但是我怎么能够说这种话呢?唉,我并不懂得恋爱,我还根本没有爱过人呢。

    我们把话题支开了,渐渐我发觉她活泼的一面,她学国画,她会打毛衣,缝衣服,她做很多福利工作,换句话说,她很寂寞。

    我在晚饭的时候告辞。

    宿舍有饭可吃,我不想打扰她了、她也没有十分留我。

    我回家的时候一直想:她几岁?男朋友呢?家人呢?

    得不到答案。

    她有一种稚气,喜欢看柳永的词,听时代曲。周末有一大班大学生往她家玩。她过的生活。倒是很不错,就差没养个戏子,在家清唱。懂得享受。寂寞也是一种享受,不可忽略。

    以后她每个星期,差不多总给我一个电话。不外是“好吗?”“好。”“天气冷。”“可不是。”

    听电话的时候,心情总是很紧张,心跳得很。莫名其妙的,放下电话,倒是没事了。她来电话的日子不准,有时候星期三,有时候星期五。我在这两天下午便不大上街。潜意识想听到她的声音。我渴望她的电话。

    在宿舍里我是最静的一个,在这里我没有朋友,惟一认识的就是她。所以每次电话来,我总可以很快的叫出“云小姐”,她大约是觉得奇怪的吧。

    自那一次以后,她没有提那一首歌,那一首“……我为你伤心到底”,可是我始终怀疑她曾经为一个人伤心过。

    她爱上一首这样恶俗的歌,可是这首歌一经过她喜欢,也就不难听了,有时候我在同学的房间里听到,还认为是一首很奇怪的歌。

    我想探访她,可是觉得常常去不方便,我只去过一次,可是多去就不好了,常常坐在那里,什么意思呢?可是每个周末,我总是想象她家中高朋满座的情形。

    司学们开始起疑,他们知道我以前是没有电话的,有人问我:“宋,找到女朋友了?”可是他们又不见她出现。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只是我倾慕的一个女人,我连她的年龄与名字也不知道。

    母亲节近的时候,我出去买礼物,什么都贵,黄金、白银、大衣、鞋子,什么都买不起,我呆呆的站在公司柜台前面,考虑买不买粉盒,我知道妈妈是不用粉的,不过这是我最后买得起的东西。

    正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叫道:

    “四姊,四姊,你过来看看这个。”

    因说的是玲珑的国语,我转过头去,说话那个女孩子脸蛋扁扁白白,虽然很清秀,倒还罢了,那位“四姊”却是我能知道的云小姐,我高兴得更呆了。她戴着一顶草帽,上面有一根斜斜的羽毛,一套非常春季的衣裙,那衣服的裁剪是不可多得的,颜色并不出众,但的确是好式。

    我忙叫她:“云小姐。”

    她抬起头,见是我,马上笑说:“家明,怎么看见你在这里?男孩子也逛公司了?”

    我解释我的原委。

    她说:“买个香盒吧。”

    我笑说:“我妈妈年纪大了,不用这个。”

    “胡说,你妈妈自己不买,你不会送她?”

    一言提醒了我,我果然买了,又便宜。真是,妈妈从来没用过这样的东西,不一定代表她不喜欢,只是从来没有人送过她,她自己又不舍得买。我很注重云的主意。

    她手中大包小包的抱着不少东西。她说:“家明,我们去吃杯茶吧。”我答应了。我们选了一间吃面点心的店。这个地方显然坐下来的人非富则贵,衣着豪华。

    我看看坐在我对面的两位小姐,云小姐介绍那年轻的女孩子为“小燕”。她是一个很活泼的女孩子。

    我问:“为什么你叫她四姊?”

    小燕笑说:“她的名字叫四姊。”

    “怎么会有这样的名字?”我笑。

    小燕说:“我骗你做甚?四姊的名字不像名字,她的姓不像姓,她的姓像名字。”

    我笑了。

    云小姐说:“再乱讲,我就要生气了。”她没有生气的样子。

    “其实这是很好的名字。”我说,“‘四姊’。以前我外婆有个堂妹叫‘小姐’,外婆叫她‘小姊妹’,你说多好听!现在男男女女的名字都没有想象力。我叫家明,难道宋家真因我发扬光大了?”

    小燕说:“我呢?小燕?我都二十一岁了,还小!我又过重,飞也飞不起来,还燕子呢。”

    大家笑。

    这么幼稚的对白,我奇怪云怎么会有耐心听着,笑着。我忽然想起那日她独自坐在花园里,她寂寞吗?那时候的云,怎么可能是现在的云?

    吃完了茶,云付了帐,小燕大方的向我要了电话、地址,她说如果功课不明白,可以问我。

    云说假如我常去她家,就可以得到很多这样的朋友。我看了小燕一眼,她是一个好看的女孩子,俏俏的脸,可是我并不需要她那样的女朋友。象她那样的女孩子,在学生会的舞会里,还可以找得到,可是像云这样的女子,是难得见到的。

    天暗下来了。

    她说:“今天我看到了一株梨花,白了一树。春天到了”

    我点点头,“梨花总是先开的,然后桃花。”

    风很大。可是她的车就在附近,我犹疑了一刻。不上去呢,找不出借口,而且太小家子气了。上车,她是女,我是男,太不争气。可是小燕已经坐到车后去了,把前座的位置让给我。我只好怪不自然的坐在车头,但一路上没说话,她们把我送到了宿舍,我礼貌的道别。

    小燕热心地招着手。她似乎对我颇有好感。今天可真是意外之喜呢。那一日我回了家,有点开心,坐在一张小桌子面前,那功课也不似先一阵子那么生硬了,连笔记本子里的字也漂亮起来。

    有一个工业心理学家叫马斯路,他说人类有五大需要:(一)食物。(二)蔽身之处。(三)朋友。(四)工作。(五)实现理想。

    可怜,我连朋友也没有,由此可知这种需要实在是正常的,不过分的。可是谈何容易。今日一旦有两个小姐跟我说几句话,我就高兴得这样。

    很多人因此同情我:呀,这个寂寞的孩子。

    前年暑假到意大利去,我一个人心安理得、团体里有一对中年夫妇,特别照顾我,陪我说话。做我义务导游,我自然很合作,也很感激,话多了一点,最后道别的时候,那位太太说:“可怜的孩子,有个伴就开心得那样。”我才知道他们居然同情我,我置之一笑。

    我可怜吗?有时候我是无所谓的,譬如说大家开同学会,要到花花公子俱乐部去.人人有女伴。只我没有,我买了一张票,去了,因为同学们都希望我去,其实约个女伴也容易,英国女子经济实惠,她自己买的票,我只消去接她一下,她已经感恩不尽。但是何必呢。那日我照样很合理的开心。

    我晓得男人的逻辑,借乙女来抛弃甲女,借丙女来表示不爱乙女,结果碰着了老虎,在山上陪丁女一辈子,世界上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呢?我特别的爱惜自己,人家说我有水仙花情意结,那还真是不错,我得当心自己,我一直好好的安排着自己的生活,我不能错,我上有父母,下有兄弟,将来是人家的父亲,我不能错。

    我从小是一个骄傲的人,给老师说一两句,别的同学觉也不觉得,我已经哭了,知耻却不近乎勇,我胆子却是小得可笑的。

    我忽然希望我口才好,相貌好,并且跟她一样有钞票,还有——大十年八年。年纪大有年纪大的好处,二十岁的男人可以约会二十岁至四十岁的女人。二十岁的男人难道约十岁的女子上街?她总是处处比我高一等,我受不了这种感觉。

    过了那个周末。我正在洗澡,忽然就有外人找我。

    我从浴缸里跳出来,抓住一个洋同学说:“刚刚广播.楼下有人等我,我马上去穿衣服,你替我下去招呼那位小姐,别让她跑了!”

    洋同学笑,“看你,住这儿十年也没有一个女朋友.忽然之间有人来找,急成这样,好,我替你下去。可是你欠我一杯啤酒啊!”

    “喂!你快点去好不好?你当心我揍你!”我说。

    “功夫来了!功夫!”这混帐小子胡说着下楼去。我连忙奔回房间去穿衣服,我套上了牛仔裤与T恤。头发还是湿的,就飞快的奔下楼去,门也没锁。上次我忘了锁门,回来就不见了抽屉里的五镑。算了,如果是云来找我,我怎么好叫她久等?

    一定是她,除了她还有谁来找我呢?

    到了楼下一看,我倒呆住了。

    不是她。

    是另外一个女孩子,正在与我那洋同学攀谈得起劲,她穿着一件时下流行、东方式的宽身袍子。左右手腕戴满银镯子,扁扁的脸,长长直发。我记起来了,是那个叫小燕的女孩啊!

    我那洋同学已经入迷了,傻的看着她笑。

    我走过去打个招呼,签了名请她进来。向她解释我洗澡等等的事,她一直笑着,不是微笑,而是轻笑,我请她进房间坐,问她有什么事(是不是云没有空,叫她传话来的呢?)。

    她忽然很顽皮的问:“没有事就不能来吗?”

    我忍耐着,“不,也许你是有要紧的事。”我说。

    她把手臂枕在我的书桌上,压皱了我的功课纸还不知道,然后把下巴放在手臂上,她笑吟吟的说:“我是来看你的。”

    老实说,小燕并不是一个讨厌的女孩子,她有她的好处,她的时髦是真时髦,太追得上潮流了。而且打扮得地道而漂亮,不但要有功夫,而且要有那个,还要有那个闲钱。

    至少她没有幽怨地说:“我来看你。”

    她是笑吟吟的说:“我来看你。”

    我只好笑笑。

    她看着我书架上的书,我的论文,我的功课。

    我忍不住问她:“你念什么科?”

    “法律。”她说。

    “也是很好的科目。”我说。

    她笑笑,“但凡好的科目,将来都找不到饭吃。”

    我也笑笑,她说话也还有点意思,只是没有劲跟她辩论下去。

    她问:“为什么这些日子里从来没见过你?”

    “因为我从来不出去走动,我不去舞会,我不要参加同学会,我总是坐在宿舍里。”我答。

    “为什么?为了女朋友妒忌,不让你出去吗?”她又问。

    这小女孩子问得这么明显,我又不傻,当然听得出她是在试探我有没有女朋友,于是我笑了。

    她见我一笑,面色便一红。

    我只好大方地告诉她:“不,我没有女朋友。

    她脸上红得更厉害。

    “怎么会没有女朋友呢?”她汕汕地问。

    “你有没有男朋友?”我问。

    “普通的就有,可是没有要好的。”她说。

    她很天真,也很活泼,所以我说她是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你为什么没有要好的男朋友?”

    “找不到呀。”她说。

    “那就是了,我也找不到。”我笑说:“你能怪我吗?”

    “我不信你普通女朋友也没有,除非你讨厌女孩子。”

    “讨厌女孩子?不不,女人是天下最可爱的了,男人除了为女人忙着,还有什么其它娱乐呢?我一点也不讨厌女孩子,你完全误会了。不可能的事!”

    “那么我常常来看你,你不反对吧?”她问。

    我真笑了,她太可爱了,我真还没见过她如此可爱人物呢,她一点也没有矫情,想什么做什么。我们正需要多几个这样的人呢。

    “只要你有空,我不反对。”

    “那么你不是常常有空了?”她问。

    “不一定,我有空,你未必有空、法律不容易,是要下死功夫的,所以这不是我喜不喜欢你的问题。”我说。

    “不见得咱们二十四小时都对着课本吧?”

    “当然不一定。”

    她看着我笑,扁扁的面孔很好看。她不是暗示,她说得再明白没有了,她要来看我,她喜欢我,这种喜欢是表面化的,就像一个孩子喜欢吃糖一样。拍电影的时候,这种类型的女子常被称为“纯情女星”,大概纯情是日文,香港台湾人抄抄袭袭,觉得合用,就用上了。其实小燕是很纯情的,只有读法律的人才能纯情。

    我问:“你念大律师?”

    “是。”她耸耸肩,“念是念了,可是有什么用呢?难道还能挂牌吗?这里轮不到我们。”

    “回香港去,开律师楼。”

    她笑,“我父亲再有钱,他有十二个子女。不能花这种钱在我身上,没希望。”

    “可是法律还是有趣的,将来读好了。你丈夫不敢欺侮你,那就够了。”

    她又笑,“读七年大学只为了将来丈夫不敢欺每我?四姊说:男人好起来,娶个妓女还顶在头上,不好的时候,千金小姐也不放在眼内。”

    我震惊,“这是四姊说的?”

    “是。”

    我沉默了。是什么使她说这种话的?这简直不象她。她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难道不是我眼睛看到的那个人?她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我只好淡淡的说:“妓女也有好处。”

    小燕笑,有兴趣地问:“你会娶妓女吗?”

    “我?”我也哑然失笑,“当然不是我,百货识百客,自然有人娶了去。”

    小燕拍手笑,“你在四姊面前,一句话也没有,为什么跟我就可以说两车话?”

    我说:“四婶是长辈。”

    “你几岁?”她问。

    “二十三。”

    “她三十。”小燕说道,“又比你大多少?你们这班人,一直以小孩子自居,最好永远不长大。”

    “人家说老,你就尊人家老,告诉你,难得二十,快得三十,你别太得意了,一转眼你也就三十了,年纪轻也好算是本钱?也许对某些男人女人说是,可是我们又不靠那个吃饭。”她说。

    我说:“到底是念法律的。”

    “我只希望我到三十岁的时候,有四姊那种气度,她做人公道,可是也太吃亏了,小的,她让着;老的,她也让着;同辈的,她又委屈求全,真是!太没出息了,难怪人人把她当作好果子吃。”

    “至少你我都没有。”我说。

    小燕看我一眼,说道:“你我有什么用?与她何益?”

    “不能这么说。”我站起来,“你要喝咖啡吗?”

    “你忙不忙?你要是真忙,我就走,下次再来,要是不忙,我们就喝咖啡。”

    她倒真爽快。

    忙?不忙?人有做不完的事,做人看你怎么做,要忙起来一辈子也忙不完,不忙混混也过了。我是一个忙人,在上帝眼中,恐怕比一只蚂蚁还可笑吧?但是做嬉皮已经过时了,我也没有资格做嬉皮,正如“风流”、“新潮”,“嬉皮”也是一个被最多误解的名词,抽抽大麻就懒于工作,或是敢当众出丑,就好算嬉皮了。难怪天下嬉皮这么多,有人到了四十岁还乐意做嬉皮,可惜香港又没有福利金派,这些人全变了瘪三。在我来说,懂得生活的人,是苦学苦干的人,尽一份责任,名成利就之后,到巴黎左岸去孵一年半载,这才是一种浪漫,是一种选择——社会没有对不起他,他也没有对不起社会。这才是人。

    我最喜欢参加会议,跟一大群教授、同学、别间大学来的专家一起讨论一个题目,谈笑风生,争论得有理,这时候,谁还高兴做那种九流嬉皮?做九流要什么条件?他们懂什么?一流嬉皮如钟拜亚丝日日说花与和平,她的唱片还是得卖钱,送给大众不成?她吃什么?屁。

    最最没出息的人,一事无成的人,懒得出名的人、在怪社会怪人类之余,当然拿手好戏是表示他们清高。

    也们想庸俗可还难,等下辈子重新来过吧,我要清高容易,今年考试不及格,肚子一吃不饱就清高了。

    是呀。几百年后有什么分别?分别在现在,谁还管几百年后的事?现在重要,现在我要做一个站得出来的男人,对得起父母兄弟的。

    我伏在桌子上,一下子电茶壶滚了,我冲了咖啡。给小燕。

    她看着我,喝了一口咖啡,不说话,一下子说:“你怎么忽然静下来了?”

    “对不起,我在想心事。”我说。

    “你是一个心事很多的男孩子吧?”她问。

    “不。我是一块木头,只担心自己长得高不高,大不大。”

    “做乔木也好。妾系丝萝,愿托乔木。”她说道。

    “别胡诌,那红拂是杨素一个小老婆,自然有这种念头,你是好好的法科学生,自比小老婆——”

    “小老婆有什么不好2”她忽然涨红了脸。

    我呆呆的看着她,他妈的女人真难应付,好好的就变了脸,什么得罪她了?难道她母亲是小老婆?她是小娘养的?我又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晓得?我最不高兴女孩子自以为有天生本钱,可以随意给男人脸子看。

    于是我声音冷了下来,“说错了话吗?错在何处?不知者不罪。”

    我收拾杯子,一副逐客的样子。

    我宋家明辛辛苦苦活到如今,就差没个黄毛丫头来给我受气了,她有什么稀奇?大学里她这种女子一班里有一打,我要她这种女朋友不会等到今日。

    她说:“你脾气真坏。”

    “那也是我做人的态度。”我说,“我有自由,至少我没有到处跑到别人宿舍去,对别人涨脸涨脖子大声音的。”

    她气结了,呆呆地看着我。

    我也看着她。

    她站起来,“我走了。”

    “再见。”我马上拉开了门。

    她下不了台,只好走了,奔得很快。

    是她自己要来的,当然她自己走。女人都是一个样子,说说还可以,后来一得意,就变了样子。她念法科与我何干?我又不打算吃软饭。

    这样见了两次面的泛泛之交,就想我低声下气来侍候她?女孩子们幻想力都很丰富。所以我宋某人没女朋友,我还之一笑。没有就没有,对她和颜悦色一点,她就跑去告诉人家我爱上她了。

    只有四姊是不一样的,与她在一起,不必担这样的心事!

    我以前那个女朋友,也还是好的。我寂寞地想,即使发脾气,她有那个道理,她从不使小性子.天然大方的一个女孩子。

    现在如何了呢?

    人去之后,往往有种更想象不出的冷清;

    既然不想读书,就索性睡吧。

    我才睡下,就有人来找我听电话。

    我去听了,是小燕。我问:“什么事?我刚打算睡觉。”

    “你太没礼貌了,你常常对女人这样子?”

    “女人怎么对我,我也怎么对她们,男人怎么对我.我也怎么对他们,你不该无端对我发脾气。”

    “我不是无端的。”

    “难道你母亲是小老婆?”我问。

    “我告诉你,你听了会后悔的。我生气的原因是你看不起小老婆,而四姊,她就是一个男人的小老婆。”

    我听了如遭电殛一般,手心一直冒汗,紧紧地抓住电话筒,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现在后悔了吧?你太自我为中心了,任何人必须讨好你,你对人表演你那伟大的情绪就可以,人家给你颜色看就不行,你得罪了我尊敬的一个人、原来我不该说的,但是我要你知道,你错了。”

    我还是呆着,终于她挂上了话筒。

    我蹒跚地走回房间,锁上了门,然后钻进被窝里。一个人想了起来。小老婆,她是一个男人的小老婆。为什么?像她这样的一个女人,才貌双全、学贯中西,为什么?

    四姊难道为了生活?谁相信?难道她这样的本事还找不到事做?为了寂寞?难道她现在还不寂寞?为了什么?难道我除了功课之外什么也不懂?我觉得我伤害了她,也伤害了小燕。第二日我本不愿意上学。到了实验室,什么都做错了,完了,我想、从此之后她们两个人都不会来看我了,像我这么自我中心的人,的确只配一个人坐在房间里。

    我那洋同学还不知趣,他来缠着我——“宋,我请你喝啤酒。告诉我那妞儿是谁?”

    我不响。

    “是不是你爱人?”

    “不是。”

    “是女朋友?”

    “不是,我只见了她两次。”

    “你喜欢她?”他问,“打算追求她?”

    “没有,我来英国是念书,不是泡妞儿,女人太麻烦,没有女人就天下太平。”

    “那么——”他吞吞吐吐地说,“我告诉你吧,自从那天我见了她以后,我不能忘记她,她是特别的,不一样的,我非常地想见她,你不会介意吧?我能问你要她的电话地址吗?”

    “我并没有她的电话地址,你不会相信,可是这是事实,我一得到马上告诉你,你满意了吧?”

    “我实在喜欢她。”洋小子喃喃地说。

    我自鼻子里哼一声出来,“喜欢?一句话,你们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喜欢?你还娶她做老婆不成?告诉你,咱们中国女人是碰不得的,眼高心大,嫁人是找饭票,跟你泡,泡十年八年也没个结果,你也不过是把她当时新货,将来可以跟人说:‘我跟中国女人都躺过!’如此而已。你有什么真心?一辈子不过是二十镑周薪的人物,算了吧!”

    洋小子生气,“宋,我早听人说你脾气怪,你没有毛病吧?无端端地骂了我一大顿。”

    我不响,把门关得震天价响。

    我是发脾气了,我是忍不住了。

    这么多失望,这么多的失望。

    哪里来的这么多的失望?

    哪里来的这么多寂寞?

    哪里来的这么多的不平?

    人只好信耶酥了。真的没有其它的东西可信。

    上课的时候,我静默着。放了学,我静默着,开了口也不过是风花雪月,这年头谁还要听真话不成?历年来我的家信才是最好的小说,拿来出版一定销数惊人,也不知道是怎么编出来的,可怕。

    可是家里不要看真的信,父母也一样是人,要好大家好,不好还是你一个人不好,别麻烦他们,一则他们无能为力,二则他们自己也有烦事,可是对别的亲戚我就不肯写这种天方夜谭了,他们若要帮我,自不待我开口,如今这样子,我又不是白痴,向他们告苦,引他们耻笑。自生自灭算了。

    可是正当桃花开的时候,小燕又出现了。

    她在学校门口等我,长长的芝士布裙子飘飘的。

    一个女孩子孤独地站立的时候,有一种特别的味道。

    我与她没有交情,但是因为四姊的缘故,我们有一种默契。我走近她。要一个女孩子到门口来等我,也不容易了,至少我不肯在任何公众场合等人,男女再平等,女人也要维持她们的矜持。

    她说:“你好吗?”

    我点点头。

    “四姊请我们吃饭,她知道你不喜欢周末.因此安排在明天。”她说。

    “你打电话来就好了,何必亲自来?”

    “我也不知道。”她说,“那天我不该为自己出气,把四姊的事告诉你。”

    “没关系,我不会说出去。”

    “我做错了。”她说。

    “年纪轻的人有大把机会错。”我说。

    “你不原谅我吧?”她说。

    “为什么硬要我原谅你呢?你这件事又与我无关,我说过了,我不会讲出去的。”我说,“不要提了,我对你也太没有礼貌。”

    “四姊请吃饭,你去不去?如果你嫌我,那么我推说没有空,你独自去好了。”她说。

    这根本不像她了,我笑,“这是什么话呢?我去了,你就不能去?我又不是皇帝,是皇帝,也不能管得那么远,我来接你,咱们一块儿去,不过预先说明,我没有车子,所谓接,也只是走路去挤巴士而已。”

    她笑,“这就很好,你呀,真是个怪人。”

    她居然完全原谅我了,女人其实才是怪呢,喜欢的时候,她跑上门来向你道歉,委屈求全,愿意为你做不合理的事,不喜欢的时候,你带了祖宗十八代向她三跪九叩也没有用。男人也一样吧。人总是一样的。

    我不喜欢人。

    我觉得每个人都太有办法了,男女老幼都三八卦地懂得保护他们自己,比较起来,我简直是一条无能懦弱的毛虫,于是一方面只好装作比他们更有办法,另一方面是远离他们。

    我一向喜欢《绿野仙踪》这类的电影,便是这个缘故。

    小燕问我:“你又沉默了。”

    我间:“你要我二十四小时不停的说话?那也不是好事吧?四姊约了我们几时?”

    “后天晚上,但是有空,我们可以下午去。”

    “是不是有很多人?”

    “不不,只我们两个人。”

    “有什么特别的意思?”我问。

    小燕迟疑一下,她说:“我说我得罪了你,她说她可以使我们和解,因此请我们吃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9-2-2017 09: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我笑了,“你这个人,说你没有心思,你却有心,说你有心思,到底话是多了一点。”

    “这是赞美还是批评?”她问。

    “这是薛宝钗说史湘云的,我不清楚。她们这些人说话,从不好好的说,不知是什么意思。还是你好。”

    “我怎么跟小说中的人比?”她笑。

    我笑笑,不响。

    “我要写一篇功课、你呢?”她问,“看样子你一定是没有空了,那么咱们后天见面。”

    我并没有请她到我家去。我们左右不过是住一间宿舍,不是独门独户的房子,做什么都有人看着,把女孩子带回去,也显得没意思,窄窄的一间房间,除了床便是书桌。

    我们有什么资格结交女朋友?又没有车子、约了女孩子,叫人家穿了高跟鞋冻进冻出,人家越是无所谓,我越是不好意思。将来,将来再说吧。有了能力的时候,一切就比较好办了。

    我们走到了公共汽车站头,大家站在那里等。我同她并不是一路车,但是我看了她上车才走。她有没有男朋友?怎么会没有呢?恐怕排队约会她的人,如足球观众那么多呢。她却很明显的对我有意思。为了什么?这里相貌好的学生有,有钱的学生也有,她不似一天到晚躲在家里的人。连我都胡涂了。

    到了家,我才发觉不知道她的地址。

    她的电话马上来了,说:“你并不知道我的地址。”她把地址说了,是一个住宅区,离法科学院很近。

    然后她把电话挂了,我回到房间里,做我日常应做的工作,忽然我很希望她在我身边,说着傻气但天真的话,甚至使使小性子也无所谓。一个人寂寞起来。选择伴侣,就不大严格了,她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只不过我择偶的时间还没有到来。

    后天我没有依时赴约。

    我邻居的一个学生服毒自杀了。

    收拾房间的女工开门进去,发觉他坐在沙发上,头靠在背垫上,手中还拿着杯子,似乎很舒服的样子,脸上还有一个微笑,可是皮肤发青。死了。

    女工尖叫,先敲我的门,因为我的门最近,我刚预备去上课,走到邻房一看,整个人吓呆了。

    他坐在那里,吓人的是,他不像死了,床铺很整齐,他是下午服药的,没有上床,没有换衣服,身上是熟悉的牛仔裤与毛衣,桌子上放满了功课、笔记、一瓶剃须水盖子开着,香味传出来,根本不象是死了人的房间。

    舍监马上赶来了,锁了房间,我那天没上学。

    医生太好心,强逼我吃了镇静剂,我进人了黑甜乡,梦见了七千多个人,该见的,不该见的,都见了,醒来已是六点了。

    我穿好衣服,打算出发到小燕家去。

    房间围了一大堆人,都在看热闹,只见一箱箱的书本衣服被抬出来,死者原籍阿拉伯,要通知他家人也不是容易的事,他这么一去就去、一了百了,留下的事,够其它人头痛十日八日.玩这种潇洒事的人,都不是好汉,至少应该把房间理干净、把东西寄回家去,甚至把文凭拿到了再说、现在算什么呢?

    舍监问要不要换房,我婉拒,那只鬼要来寻我,我搬得再远,他一样要来寻我,逃也逃不掉,算了。

    如此这般,到了小燕那里,已是七点半了,我还是叫了计程车去的,我叫车子在门口等。我自己按铃。

    小燕跟几个女孩子同住,那来开门的说:“来了!”一边笑,“都等了三个钟头了!”

    小燕自楼上奔下来,一点怒容也没有。只是说:“别乱讲:“她白了那几个女孩子一眼。

    她取过了大衣。

    忽然之间,我对于有生命的一切都珍贵起来。我默默替她穿好了大衣,挽起她的手,我没有说任何话,甚至没有道歉一声,我与她走进了车,小燕很惊异,她把地址告诉了司机,车子驶了出去。

    她轻轻的说:“你的脸色不太好,为什么?这么苍白。”

    我说:“发生了一点意外,对不起,我迟到了,不是我想的。”我把今日发生的事略说了一遍。她低嚷:“哎呀。”

    “我……日日看见这个男生的,也就像一切男生一样,有时候开心,有时候不,并没有什么特别,也穿着一般的牛仔裤、毛衣,站出去可以代表一切男学生,有时候也带个女孩子回来,怎么会呢?”我问她。

    她摇摇头。

    我们沉默了很久。

    她说:“问四姊吧,四姊或者会知道。”

    我只是空虚的看着车子窗外。

    车子一下子到了。

    我们走到四姊家中,她早等我们,穿着个围裙出来。脸上很急。

    她见了我们,又笑又骂:“你们到什么地方去了?电话也不打来,我终于等急了,打了电话去,又说人已经出来了,我还以为出了事,在半路打了起来.眉青目肿的,来不成了呢!”

    一见了她、我就有种踏实的感觉,她苗条的身形包在围裙里,鼻尖凝着汗珠,表面抱怨着,心中还是欢迎我们,这世界上可靠的东西毕竟太少了,我呆呆的看着她,眼泪淌了下来,她一定很少见我这么喜欢哭的男孩子。我往客厅里走。

    四姊问小燕:“你给他受了什么气?把他气得那样?他脸皮最薄,又要强,又受不了气,因此受尽委屈,你还不晓得他?”

    原本这种哭不过是一时冲动,可是忽然之间她说了这番话,仿佛她已经认识我十年了二十年了,那种了解是父母兄弟姊妹之间都没有的,他们便明白,也装作不明白,因为他们都不要招揽闲事,可是如今她忽然说出来,我一呆之下,一下子所有的积郁都得了解放,号啕大哭起来。

    小燕站在那里,结结巴巴的向四姊解释着。

    我用手帕掩着脸,静了下来。

    那个同学,靠在沙发上……

    我们活着的人,依然得活下去……

    四姊递上了一杯,可口可乐,上面浮着冰的。她若无其事的说:“里面有点伏特加,别喝醉了、”

    我喝了一口,心里便舒服了。

    小燕走过来坐在我身边。

    她笑我,“男人也是水做的?”

    我不响,她懂什么?她的生命止于史蒂芬生与当纳器官司案。她懂个屁,我不出声。

    “你真像个女孩子。”她轻轻的说。

    我说:“男人非得大碗酒,大块肉,妻子如衣服吗?”

    她说:“我说你像女孩子,是因为你敏感……

    “有些女人敏感得像马桶盖。你不能这么比呀。”

    “今天不能跟你说话,”她笑,“今天我说什么都不能讨你欢喜,我去帮四姊。”

    我喝完了四姊给的饮料。

    四姊在那边说:“莱都凉了,现在又热了出来,过来吃吧。”

    我国睡过了头,因此吃不下,为了礼貌,也只好吃着。

    我说:“四姊,那狮子头再给我一点。”

    她惊异:“怎么你也叫我四姊?”

    我一呆。

    “我并不是第四个姊姊,这是我名字啊,你们真没大没小的。”她笑。

    我说:“我不能一辈子叫你云小姐。”

    “算了算了!”她说,“真拿你们没法子。”

    我吃着饭,不做声。

    四姊说:“关于你那个同学——以前我写过一篇小说、不过主角是个女孩子,她死在一个夏天,手中也握着一个杯子,握得很稳,坐在沙发上,薄的窗帘一下一下拂着,她脸上凝着一个黑紫色的笑。但她身边有一具唱机,是那种自动从头来过的。除非关掉,会一直唱下去,那唱机正在放一张唱片重复又重复,是白光的:‘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你看,这样的巧合。”

    我震惊的看着她。

    她拨着饭。

    真看不出她是一个基本上这么绝望的人。

    小燕说:“四姊喜欢时代曲与元曲,我都不喜欢。可是我喜欢四姊的小说。”

    我实在被那个故事慑住了,动也动不得,叫我说什么呢?早已经有人知道有这种结局。

    然而四姊淡淡的说:“然而这种事也少有了吧。大家能够活,都活了下去,我很鼓励大家乐观的活下去,现在我也不写这种东西了,你那同学——是一种冲动,对生活根本上的厌倦,不是为了一个人,一件事,没有值得难过的,各人有各人的选择、尤其是一个大学生,他总有理由。”

    我无话可说。隔了很久很久,我说:“我不知道你写小说,一定要借我看。”

    她微笑,“写了这些日子,没有人知道。还是不看的好。”

    “有很多人还不看《红楼梦》呢。”我说。

    “谁若敢比《红楼梦),九成是失心疯了。”四姊笑。

    “给我看看。”我说。

    “等你考完试吧。”她说。

    不管她开心,不开心,笑,静默,她总有一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镇静与淡漠,但是这种淡漠使我觉得她可靠。

    这一顿饭大家都食而不如其味。

    可是就在吃完饭的时候,我们喝咖啡.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当时小燕正在说话,本来无论谁说莫名其妙的话,四姊都有本事全神贯注的听,她是一个礼貌的人。可是她忽然打断了小燕的话。

    “有车子声,什么时候了?怎么会有这种车声?”

    我们停了说话,侧耳而听,的确有车子引擎的声音,而且是一辆跑车。

    四姊“霍”地站了起来,走到门口、把大门开了。

    我问小燕:“什么事?”

    “九成是他来了。”小燕微笑道。

    “他是谁?”一时间我还没醒悟过来。

    “四姊的男朋友。”小燕说,“不……不是男朋友,该怎么说呢?同居的人。情人,爱人,异性朋友。我的天,反正是四姊的男朋友。”

    我的好奇心大炽,我太想知道是一个怎么样的男人了。

    我希望他真的会进来。

    小燕仿佛知道我想什么,她说:“是他,那辆跑车的引擎声我都认得出来。”

    没有一会儿,门外有声音传了进来。

    一个低沉男人的声音说:“你何必出来呢?一会儿又着凉了。”

    “你真该打个电报来!”四姊说。

    那男人出现在门外的时候,我几乎停止呼吸几秒钟。我顿时明白了。是的,惟有这样的男人,才配四姊做他的情妇,可恶的是,上帝竟这么不公平,这么厚待了这个男人!

    他约莫四十岁左右,漂亮得简直不成话,所谓“英俊”两字、用在他身上,简直无懈可击,两鬓早白,仿佛染成的。

    脸上只有额角有皱纹,白衬衫,黑西装,黑呢大衣。一身衣服贴在他身上,舒服顺眼之至。他轻轻的举止,几个动作,便充分的使我明白“从头看落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往上流”。这样的外表,如果再有学问修养,简直如虎添翼。

    我呆得忘了妒忌。

    是的,他配得上四姊。

    我忽然不怪四姊抹了,正像小燕一样,我把这事当作一件极普通的事看待。

    那男人见到了我们,和蔼的点头。

    四姊介绍,“这是黄先生。小燕是见过的,这是宋家明,家明与你念同科呢。”她看着黄说。

    她那种眼光,是我从前未曾见过的,一种形容不出的目光,一种我们无法进人了解的境界。忽然我心又酸了。得一红颜知己若此,夫复何憾?这该死的男人,这幸运的男人。

    “最近你做什么?”他问四婶道。

    “画仕女图。”她笑,“学了一辈子的梅兰菊竹,现在总算出头了。”

    黄向我们笑笑,他脱了外衣,坐了下来。

    我与小燕起来告辞,他苦留我们,小燕答应再坐半小时,可是我与她坐到另一角去。

    我凝视着窗外。

    小燕说:“他真漂亮,是不是?”

    我点点头,难得的是那种风度。

    “与四姊真配,可是他不能与四姊结婚。”

    天下没有“不能”的事,他之所谓不能,就是不愿意,他爱她,可是没愿意到为她离婚的程度。因此算来,他爱她实在太少了。

    我转头看他们,他们正在低声说话,没有握手,没有搭肩,可是两个人隔得再远,也还是有一种融合的感觉。我叹一口气。

    长久的等待,就是等他。

    可是他知不知道有一个女人只为了等他而过日子?

    他不会知道,他只知道他来的时候,有一个女人会认出他车子的声音而奔出去开门,太幸运了,这算什么呢?虽然是她愿意的。

    我叹了一口气,坚持要告辞。

    小燕与我出来了,我送了小燕回去,叫的是计程车。黄要送我,我不肯,四姊知道我的脾气,她没有坚持。

    我们看见黄那辆名贵跑车停在门口,车身有三分一是玻璃造的。

    小燕问我:“你觉得四姊快乐吗?”

    “她有她快乐的时候。”我答。

    “什么时候?”她问。

    “现在。”

    “现在?现在她猜疑他不知道几时又走,她怎么快乐得起来?”小燕问。

    我呆呆的看着小燕,“那么她几时高兴?”

    小燕道:“没有快乐的时候,她根本没有快乐的时候。”

    “那么她干么不离开他?”我问。

    “他那样的男人?”小燕笑,“你见过几个他那样的人?那是真正的男人。”

    “你也喜欢他?”

    “我可没有这资格,我也没有这么伟大,一辈子过这种生活。”小燕说,“我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我只想过平凡的一辈子。”她看了我一眼。

    我淡然的看她一眼,“当你一脚踏进法学院的第一日,平凡已离你而去。”

    “可是法学院里有一半是女学生!”

    她不服气。

    “女人根本只有两种:平凡的与不平凡的。两者数目相等。”

    他是一个漂亮的男人,待我到四十岁的时候,我永远不会像他。我也许会在一家小大学教书、头发又白又脱,披一套旧西装……我真不明白怎么有男人可以那么漂亮。

    不过话又得说回来,也没有几个女人像四姊,他们看上去漂亮,也许因为他们没有结婚,他另有妻子,可是他们在一起。把黑暗的一面撇去不提。他们是浪漫的。人生苦短,正应如此。

    我把小燕送了回去。

    她在门口跟我说:“你今天很不高兴。”

    “开头是,现在不了,现在很平静、谢谢你。”我是由衷的。

    小燕很高兴,她欲言犹止,我们俩呆呆站在门口。

    我看着她扁扁的脸,在夜里她的脸像一朵小花。我的心软了下来,我看着她很久。

    我说:“下个星期……有空吗?”

    她很紧张,“有!”

    我从没有见过她这么坦诚的女孩子,所以很感动,当然我不知道她只有对我这么好,对别人也是很坏的,当时我只觉得她极之可爱。

    我说:“下星期六,七点钟,我来找你。”

    “是。七点钟。”她像个小孩子似的答应着。

    我说:“我——不大会说话,你不要见怪。”

    她微笑了。

    我叹了一口气,转头回宿舍。

    我从来没有这么累过,简直累得要死,脱了衣服。也没理好,就睡了。

    半夜醒来.这一次没有胃痛吐血,半夜我发了一身风疹。

    我尽量忍着不抓,可是看着身上一团团,一块块,我忍不住恶心,我头都大了。我大声叫着,挥着拳,不是为了风疹,而是为了太多奇怪的事,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我不明白的事。

    我没有睡,第二天就红肿着脸叫了计程车到医院去。

    到医院不必挂号。

    医生说:“怎么又是你?”

    我说:“我离不了这里,我爱上了这里。”

    “你怎么了?吃错了食物?药?吹了风?采了花?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知道。”

    “痒不痒?”

    “废话!”

    “不能打针,给你药吃。”医生说。

    我说:“看,你们英国医生到底懂不懂打针?从来没有见你们打过针——”

    “请不要侮辱你的医生。”他说,“吃这个药。一天两次,吃了睡觉。”

    “我没有空睡觉,我的工作堆积如山,我三个月前欠下的功课还没赶出来。”

    “听我的,小子,如果你躺到棺材去,那就更是什么也不用干了!”医生说,“你别想太多。想太多了,会发风疹。”

    我在医院里服了药,叫车回家,照着镜子,真是既好气又好笑。不要想太多,想多了会发这个,哪里来的逻辑,外国人最最好笑,他们的养生之道是什么也不烦恼,结果搞成现在这样、那个财政部长结果还是在报上道了歉才罢,又去信中国道歉。看样子就快丢职了。

    我在数我回家的日子,还远呢。

    一个人躺在床上,猪头似的躺着。不是你我他的错,是社会的错。我哈哈的笑了起来。那药不错,我睡熟了,一件功课也没有做,是的,我想、我想我会及格的,但是要拿个优就难了。

    我不想考第一了,我不再想考第一了。

    第二天我接了小燕的电话,老实说,我还真高兴听到她的声音。

    我说:“我又病了。”

    “你像林黛玉。”她说,“多愁多病身。”

    “你是几时开始看《红楼梦》的?”我问。

    “自从你告诉四姊说:很多人连《红楼梦》也不看的时候。”

    “我是说笑的。”

    “你从来不笑,”她说,“我看得出来。”

    “我的天,你倒是很清楚我。”我说,“我到医院,每次他们问我;直系亲人是谁?我总是想哭,我一个亲人也没有在这里。”

    “你可以填我的名字。”她问,“什么病?”

    “性病。”

    “你不会生性病。”

    “是呀,我知道,我不会生性病,也不会生肺病、我只懂得发风疹与胃出血。”

    “那也很好。”小燕说。

    我哈哈的笑了。

    “你好了一点没有?说得怪可怜的。”

    “好一点,可是我的手表又坏了,要拿去修。”我说。

    “我的天!”她在那边大笑,“你有没有不坏的东西?”

    “同学也这么问我。”我说,“什么都坏了,连手表在内。真痛苦。”

    “首相辞职了。”她说,“你听见没有?中午时分宣布的。”

    “每个人都辞职,我可不可以辞职?”我问。

    “不可以,你总要读完的。”她说……

    我叹一口气。

    “你知道吗?”她说,“黄先生这次来,是为他女儿订婚来的,女儿订婚了,但是他妻子没有来主持仪式。”

    “应该夫妻双来的。”我说,“这才有气派。女儿毕业,双双来观礼,女儿订婚,双双观礼,女儿泡洋人,双双观礼,女儿鼻子上长了个疮,双双观礼。”

    “你也太难了,”小燕说,“人家还请你去观礼。”

    “我不要去,四姊呢?”

    “四姊或者去,你知道,这女孩子不是现在这黄先生的太太养的,所以她没来。”

    “我听不明白,实在太复杂了。”我说,“做人为什么要这样复杂。是不是一个人长得漂亮一点,比别人强一点,就可以什么都干?,’

    “那是讲运气的,我不能说。”她说,“你不去吗?”

    “我不去。”我说,“我要去睡觉了。”

    “我要去睡觉了,他说。”小燕笑,“我有空再找你。”

    “好的。”我挂了电话,我去睡觉了。

    我想象着黄先生复杂的感情生活。开头是一个女人,没有结婚,或是结了婚,反正脱离了关系。可是留下了一个女儿,这女儿现在也很大了。他后来结了婚,这次是名正言顺的娶妻,但是因为种种不得意,他有一个情妇,现在情妇与女儿在英国。

    我这样想着,因为事情实在太复杂了,简直像数绵羊一样,所以很快的睡着了。黄先生本人一定不会有失眠的烦恼。我生命中只要有一个女人就够了,好的。好的女人不一定是美丽的女人,或是能干的女人,或是学问好的女人,或有钱的女人,我要,好的女人。

    第二天我仍然去上学,累得半死。坐在课堂中,我觉得是浪费时间,不停的渴睡,而且很冷,我要离开这个地方,好好的找个静静的窝去睡一觉、然后再出来。累?不一定,是一种闷倦。

    大家伸了一个懒腰又一个懒腰。教授絮絮的说着。我的眼皮渐渐沉重,这人最好去讲授催眠术。我的眼光投到同学的报纸上去——火车与货车撞,有人在火车站下放炸弹,一死四十伤。

    在家里,火车与货车也常常在平交道里出事。家里那种灰尘,炎热,母亲拖鞋“拍拍”地响着。太阳有一种腥气,一件衣服晾出去,半小时就干了,一件衣服穿在身上,十分钟就湿了。

    在家里,走廊里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走近一看。却是一箩筐西瓜。

    听听时代曲也是好的。

    回家惟一的好处是可以睡至日上三竿,不要问我是怎么过的日子,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每日七点四十分跳起床,穿上牛仔裤、毛衣、大衣。拿起书包一步步的走向学校。我真的是不知道为了什么,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我不明白,回了家、如果找到了工作,也要一早起来去上班的。做人还不如做一条狗。

    隔壁的同学说:“越来越闷了。”

    在家里,我心爱的女孩子说:“我不爱你,我们从来没有相爱过,从来没有。”我还记得她那惊人的肯定语气。她是壮丽的,长头发盘在头顶上,穿一件薄得透明的衬衫,松的,里面隐隐约约的有一只肉色的胸罩,花边是美丽的。因为热,她的头发被汗湿得贴在耳边,无处不是的碎发,她很紧张,好像我随时会放飞刀收她的首级似的,但是我当然没有,我哭了。

    我是一个好哭的男人,一般刚硬的女人还没有这么多的眼泪。我在痛心的时候总是哭的。

    后来……她结了婚。

    后来……我们放学了。

    我一步步的走回家,女同学们搭坐着男同学的车子——女人总是有办法的,小燕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她不是一种很天真的单纯,我想她是可以做朋友的。

    四姊是不一样的。

    四姊是四姊。

    虽然她比我大,但是娶妻子一定要娶她那样的,娶妻娶德,她有老式女人的德性。而且我猜想她一定一直如此,她的本性很完美,她不该爱上了黄,但是命运如此。

    我没有机会,她与我活在两个世界里。

    回到宿舍,我脱了衣服,打个呵欠,躺在床上休息。

    隔壁又有人搬了进来,生活一切如常,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真叫人受不了。

    这个人的无线电哗啦哗啦的唱着:“……一定至少有五十个办法可以扔掉你的爱人……五十个办法……”嘉芬可的声音。

    我的天。

    我用拳头擂墙壁,声音低下去了。

    我实在不想到饭堂去吃饭。我什么也不想做,不不,不对,我希望四姊可以陪我五个钟头,六个钟头,一整天,听我诉苦,听我的委屈、我的梦想。

    我希望早上起床的时候,她在我身边,我可以吻她的耳根一下,满足地,安全地再好好睡一觉。这是我想的。

    我想我是快发痴了。

    这并不是说我对她有非分之想,我是尊敬她的,如果只是为了早上醒来床边多一个女人,那还不容易,那一天换一个也行,那多龌龊。

    我只想她,她给我一种安全的感觉。

    我不承认我是一个难看的人,到底年轻的男人没有那种气派。黄是突出的,很多中年男人也没有也那个气派。黄不算中年人了,他已经步入老年了,他女儿都订婚了。

    这样的父亲必然有个出色的女儿。不知道那女儿长得如何,我想小燕或者是见过的。

    周末我见到了小燕,她说她也不知道。她只与四姊来往。显然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她说:“你每次见我,总是问起有关四姊的事。你其实并不想见我,你想见的是她,对不对?”她的声音有点变了,“你是爱上四姊了?”

    这是第一次,我觉得有这样的可能,我爱上她了。

    “我怎么会呢?”我还笑着,然后我问小燕:“什么叫爱上她了?”

    “你爱她,对她有兴趣。”她简单的说。

    “对她有兴趣就是爱上她了?”我说,“不不,你是对的,我大概是爱上了她,不只这么简单,奇怪,是几时的事呢?我竟不发觉。”

    小燕沉默,隔了一会儿说:“是不是你第一次见她的时候?”

    “不不,第一次见她,我顶讨厌她。”我笑。

    “我第一次见你,我爱上了你。”小燕说。

    我的脸涨红了,有时候太坦白的人令我难堪,我不怀疑她的真诚,但到底她不说出来,我也是知道的,既然如此,又何必说呢?她还年轻。

    我转过头去。

    “所以如果你见我只是为了四姊,我劝你不必见我,你应该直接去找四姊,做人不能婆婆妈妈的。”她的声音很硬。

    “我没有那个意思。”我说,“我是很喜欢见到你的。我再笨,也不致笨到那个地步。”

    她转过头来。

    我说:“你何必这么凶呢?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便不是你的,你再凶也没有用,把全世界看破了,是你的本事,你放在心中就可以了,你何必把全世界点破呢?”

    我取了我的大衣,使走到大门,拉开了门,就叫了车子回宿舍了。

    回到宿舍,我觉得频频与小燕闹意见,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认识她并没有多久,感情也不深,一直像情侣似的吵嘴,不知为什么,她不让我在她面前提四姊,我不怪她,但是我有权不见她,她也不能怪我。

    我决定以后不见她了。

    我并没有睡着,我看小说。

    隔壁的洋小子过来看我,把我书架上的书翻遍了,并不肯离开,他这么磨,我就知道有事。

    我问:“你要借钱?”

    “不不。我只是想问你,那中国妞儿,是不是你爱人?”

    我的天,几个星期前叫他去招呼小燕一次,他到今天还没有忘记。

    小燕不是我的爱人,但是我也绝对不肯把小燕的电话号码给他,这是不对的。

    所以我说:“她是我女朋友。”

    “如果她是你女朋友,为什么周末坐在宿舍看小说?”他问。

    我干笑,“有什么奇?我才见了她来,她要做功课。所以我就一个人回来了。”

    “幸运的人。”他咕咕哝哝,“喂,宋,几时有这么标致的女孩子,介绍给我啦!”

    “你的女同胞们有什么不好?”我问。

    “她们脏。”他简单的说,“中国女孩子干净。”

    我笑,“你刚刚见到个干净的,就那么高兴!中国人是极端,脏起来,比谁都脏。”

    他很向往,“你放心,我会尊重她们。”

    “尊重?你们最尊重女人的方式是把女人弄上床去、三两下手势,你以为我不知道?”

    “最近我也明白了。”洋小子说,“有很多女人,不只是跟她们睡觉那么简单的。”

    “你还娶她们不成?你娶得起?没有前途的事。除非真有诚意,否则做来干什么?”我教训他道,“你们英国人就是这样胡涂。”

    他刚想辩解,有人敲门,我当又是同学,便随口答:“进来。”

    人是进来了,却是四姊,我们两个男孩子,一中一西,都衣冠不整,呆在床上。我抢过了件T恤套上,发觉反了,又脱下来,再穿上,这次前后调转了。

    四姊说:“不要紧不要紧。”她微笑。

    我奇问:“你怎么进来的?门房没见到你?”

    “门房开小差去了。”四姊笑,“没见到他。我自己来了,对不起。”她站着。

    我对洋同学说:“喂,你移一移尊屁股好不好?小姐没地方坐呢。”

    洋同学见了四姊,更不肯走了,说:“我去做咖啡。”他虽然走了,表示一会儿还是要来的。

    四姊穿着衬衫毛衣长裤,一件皮大衣,头发有点乱。

    她笑说:“怎么一回事呢?小燕在我那里狂哭。”

    “是吗?哭?”我呆呆的。

    她哭?女人也太没有出息了,早知如此,不如缠了脚早早嫁人,也一样是哭。父母花尽心血,养到她这种地步,她却还是哭。

    “有什么好哭的?”我说。

    “你也别太过分,对女孩子要温柔一点。”四姊说。

    “我不懂。”我说。

    “你这个孩子,”她坐在我身边。

    我把下巴枕在手臂上,“你怎么有空来?你的朋友呢?”

    “他忙他的呢。”四姊说道,“他女儿订婚了。”

    “我听小燕说的。”

    “我想叫你与小燕代表我去,你们怎么又不答应?”

    “为什么一直把我与小燕扯在一起?”我生气了,“我要找女朋友,我自己会找,我又不哑不痴!”

    四姊一呆。随即笑了,“我的天,脾气还没发完,我不该这时候碰了上来,家明,你是怎么一回事儿?这么烦躁?”

    我不响。

    洋同学把咖啡饼干端了进来,我还是不响。

    倒是四姊,那涵养真正好,反而与他一句句的说起话来。忽然我很害怕她会站起来跑掉,所以才开始说话。

    “我们六月初考。”同学说。

    “也快了,开始温习没有?”四姊问。

    “宋早就温习了,没有间断的,但是自医院出来后,他精神与身体都不大好。”

    “这不能怪他。”四姊看我一眼。

    “你是他姊姊?”同学问。

    “不,我们是朋友。”四姊微笑。

    “哦。”同学艳慕的看我一眼,知趣的走了。

    四姊到这个时候才说:“我也该走了,回去看看小燕怎么了。”

    我跳起来,“不不,请你再坐一会儿、刚才是我不好。”

    “你也没有什么不好。”她又坐了下来。“年纪轻的人,情绪当然有点不稳定,我是多管闲事了。”

    她这么淡,我就心冷,由此可知我在她心目中,根本与其它人没有两样。

    “你六月大考了,情绪要平静一点才好。”她说。

    我看着她,她的脸有点苍白,她自己也是满腹心事,可是她没有说什么,倒为别人的闲事忙着.我看着她,可是我不敢说我爱她,话说出来之后,我就变得一文不值了,我就犯了小燕一样的错误了。

    我问:“……你冷吗?”

    她微笑,“不冷。”

    我想她也是明白人。她是明白的。

    我问道:“订婚礼是几时?我来。要带礼物吗?”

    她笑说:“下星期三,钵兰酒店,七点到十二点,我寄帖子给你好了,礼物,带不带随你,事后也认不清楚谁送了什么。”

    “你不去?”我问。

    “我不方便去。”她坦白的告我。

    “你干什么?”我多么想与她在一起。

    “家里要做的事很多。”她说。

    我送了她下楼,我看她上了车。

    “四姊。”我叫她。

    “什么事?”她的声音很低很温柔。

    “我想握一握你的手。”我说。

    她把手自车窗里伸出来,我握住她的手一分钟,我说:“再见。”

    她把车子开走了。

    她来过之后,我更像炸开来一样。我把头按在枕头下面,我真的闷坏了。我不能拖到六月了,惟一活下去的法子是回家,不然就会像邻房那个同学一样了。我一个周末看着闲书,睡着觉,没有做任何功课。

    星期一早晨,我约见了校长。

    他表示很了解。可是他半说笑的解释,“每个学生都有这种考试恐惧,可是你不该有。你是名列前茅的。”

    校长说:“如果你放弃了考试,拿不到学位,岂不是太可惜了?你尽量放松一下,即使放弃温习也不要紧,可是到时在试场出现一下,尽你的力,我介绍你去看医生。”

    我耸耸肩,“其实我想听的就是这番话,你想我这样回了家,家人还会理睬我吗?这几年关系我的一生,而这两个月,简直太重要了。”

    “我明白,”校长说,“你们对教育的看法与我们不一样。”

    “什么教育,我们看到的,不是教育,而是文凭。”我苦笑,“我想我还是到医生处去取镇静剂吧。”

    校长说:“……据说你身体不好……别太紧张了,可以解决的事,想法子解决,不可以解决的事,不要想太多,学学我们,我们的国家在陆沉,我们可不担心。”他笑。

    我恭敬的说:“是。”

    我走出校长室,到了校医处。

    校医说:“你要忘了你邻房发生的事。”

    不不,不是邻房的事,我现在有心病只要一帖药便医得好,可是我的药呢?我长叹一声。

    医生白我一眼,很气,“你为什么叹气,你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的人比你不幸?”

    我想:是,至少我有手有脚,至少我不是白痴,至少我还年轻,至少我比别人略为聪明能干一点,至少我不愁钱,至少——这样算起来,我应该跪在地上感谢上帝才是。

    不过感谢是感谢,我仍然不快乐,心里很闷。

    我旷了课,到公园去坐了一天。买了一磅面包,自己吃一点,吃剩的喂了鸽子。

    我的时间全浪费了,这样的青春。

    医生给了我镇静剂,叫我每天放学便吃一颗。我慢慢的走回宿舍。又没有信。是呵,每个人只管每个人的事,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干么要写信给我?

    我上了楼,用锁匙开了房门,坐下来,又跳起来,倒了一杯水,服了一粒镇静剂,坐下来,手里拿着杯子,才想起这姿势跟邻房死去的同学一模一样,我惊吓得很,又跳起来。

    我忽然想起四姊说她写过的那个故事。

    一个阳光好好的夏天,一个女孩子死在床上,唱片放着“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我为这些浪费了的生命苦苦哀伤着,然而我的生命又何尝不是浪费了。

    我扭开了无线电。一个男人的声音说:“……意大利导演路契诺维斯康蒂因心脏病去世,六十九岁……”浪费了的生命。我一直喜欢看他的戏、他捧起来的男主角。他也死了。以后看不到他的电影了。隔了很久,我才知道他有一个女儿。我以为他是独身的,像这种艺术家,拖着个不争气的后代简直是个负累。应该生命自他开始,自他终止。我每次看见玛高-海明威的照片便痛恨这个年轻的女人。还有拍罗玛-毕加索。浪费掉的生命,条件这么好的生命而这么盲目糟蹋着,似乎是不可饶恕的。

    服食镇静剂后,一个人会得胡思乱想,一种平静的胡思乱想。

    宿舍在这种时刻是这么静,一点声音也没有。

    小燕此刻已经哭完了吧?我也希望可以大哭一场。我有机会总是大哭的。看着张爱玲的小说也会哭起来,传说她住在纽约,曾经兴过念头,想到纽约去找她,可是见了又说什么呢,她跟照片也不大像了,年纪老的女人,看上去都一样。老了。

    我是一个娘娘腔的人。娘娘腔,他们说,他们怀疑我是同性恋患者。同性恋始终是不体面的事。可是我并没有被男人吸引。有一次在酒吧喝酒。一个男同学对我表示好感,手放在我腰上,被我礼貌而厌恶地推开了。他反而很不好意思。同性恋。

    四姊现在干什么?在理家里的事?抑或在花园里呆坐?

    忽然我想到她家去。算了,只剩两个月了。还搞什么鬼,考完了试回家,在家里呆一阵子,烦恼没有了,回来再从头读,我并不是惟一的问题青年。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烦恼才比我大呢。

    我摸出了一本书,是劳伦斯的《吉普赛人与处女》,妈的,一小时就看完了,看完之后,我怀疑这是冒劳伦斯名作的。

    我一直不喜欢劳伦斯的小说,他的诗倒是不错的。文学便是这样,好起来人人都说好好好,一个不好人人都说不好,兵败如山倒,看起来又吃力。

    唉,我昏昏欲睡。

    近来五点半便天亮了,我常常以为睡过了头,我闭上了眼睛。

    醒来的时候,身边坐着一个人。她也在看那本劳伦斯的书。

    我说:“小燕?”

    她看我一眼,“是我。”

    “你怎么也来了?奇怪,现在宿舍连看门的人包没有了、所有访客一律自由出人,敢情好。”我说。

    “你不欢迎我。”她说,“我知道。”

    这女孩子,躲也躲不过,她自己就来了,叫我赶走她。我还不至于这么放肆,可是她这样子,我以后可就名誉扫地了,为什么我不敢学她,天天跑云四姊家里坐。

    “几点钟?”

    “七点。”

    “我睡了三个小时。”我说。

    “你又去看医生了?桌子上放着药。”她说。

    “嗯。”我说。

    她说:“这本书一点也不好看,四姊的小说比这好看。”

    我说:“别乱讲,人家是世界公认的劳伦斯。”

    “屁。”她说。

    “念法律的人,最不讲理的,也就是你了。”我说。

    “你不生气了?”她转身过来问。

    “我根本没有生过气。”我说,“谁生气,谁心里应该知道。”

    “跟你做朋友,比跟一个小家子气的女孩子做朋友还难。”

    我看她一眼,心里想:我可没有要你来。

    她说:“你心里在想,你可没有叫我来。是不是?”

    我不出声。

    小燕就是这点不好,每件事情都要弄得黑白分明。

    她说:“我请你看电影,你去不去?”

    “我吃了药,不便出去,又没有车子,天这么冷,冻个半死,又回来,干什么?你要看,我介绍人陪你去。”

    “谁?”

    “外国人。”

    “我不喜欢跟外国男人走在一起。”她说。

    “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没有什么意思,吃不到羊肉,一身骚。宋家明,你别以为我需要你跟我介绍人陪,我自己一样找得到,”她骄气的笑,“看什么人而已。”

    她又可爱起来了。

    我还是躺在床上。我问:“洋人也有不错的嘛。”

    “谁?”她笑问。

    “安东尼安姆斯庄钟斯。”我说。

    “他呀,他自然是,我也说他好,若是他也罢了,别人没意思,真娶了我,那几十镑周薪,一年九个月的冬天,我也受不了。”我侧头看她。她在台灯下微笑。她大概是喜欢我的,几次三番,她都先向我来低头,以她的性格,很不容易;以她的性格,吃过她白眼的男人的确也不少。娘娘腔有娘娘腔的好处,瞧这女孩子!

    “说说你以前的女朋友。”她说。

    “不说,你以前的男朋友逢人说你,你有什么意思?”

    她答:“我乐都乐死了,只怕他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我笑,“她跟你差不多,不过比你强硬,她不哭的,打网球又够力。长得也很漂亮,后来嫁了别人,大概很开心。完了。”

    “你们在一起多久?”她问。

    “两年多三年。”我说,“为什么问?”

    “你记得她?”小燕问。

    “当然,她是我女朋友,我们接过吻的。”我得意的说。

    “呵,这么难得呀!”小燕取笑,“还拥抱啦!还少不免到郊外去,绕着大树兜个圈子啦,真够情趣,跟国语片一样!”

    我被她气结。

    “你的男朋友呢?”我问。

    “我没有男朋友,你可别不相信,我真的没有男朋友,我不是三贞九烈的女人,只是看不中周围的人,要把自己送出去也不行,你说多惨!”她扁扁嘴。

    “你的《红楼梦》看成怎么样了?”

    “没什么好看的,”她落寞的说,“那宗旨不外是说:女人要长得像猪,不然就够你受的,上帝不会放过聪明漂亮争气的女人。这种书看来做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9-2-2017 09: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不看也算了。”我说。

    “嗳,你到底出不出去?”她问。

    “不去。”我说。

    “真是,我还没吃饭呢。”她说。

    “罐头里还有几块饼干,吃了吧。”

    “士可杀,不可辱。”她笑,“不吃!”

    “那你就饿死吧,可惜你是洋士。”我起身穿衣服。

    “干什么?”她问。

    “陪你出去吃呀,总不能隔壁死一个、这里死一个,像什么话!”我扣大衣的纽子。

    她看著我,问我:“你到底讨厌我吗?”

    我说:“你问这种问题干什么?你只要不无理取闹,做朋友,谁讨厌谁?”

    我们挤公共汽车出去,我请她吃面,她高兴得似个孩子,叽叽呱呱,说个不停,四姊长四姊短,我绝口不提四姊了。我一个晚上都很静,吃完东西,打发她回家,我回去还看了一章功课。我又恢复正常的了,这便是我对现实反叛的结果。

    我不知道别人轰轰烈烈的反叛是怎么样的,像丐士甸。

    我太自爱。我是懦夫。

    星期三,我上街买了一条银项链当礼物,算是女方的贵宾,到钵兰酒店去转了一转。黄一眼把我认了出来,跟我握手。我心平气和。

    (我的校长说,不可能解决的事,不要想太多。)

    黄的女儿很美丽,可是皮肤颜色很深,一眼看上去,像马来亚人或是菲律宾人,跟她的父亲不大像。我转一个圈子便想走了。

    黄很是够气派,仍然是黑西装,白衬衫。

    我远远看到小燕,跟她打了个招呼,我没有留下来吃饭,我喝了一杯酒,便离开了。我去看四姊。

    我心平气和的去看四姊,想跟她道歉,我那些反常的举止,是不对的,是不礼貌的。我真的心平气和。

    车子到了她的家,还很早,她大概在吃点心,门没有锁,我按了两下铃,没人应,一推门就进去

    我进去的时候,她刚刚自楼梯下来,见到我,先是一呆,然后招呼我。她的脸色是雪白的。我一眼看就知道不对劲,发生了事,她的手指上流著血。

    我说:“你手上受伤了。”

    她看了一眼,不以为意,“是抬那只大箱子,太重了,勾了手指甲。”

    “痛不痛?”

    “不觉得。”她找了一块胶布,贴上去。

    “你搬什么?”我问,“要不要我帮你?”

    “家明——”她转过头来,“我搬家。”

    “怎么忽然搬家?”我愕然问。

    “我很方便,只有两只箱子,你愿意帮我吗?”她问我。

    她的脸色是这么雪白。

    我点点头。

    “帮我叫部街车,我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她说。

    我很冷静的说:“好。”

    我拿起电话,叫了一部车子。车子十分钟后会到。

    然后我上楼,她在收拾衣物,真的差不多了、地方并不十分乱,我只是帮她关上箱子,抬下楼去。

    四姊仍然很镇静,一丝不乱,该做什么做什么,只是嘴角少了那种笑容。

    多说多问都是没有用的,我不想多说话。

    我们等来了车子、她把门匙放在门口的地毯下。司机与我将箱子搬上车子,我与她两人挤在一起。

    她的手抖著,嘴唇都变了颜色,可是她仍然是镇静的。

    我问她:“箱子搁哪儿?”

    “酒店吧。”

    “不如先搁我宿舍,我们吃了饭再说。”我出主意。

    她居然点点头。

    箱子一到宿舍,自然有义务帮忙的同学,一下子就抬了上楼。同学问我是不是搬进来的新生。

    我顺口问她要不要在宿舍住几天才找房子,她居然又答应了。我便帮她办手续。大学宿舍也收外边的客人,最长可以住两个星期。

    她在我房间喝了一杯水,洗干净了手,我帮她擦了消炎药膏,再贴胶布,她的头发乱,我忽然拿起一把梳子,替她梳起头来。

    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她叫了白兰地。

    我猜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她终于想到要脱离黄,趁这个时候便搬了出来,没有争执,没有吵闹。可是为了什么呢?她跟了他这么些年,也不应该再在乎下半辈子了,有什么气,有什么意难平,也该忍下去了,是为了什么她伤心得要离开他?我想不通。

    有她在我身边,我也不要去想它。

    她喝了很多,脸色越喝越白。

    我们叫了几样菜,但没有吃饭。

    屋子不是她的,她住了这些年,不过带出了随身衣物,屋子里的东西她没有怎么动过。

    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这么简单?说走就走?

    吃了饭,我与她散了一阵步。她的酒意渐渐上来,在街下看她的脸,雪白的皮肤,眼角有点红。我伸手叫了车子,把她送回女生宿舍。

    我说:“你好好睡吧,明早我来看你。”

    我回了自己那幢宿舍。

    我看著时间。这个时候,订婚舞会该散了。黄回到那层房子,真正的是人去楼空。

    但是我想四姊是会回去的。她以前也许也做过这样的事,出走几天,又回去了。人总是人,女人总是女人。玫瑰是玫瑰,不管你叫它什么名字、它还是玫瑰。

    她是会回去的,那时候轻描淡写的跟黄说:“我到大学宿舍住了几天。”真是又新奇又清高又漂亮。要脱离他,何必等到今天?

    然而我是同情她的,一般的女人,虽然不会比她享受得多一点,但是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要求会变得很低,低得只想身边有个伴,在要紧的时候援一援手,如此而已。她得到了些什么?

    在十六七岁的时候,等待爱人是一种情怀,过了十年,算是什么?

    她什么也没有得到。等了那么久,等来的爱人,是为主持他女儿婚礼来的。

    长久的等候。她没有多少时间剩了。

    那一夜我没有睡,我不知她睡了没有。

    清早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在伏案写字,写了满满一张她要做的事。一件一件,条理分明,她是一个有思想有脑子的女子,可惜命运不过如此。

    她抬起头来,给我一个微笑,我呆呆的,她的微笑回来了。这么快。

    她说:“我想去洗个头发,然后去找房子,你不必理我,快去上学吧。”

    我说:“我陪你好了,功课根本不吃紧。”

    “不不,我习惯一个人办事了,快一点。”她说。

    我坐在她床沿,我说:“四姊,如果你真不回到那里去了,为什么不回家?”

    “家?”她愕然,“什么家?”

    “香港、台北,你总有家呀。”我也愕然。

    “没有,”她说,“我没有家。”

    “父母呢?兄弟呢?”

    “没有。早过身了,我没有兄弟姐妹。”她微笑,“我在哪里都一样,我选了这里,是喜欢这个城。你放心,搬一个家太方便了,我今天下午之前就可以找到房子。”

    我默默的去上学。

    学生里没有什么新鲜事。几个外国女同学还是撒娇撒痴的跟教授打情骂俏,我深觉乏味,三小时便完了课,赶回宿舍,四姊还没有回来。

    我在房间里等,她是三点钟到的。

    我去找她,她洗了澡,穿著毛巾浴衣。

    她的脸上很明朗,一点忧伤也看不出来,只是肤色仍然一样的白,白得一丝血色也没有。

    我问:“怎么样?”

    “找到房子了。”她笑,“我还买了一部小迷你、同时又去求职,还洗了头,喝了一杯茶。快不快?”

    “太快了。”我笑,“五小时办这么多事,人家四圈麻将还没有搓完呢。”

    她说:“搓麻将有搓麻将的乐趣,我要搬走了。”

    我问:“你的新地址,可以告诉我吗?”

    她说:“你自然不能告诉别人的,现在我或者有工作,也不可能像以前那么样高朋满座了。家明,我跟你一块儿去吧,你也可以看看我新居的样子!很不错的,连家具,一房一厅,小小的地方,一个人住刚刚好——”

    我们坐了她的小迷你,迷你车是白色的,到了她的新居。新居真的很漂亮,全新,有家具。她叫我去煮菜,我发觉厨房已放著不少食物了。

    等我做了茶与点心出来,她已经开始把衣服挂进衣橱里,把照相架子取出来放在床头。

    我说:“不要心急,慢慢的做。”

    我抄下了她的电话号码。

    她坐下来吃茶。

    我问:“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在这里?”

    她点点头。

    “我明白了。”我说。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她如果要找朋友,她会自己去找的,犯不著我操心。

    “我可以常常来看你?”我问。

    “可以。”她说。

    “你休息吧。”我说,“当心自己的身体,不要太轻率。”

    她点点头。

    我取过外套。“现在天气时冷时热,说不定的,今天冷下来了,这天气最容易——”

    我转过头去,看到她一脸的眼泪,她嘴角微微一个笑。

    我连忙把大衣放下来。

    我说:“我不走了。”

    她的眼泪滚滚而下,我掏出手帕给她,她并没有用,只是放在膝盖上。我走到窗口站住,看出去,隔壁人家的猫走到她的窗户来了。

    我镇静的说:“我总是在这里的,你放心,不管你怎么想,我总是在这里的。”

    又过了一会儿,她说道:“有一只猫是很好的。”

    她又恢复平静了。

    如果我像她这么忍耐,我是一定会发疯的。

    我走了。

    我到一家畜店,买了一只小小的玳瑁猫,把它的颈皮抓起来,它的四只爪马上缩作一团,这证明它不是懒猫,我看看它的头,圆圆的,我看看它眼睛,圆圆的,我忽然爱上这只猫了。我把它放在柜台上。付钱,它的身子缩成一只小球一样。我把它放进口袋里。好猫,又不抓人,又不乱叫。

    店员问我:“你叫它什么?”她是个老太太。

    我想想,说:“猫。”

    老太太说:“那是不错,它是只猫。”

    我把猫交给四姊的时候,我才第一次看到了她的笑容。

    “呀!她叫,“猫!”

    那只小猫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四姊看著它笑,我分辨到她真的笑容与假的笑容。

    她以前展露的笑,全是假的,那只是一种装饰。呵我可怜的四姊,她的笑原来不过是等于她身上一件漂亮的毛衣,因为她做得实在太好了,所以没有人能够看得出来,没有人。但是真与假终久是有分别的吧,我看了她的真笑容,才知道她的假笑。

    我呆呆的看著她。她是何等掩饰她自己啊。

    她才只有那么一刻,随即沉著下来,她说:

    “家明,你真是个好孩子,谢谢你了。”

    我看著她,噢是的,我爱她,有什么关系呢?我爱她,没有遗憾,没有疑惑的,我爱她,是几时发生的事?我不知道。或者是在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

    我不怪我自己,我偏偏爱上了她。不是寂寞,我可以忍受寂寞,我寂寞了那么些年.那种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寂寞,与世界完全脱离了关系的寂寞,不不,我可以忍受寂寞。也有很多女人在我身边晃来晃去,不是为了要一个女人,不是。我只是爱她。

    “咦?”她看著我,“你怎么了?”

    “没有什么,我还有点功课要做,我先回去了,你当心自己,你随时叫我,我马上来。”

    她说:“我只想你功课做得好一点。”

    “我会的,”我报以微笑,“我一向是个好学生。”

    她点点头,然后转过头来,“我的洗头水用完了,你可否经过小店的时候,代我带一瓶来?”

    我深觉奇怪,为什么她叫我做这种事?为什么?她不是托男人做事的女人,而且一瓶洗头水……

    我问:“什么牌子?什么香味?”

    “草药味道,任何牌子都可以。”她说。

    “我明天带来。”我说,“我现在走了。”

    “家明——”她叫住我。

    我微笑:“什么?”

    “为何你什么都不发问?”她问我。

    “问?为什么要问?”我笑说,“误会都是从说话而来。”

    她也笑,“你也是看《小王子》的。”

    我回到家的时候,小燕在大堂等我。

    她等得很焦急,很不高兴,一见我就站起来,一开口就是问:“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适才方与四姊说:问是没有用的,可是她一上来就是问问问,我朝她笑了一笑,小燕永远不会成为我的女朋友,原因在此。

    “你知不知道?四姊失踪了!”她说。

    我一怔。消息倒是传得快,我不想向她说实话,也不想骗她,是以维持沉默。

    小燕说:“那天黄的女儿订婚,黄回家以后,她就不在家了,黄不以为意,以为她另有应酬。谁知一夜未归,黄急了,到处找,找到我这里来,可是我也没有消息,大家只好怔怔的等著,又报了警,还是不见,你知道怎么好?黄坐在家中,守著电话,整个人呆了,我也不晓得四姊在什么地方。你不知道她,我们虽然跟她有说有笑的,可是她的事,我们全不晓得,这下子她一走,我们连影子也找不到,黄是心里明白的。”

    我还是不响。

    她跟著我上楼,她的拿手好戏是以小卖小,不请自进,我也随她去。

    她说下去,“四姊也是,要走何必等这个时候走——其实这些,说给你听也没有用,你也不会知道。”

    我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忍耐程度。”

    “可是她都忍了那么久了。”小燕不明白。

    “你的手怎么了?破了?”我问。

    “手?噢,是,洗衣机坏了,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用手去绞毛巾,绞到一半,虎口出血,没想到自己的手这么嫩。”她笑。

    我想到四姊的手在抬箱子的时候割破了。

    我问她:“你为什么要远离家里过来读书?——

    她诧异的说:“人与畜牲,不读书,何以别之?我喜欢念法律,香港没有这一科,所以跑了来,我是不后悔的,是呀,在家,衣服脱下来,扔在一只篮子里,过两天,熨好了,又回到橱里挂著。可是我不后悔,这种破了手的故事,有什么关系?我学了多少东西!帮我做人处世之道。每次放假回家,我看见亲戚们还是那个老样子,心里就好笑,可是教育叫我不要笑出来,我要学的还多,太多了。有一个人告诉我,读了十年大学,才明白要学的是什么。如果一生不学,一生无愁,因为根本不知道缺乏与需要,这种人自然在某个角度是幸福,猪猡在某方面也很幸福,到了碟子上做了五香.猪肉还是幸福的。”她拍著手哈哈大笑起来。

    我既好气又好笑的看著她,她真是滔滔不绝。

    一派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样子。

    她停住了笑,“这三天内你见过四姊没有?”

    “你忽然这么问,是什么意思?”我问。

    “黄急于找她,有什么话说清楚。”

    “也许她过几天就回去了。”我说。

    “四姊不是那种人,她走,就走了。”

    “为了什么?”

    “说不清的纠纷,”小燕说,“四姊不是喜欢说话的人,尤其不喜欢解释。反正说不明白,走了最好。”

    “动机是什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笑,“你的成语仿佛懂得很多。”

    “你少笑我!”小燕说。

    有人叫我去听电话,我满以为是四姊打来的,一听之下,却是一个不认得的男人。

    “我姓黄。”他这么一说,我自然知道他是谁了。

    “是,黄先生。”

    “家明是不是?”他的声音也很冷静,只是有点疲倦,他说,“如果你见到四姊,请跟她说声,我等她一个月,就在老房子等,如果她不来,我就回去了,我也明白了。当然你们也不一定见到她,我会在报纸上登一个新闻,万一在路上遇见她,请说一声。”

    我问:“或者她离开了这个地方?”

    “不不,我很明白她。她是不会走的,她喜欢这里,她没有家。”他的声音低下去,“说我对她不起。你们是不会明白的。”

    我不明白?我是明白的惟一一个人。

    “我知道。”

    “谢谢你,家明,骚扰你了。”他说。

    我挂上了电话。

    这个男人,真够他烦的,刚要嫁女儿,跑了情妇,我是他,头都大了。

    我回到房间,变个办法,把小燕送走了。

    我对小燕忽冷忽热,自己也觉不对,只是现在情形不一样了,现在只有我知道四姊一个人在什么地方。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相信我,她只告诉我一个人。

    我像是忽然见到了一线做人的希望。到底人是奇怪的,受尽了奇奇怪怪,大大小小的气,还是会活下去的。

    我睡得很早。

    我的功课不能再等了,我一定要追上去,我每天下午打一个电话给四姊,仍然努力温习我的功课。

    一星期之后,我去探她,带著笔记,那一日我在她家里温习,她已经找到工作了,是在一家洋行里做买办。周薪五十镑,这是很好的薪水了,可是对她来说,简直微不足道。

    这一天她带了一副耳环,不过是普通的一个金圈,但是圈子上镶著小小的钻石,配著她的黑发,好看极了,由此可知,再美的女人也还是需要这样子的装饰。

    这些首饰,是黄送的吧?

    说不定。她很能干,说不定是她工作赚的,反正也花不了太多的钱。

    短短两个星期她搬了房子,买了自己的小车,找到工作,完全开始她的新生活,那只猫还是走来走去。

    我很平静的把黄的话转说她听了。

    她笑,“他总是不相信,不相信我会走。”

    我不敢说话。

    “当然我爱他,可是爱也有自尊心,”她低声说,“我对他的爱是庸俗的,不高贵的,是我终身量憾的,可是我真是为他伤心到底。可是……我也是人,我觉得还是离开他好。”

    “他在老房子等你一个月,现在还有三个礼拜。”我说,“如果你不习惯目前的生活,你还是可以回去的。”

    “我永远不会习惯目前的生活,但是我永远不会回去,永远不会。”她微笑。

    我很害怕她这种微笑下的果断。

    “他是一个值得爱的男人。他……什么都好……只可惜不是我的。从来没有属于过我,所以我根本没有失去什么。我像一个小孩子,看著糖店的橱窗,从来没有机会走进过店里,从来没有,现在不如走离那家店,眼不见为净,我有我自己的世界。”她说。

    我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她是他的情人,她开过他的名贵车子,住过他的豪华住宅,用过他的钱,毫无疑问,她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可是没有那么简单。与一个人生活久了,成了一种习惯,戒了香烟,除非马上抽鸦片,否则总有点惶然不妥当。

    既然事到今日,我也不方便说什么,我总之在她身边,可以做什么便做什么。比起黄,我不过小阿飞抽的大麻,还是捣了杂草的,算不得一回事。黄才是纯种的麻醉剂,活在他的世界里,那才真是无忧无虑,可惜四姊不会享受她这种生活。现在她走了出来,白吃这种苦,连我都觉得是多此一举,多少年了,何必等到今天才走出来?小燕说:这些年了……现在不迟了嘛?

    现在难道不迟了嘛?

    我轻轻的说:“你是一只燕子……”

    她转头笑道:“燕子也有很多种的,有王谢堂前的燕子,有《快乐王子》里的燕子,有忘了南飞的燕子……”

    我笑了,拿出了我的功课,现在我很习惯在她家里做功课。她下了班,我便到她家,她做饭.我做功课,然后我洗碗,她看电视,我温习。

    时间从来没有过得这么快过。

    我每夜十一点钟返回宿舍,洗个澡便睡了,很少见得到其它的人。

    后来四姊说:“你看这只猫,大得真快。”她的语气很诧异。我看著那只猫,它果然大得不得了,莫说是口袋放不下,连大布袋也收不下了。我觉得生命真是奇怪的事,怎么一只猫会长大长大呢?

    那只胖胖猫常常坐在我的膝头上。

    有时候我问四姊,“这种新生活,你难道真的习惯?”

    她说:“怎么不习惯?”

    “比起从前的生活,那是差得多了。”我说。

    “看你怎么比。物质上当然有很大的差别,可是现在不见得会饿死,也是见什么买什么,一件三十磅的毛农与三镑的毛衣,分别没有想象中的大。”

    “现在的寂寞是永恒的寂寞,可以安之若素的,毫无牵挂。比以前好?不见得,但是不必一直担著心,等他来,他来了,怕他走,他走了,又怕他不来,现在完全失却希望,反而有种坦然的感觉。反正没有了他,我还是要活的。”她忽然笑了。

    难道她日日与我在一起,也感到寂寞吗?

    我黯然想,难道她没有看出来,我为她的一片心吗?

    难道我们都比不上他吗?

    难道她一定要为他伤心到底吗?难道——我看著她。

    “其实我也没有正式的做过太太奶奶。他把钱放在保险箱里,每次放一千镑,我只要开了拿来用,可是看到的只是钱,他的人是难得见的。有时候他来了,抽空陪我一两天,我觉得那种满足感,是难以形容的,想想看:整天就是跟在他身后,钱,他出,主意,也是他出,力气,也是他出,我简直觉得这样的生活维持一辈子,谁还做神仙呢,可是我受不了那么大的洪福,所以好日子不多,渐渐人就变俗了,所以喜欢唱唱时代曲,喜欢念念‘花好月圆’这种句子,把以前一切一切学的都忘了。现在自己寻生活,东奔西走的,我也没有空想其它的东西。”

    我看著她,“听说你写小说。”

    “那怎么能见人。”她笑。

    “我能够看看吗?”我问。

    她立刻坚决的说:“不能够!”

    “买得到吗?我可以去买了看。”我负气的说道。她笑,“真是孩子气,买得到?我的东西根本还没有出版。”

    我们的日子是这么过的。

    但是我在她的心目中没有地位。

    没有地位。

    我像那只玳瑁猫,偶然可以使她展颜一笑,可是虽然在她家里这么久,是没有地位的。她离开了他,可是她的身体里无处不是他,我是没有地位的,我明白了,即使我走了,另外一个男人来了、那个男人也是没地位的,她只是属于他一个人。

    她当我是什么呢?小朋友。她说:“小朋友,他待我很好,很尊重我,很照顾我,很喜欢我。”我是她小朋友。

    那一日我回家,小燕在等我,她显然等了很久,很累很累了,我头一个感觉就是认为她傻。我天天跑到四姊家去坐著,至少她不介意,至少四姊比较欢迎我,但是小燕来到我这里,我从来没有什么好脸色给她看,她也应该明白了,她还来做什么?

    第二个感觉,我觉得她过了分,因此有点可怜。

    她见到我,站了起来,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看著我。一脸的憔悴。

    我呆呆的站著。谁的心属于谁,是先一辈子注定的吧?是不能移动的事宜。

    小燕疲倦的问我,她问了我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她问:“一个人一生可以恋爱几次?”

    我毫不犹疑的答:“一次。”

    “为什么有人爱了又爱?”她问。

    “只有一次是真的,那人心中明白,其余都是伪装的。”

    她问:“爱好还是不爱好?”

    “人各有志。”我说。

    她微笑,低下了头。

    我扶著她,“你应该打一个电话来,那就不用等我了。”

    “打电话也找不到你,所以我才找了来,我不是不知道这么做是失礼的,没有面子的,不恰当为。但是我不能禁止自己,我只是想见见你,是什么令你讨厌我呢?”她微笑。

    我把她领到我的房间,让她洗了脸,给她茶。我跟她说:“我一点也不讨厌你。”

    “你也不喜欢我。”

    “不不,这是错的,如果有别人来问我;‘你喜欢小燕吗?’我一定答:喜欢。”

    她笑了,没有再问下去。

    她看著我在桌子上堆积如山的功课。很是高兴,她说:“进展得很快,你一定是躲到图书馆去做功课了,不然怎么找不到人?而且做了这么多.相信毕业是不成问题了。”

    “是的,”我说,“论文是没问题了。还得温习一下,应付考试,你呢?”

    她躺在我的床上,稚气的脸,扁扁白白的、她看著天花板说:“三个星期没动笔记了,以我一向的成绩来说,还是可以及格的。”

    我指著她:“我们的要求不是及格,而是第一,除了第一,第二都不是一回事。”

    “奇怪,上次见你,你还很颓废,要罢读罢考,怎么一下子不见,换了个人似的?”她微笑的看著我。

    我没有办法解释,我不能说,那只是为了四姊的一句话,因为四姊说,她要我好好的念书。

    她说:“那也不必脸红,人的情绪当然有高潮低落,能够集中精神念书是最最幸福的事。”

    我不响,低头玩弄一支铅笔。

    “黄走了。”她说,她是忽然这样说的。

    我一时没会意过来,“什么?”我问。

    “你记性真坏,你记得四姊没有?”她问,“四姊的男朋友,他在屋子里等了一个月,走了也没有找到四姊。”

    “哦?”我问,“他一点踪迹也找不到?”

    小燕说:“不是,他晓得四姊没有离开这城,只是她不愿意回去,他也没有必要苦苦的去求她,过了一个月,可知她不是冲动,黄说他们两人已经过了追求恳求的阶段了,没有做戏的必要,放戏又做给谁看呢?所以他回去了,那层房子的钥匙他自己留了一条,另外一条在我身边,可是我没有见过四姊。”

    我问:“他是不是很想念四姊?”

    “我看没有,他不是一个七情上面的人,而且他一年也见不到四姊多少天,他在香港还有他的家,他是一个大忙人,生意又多又烦,能够为四姊牺牲这一个月,在那间屋子里等她回来,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他说,那屋子是送给四姊的,她不要搬走,只要她一句话,他决不去打扰她。”

    我冷笑,“果然是很大方的样子,可是真爱一个人的时候,是大方不起来的,这点他不明白吧?”

    “中年人……人到中年百事哀,最哀的是感情麻木,还笑我们年轻一辈浮躁冲动。”我说。

    “可是男人如果像一条软皮蛇……那又该多恐怖,我不喜欢男人那样。”小燕说。

    “做男人也不好做,这又不是,那又不是。”我说。

    “做人根本就难,没男女之分。”小燕说。

    我笑,“听这口气,完全跟四姊一样。”

    “你又没跟四姊说过几句话,你怎么晓得?”她问。

    我不响。

    “你仍然爱慕她?”小燕问。

    “永远。”我淡淡的说。

    “你有没有告诉她?”小燕问。

    “我爱她,与她何干?我为什么要告诉她?没有这个必要。我还是玩石掷铅笔。”

    “这是什么论调?”小燕说,“不过现在她失了踪,多说也没有用呀,爱一个人,应该告诉她。”

    “告诉她有什么用?她若是明白,你不说她也感觉得到,这年头,谁是傻子?你说!”我的语气并不好。

    可是小燕没有生气,她说:“但是我把事情说明白了之后,我没有后悔了,我尽了我的力。”

    我说:“爱情不是竞跑,不是考试,尽了力也没有用。”

    “我不管,咱们两个人的观点不一样,你太消极了。”

    我微笑,“你要积极?”

    “当然!”她自床上跳起来,“只要你不厌憎我,我就有希望,我不会放弃,我有把握,我会追求到你,家明。”

    我很是难过。“小燕,有那么多的男人喜欢你,你何必一定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我……已经有心目中的人了。”

    她笑,“听你的对白,国语片似的,我不理,这是公平竞争的,直到你结婚为止。”

    “你决定了?”我问。

    “决定了。”

    “隔了三个月你就后悔了。”我说。

    “不会,跟你一样,我不后悔。”小燕道。

    “你一直是这么固执?”我问。

    “不固执的人读不好法律,必需要意志力强。”她说。

    我说:“好的,可是……我不值得你这么等我……”

    她笑,“我认为值得就可以了,而且你不必担心我会为你而死,你放心,我爱你,可是我更爱自己,我正是为了爱自己而爱你,因为我见到你快乐,我想永远得到这种快乐。如果我见到一个比你更好的男人,我就不会再来了。”

    我呆了。

    她笑,“这是我们法科学生的爱情,不是梵高式的,你以为我会把耳朵割给你?废话。”

    “这不算爱!”我说。

    小燕说:“爱是牺牲,可是也有个限度,四姊够不够伟大?终久也有个限度,我举个例子,如果梁山伯死了,祝英台不去投坟,就没有意思。我看了《红楼梦》,觉得林黛玉最无辜,笨得要死。可是丹麦童话那个人鱼公主,那又不同,她是真的不盼望任何东西,把命赔了上去,心平气和,又变为泡沫,多么美丽,林黛玉天天哭,夜夜哭,什么意思?什么价值都哭光了。”

    “这叫‘小燕论爱情’。我告诉你,有三个题目是不能提的,提了会叫人骂死,一是宗教,二是政治,三是红楼梦,不得乱批评,乱说,否则引起人家反感就不好,明白没有?”

    小燕对我笑笑,说:“我要走了,除非你留我过夜。”

    “你不是那种人。”我说,“我不敢留你。”

    “不,你是柳下惠,我告诉你,我不是淑女,可是有时候某些男人把手搭在我肩上,我还发抖,对你,我是没有反感的,我愿意这么做。”

    我看著她,我握著她的手,我说:“我尊重你。”

    “如果换了是四姊,你会怎么做?”

    “我?我连手都不会握她。”我坦白的说。

    “你爱人是一回事,找情人又是另外一件事,对不对?你把爱与欲分开了。”

    “不,我没有欲念,有时候我想有一个女子在我怀中,那不过是为了一种安全感,决不是为了想跟她睡觉,我是一个怪人。”我老实的说。

    “我爱你,家明。”

    “谢谢你。”

    “我回去了,”她说,“不要送我。”

    “小燕——”

    她用手臂缓缓的环著我的腰,把头靠在我的胸上,我按住她厚厚的黑发,吻了她一下。

    她是一个好女孩子,好女孩子。

    “你有空,打个电话给我!一星期一次也好!一个月也好!”

    “小燕,不要这样,我不敢当。”

    她笑。她的笑有点落寞的味道。

    啊,天下这么多寂寞的人是哪来的?哪里来的?

    我说:“小燕,你可要回去了。”

    她转头走了。我开著门看她走出去。

    夫上了门。我知道黄已经走了,他走了,没有等四姊。四姊在等什么?日子总是要打发的,她现在没有任何希望的生活,可以过多久?

    她可不可以爱我?为什么不可以?为什么我不可以爱小燕,一共才四个人,弄得一塌胡涂。

    我想我惟一的逃避是毕了业回家,皆大欢喜。

    可是四姊呢?我并不为小燕担心,她有的是时间,有的是空闲,而且她说得清清楚楚,遇见更好的,她就走了,这态度是公道的,他妈的人往高处,水往低流,小燕不亏是一个念法律的人,她说得对。

    可是四姊呢,她又是怎么的态度?假如她遇到一个男人,比黄好的,她又会怎么样?她会不会马上结婚?会不会即刻忘了黄,会不会只是因为她没有遇到一个更好的?而我呢?我跟住四姊,原因很简单,因为她是我所见过最好的女子,如此而已,会不会有比她更好的?不会了吧?即使有更好的,我的反应如何?

    爱不是推理,我不想再继续下去,故此我停止不想,这都是小燕引起来的。

    我有点满足感,至少有女孩子喜欢我,而且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

    我那一夜睡得很好。

    四姊最近没有交际应酬,也不上街,我很想去看一场电影,问她,她说情愿看电视,我说一直闷在家中不妥当,也该出去吸吸新鲜空气。她勉强答应了,可是不起劲。

    她说:“跟你出去不好。”

    我马上问:“是,我配不上你,像个小瘪三一般的跟在你身后,替你提鞋子,拿大衣都不配,是不是?”

    “你也太多心了,我怕跟你出去,人家会说:咦,怎么这老太太跟孙子出来看戏,这么好的兴趣?”

    我笑,“你很在乎别人说什么?”

    “当然在乎。每个人说的话我都在乎,我不会故作大方,我最怕人家说我坏话,有些人一直说不怕不怕,就是因为太怕了,所以说不怕,如果真不怕,那也不会提了。人就是这样的。”

    “喂,你到底去不去看电影呀?”

    “去。是什么片子?”

    “很好的电影。”我说。

    我很清楚她有多久没看电影了,她一个人不会出去,黄又不大来,她多久没出去走走了;对她来说,真是不公平的一件事。

    我们去看了场电影。是说一个疯人院里的正常人故事,她说是好电影,我也说是好电影,她说其实我们多多少少都有点疯。我说人不疯是活不了很久的,看那程度如何。

    我们说著走著笑著。走进唐人街里,我把她很当然的拉进一家馆子,我们叫了一桌子吃的,什么都有。中式牛柳,炒芙蓉,粥,面,饭,乱七八糟,我们说定了还要去看电影,至少应该去看一场舞台剧。

    她没有进城很久了。

    我们正在打算著、计划著、考虑一会儿应该做的事,忽然之间有一个人坐到我们桌子上来。

    我一看就呆了。

    那是小燕。

    她默默的坐下来,低著头。

    我看著她,非常的震惊,不知道怎么做才好。

    四姊也有点惊异,但是她并不知道我与小燕之间的事,她不晓得小燕常来找我,而且常常找不到,可是声明爱我。所以她马上招呼小燕,她替小燕倒了茶,给她叫点心。

    小燕说:“不用了,四姊,我是与朋友们一起来的。”她的声音很低。

    果然那边有一堆小孩子在吃饭,有男有女。

    四姊问:“好久没看见你了,你好吗?你记得家明?你们见过好几次,那时候还闹别扭呢,现在不生气了吧?”

    小燕拿起茶喝了一口,眼睛还是朝下,她说:“很久没有见你了,四姊,刚才你一进来,我还不敢认是你呢,大家都找你不到,我们那个会也无形之中解散了。”

    四姊说:“真对不起,我有点很不得意的私事。”

    “我知道,黄先生跟我说了,事实上我们找你找得很苦呢,黄先生把门匙留了下来,叫我有机会交给你,我一直带在身上,没想到今天真的看到你了,你等一等,四姊,我过去那边在手袋中找出来给你。”

    “好的,谢谢你,他其余没说什么吧?”四姊问。

    “没有。”小燕站起来,走过去了。

    从头到尾,小燕没有看过我一眼,她把我当作不存在的一样,我可不是存心的骗她,我真的没有。

    四姊说:“像我们这种人,真该用黑布罩住头出来才是,真不敢见人,都是丑闻。”

    可是这不过是四姊的想法,多少人还洋洋洒洒的招摇过市呢,四姊的不幸,是因为她多了一点知识。

    没一会儿小燕便过来了,拿著一个信封,锁匙显然在信封里。她放下,四姊便收在口袋里。

    她问四姊,“四姊,最近还有没有去医院探访病人?”

    “没有了,我找到一份工作,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哪里有空?”四姊答得很合理。

    “我的朋友在等我,”小燕说,“我要过去了。”

    “好的。”四姊说,“谢谢你。”

    小燕拿起茶杯来喝茶,在她垂下的眼角,我看到有眼泪一闪。她掩饰得很好,马上抹去了,她放下杯子,道谢,而且跟四姊握手,说再见,然后大大方方的走了。

    我没说什么。

    这个世界太小了,当然我良心上没有不安,我并没有欺骗小燕,至少她过几天会来将我大骂一顿出气,那时候一切便可以解决了。

    四姊说:“小燕还不愿意跟你说话呢?为什么?”

    我说我不知道。

    “你伤了她的自尊心。”四姊说。

    结果那一台子的人先走了,我与四姊又坐了一会儿。

    那日我送四姊回家,便没有那么起劲。

    我等了好几天,但小燕都没有来。

    她也没有打电话来。

    我又等了很多天,她还是没有消息,我开始不安。

    当然我可以去找她,我知道她的电话、住址。但是第一,我一向没有主动去找过她;第二,我没有做错事,我不需要解释,她只是我的普通朋友,我没有必要解释我一切的行动,我跟谁见面。与她无关,如果她为了那夜见了我与四姊,引起不快、我很抱歉,但是我没有责任。

    于是我等小燕的消息,继续等了下去。

    但是我渐渐有点浮躁不安。

    小燕说过她是不会放弃我的,她说的话要算数吧,可是她现在就是放弃了。因为她以为我骗了她,我没有骗她,我只是替四姊遵守诺言、四姊不想别人知道她的下落,我没有骗小燕。

    当然小燕有权放弃我,她有权做一切她愿意做的事。她可以像嘉洛琳蓝勃斯跟拜伦一般的跟住我,也可以把我当瘪三一样的放弃,这是她的自由,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个世界难道不是即兴的世界?喜欢怎么就怎么。毫无犯罪感,毫无道义,毫无责任的,要怪可以怪社会。

    但是我坦白的承认,我想念小燕。

    我曾经有好一段日子见不到她,因为我天天在四姊那里,可是这次是不一样的,这次……她哭了。

    她是常常哭的,我见过她的眼泪,那一夜她忽然之间长大成熟起来,流了眼泪不愿意给人看见,甚至连四姊也没有看见,真是长大了,长大往往是心酸的。不是因为我的缘故吧?

    我终于去找了她。

    一日放学,不知道为什么,我上门去找她。

    她亲自来开门的,而且笑著,见到我脸上也没有多大的惊异,只是说:“啊,家明,是你。”

    我心里感觉到:天下间最后一个纯真的人也消失了。

    她是几时开始学会做戏的?

    受了欺侮受了伤害之后学会的吧?

    她请我进屋子,我坐了下来,她照样的请我喝茶,吃饼干,我跟她在一起这些日子,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么平静,她一字不提那日发生的事。

    我实在忍不住了,我说:“你要发脾气,发好了。”我说得很缓慢。

    “发脾气?”她愕然,真的一样,“为什么要发脾气?”

    我愣下去,我呆呆的看著她,我多么希望她再恢复以前那个傻气的小燕,但是没有可能,永远不能了。

    我静默,不响。

    她甚至一字不提那天发生的事,一字不提。

    我坐了会儿,便告辞了。

    小燕非常殷勤的在门口向我道别,请我有空再去。现在的她,与那一夜的她,是完全两样了,那一日她与我辩论爱情的观点,现在……

    我耸耸肩。

    我有什么资格要求那么多?我无权说任何话,我也不想说太多的话。

    我来到她家,我尽了我的力量,她并不搭讪。

    我只好回宿舍。

    我很纳闷,每个人都长大了,而且长得那么快,几时我也长大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9-2-2017 09: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我纳闷很久,而且也不再每天去看四姊,隔了这些日子,她应该习惯她的新生活了,她的新生活几时需要过我?

    我只在周末去,我也客气起来,就像小燕,我也客气起来,从一开始那种血肉横飞的感情。我也冷静了下来。我是爱四姊的。爱一个人,并不是要为她死,如果为她死了,她得了好处,那又另作别论,可是现在我死了,反而累她娥眉,我不如冷冷静静的好,我也比较聪明起来了。

    可是四姊最大的好处便是她待我以诚,她的确当我是一个朋友,不管是小朋友,大朋友,她当我是一个朋友,而且现在我是她惟一的朋友了。

    那一日早上,她跟我说:“家明,我想到旧屋子去看看。”

    我觉得奇怪,离开了那么久,她从来不想回去看,为什么今天?但是我从来不问问题的,所以陪了她去,而且我看不出她需要我陪的原因。她是一个独立的女子。

    我们到了旧屋子,她有点紧张,是真的不安,手心仿佛冒著汗。我记得那一日她穿著一套考究的衣裙,一顶针织的帽子,非常漂亮。

    她用锁匙开了门,推门进去。

    那间漂亮的住宅跟以前一模一样,黄走的时候把它收拾得非常干净,四姊离开已有三个月了,这间屋子有两个月没人住过,但是一样的整齐。

    一只水晶瓶子里插著满满的玫瑰花,已经谢了,干了,干枯的花往往有种诡秘的感觉,美丽的哀伤。

    四姊走到电话那里,拿起电话。电话线并未割断。想必是付了电话费才走的。暖气也继续开放著,一切都如常,仿佛准备四姊随时回来。

    四姊坐在沙发上,很是静默,我陪著她。我在这些日子来如影子似的附著她,仿佛是一种默契,我从来没问过她是不是真需要我,她也没告诉过我。

    一间静寂的屋子。

    我记得以前在家里,也是这么静的。有时候屋子里只有我与我的侄儿。他才四岁,在小盆里养了一只小乌龟,有时候喂乌龟一粒饲料,他便很满足也蹲在那里看很久。他是一个美丽的孩子,当他蹲在那里的时候,我看著他美丽的膝,美丽的后颈,真替他惋惜,美丽的孩子可都是谪仙。

    但是侄儿不知道,有时候他仰起头来,默默的给我一个笑。他使我哀伤,虽然美丽,他离不了人。

    四姊这时候半垂著头,美丽的发脚,美丽的后颈。都跟一个四岁的孩子没分别。

    她在等什么?

    然后忽然之间,电话铃响了。

    电话铃响得那么突然,我整个人吓得跳了起来,我的天,四姊已经搬离这间屋子三个月了,怎么如此巧,她一来就接上一个电话?

    我看牢四姊。她脸上没有惊异,但是眼睛里闪过一阵温柔。

    我明白了,这是约好的。

    电话铃继续响著,四姊的手放在话筒上,随时预备拿起来听。

    这是约好的。她没有骗我,但我的的确确有种被骗的感觉,就像我明明没有骗小燕,小燕深被伤害,她觉得我是骗了她。我不说什么。

    我走到窗口去站著,失手摔了茶杯,一阵轻轻的碎裂,我心碎的声音是这样的吗?心是会碎的吗?在医学来说是不可能的,心是软体,不会碎、可以把它割碎,但是它不会裂开。

    我把杯子的碎片拣起来,四姊终于拿起了话筒。屋子里这么静,我不用留神听,都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那是黄的声音。

    “云?”他说,“生日快乐。”

    生日?我甚至不知道今天是四姊的生日。我知道得太少了,我什么也不知道,就傻鸡似的闯了上来,不要说过十年八年,现在我都觉得自己可笑,我冷笑了,没有声音,然而我真的嘲笑了自己。

    四姊不出声。

    那边并不理,继续说了下去:“我知道你会来听电话的,以后没有这种电话了,以后你的生日,我要在你身边。云,我离了婚了,我会回来,回到这间屋子来,我要把事务理一理,也许我们会搬回香港去,只要你愿意的话。云,我刚才想,如果这电话一直没人接,那么就一定完了,你不再要我了。”

    这时候,门铃也响了。

    四姊说:“门响了,你等等。”她掩住电话筒,跟我说:“家明,烦你。”

    我只好替她去开门。我只是个撞仆。我没有妒忌,没有悲伤,什么也没有,只是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

    开了门,门外是一个穿制服的人,他满脸微笑,说:“国际花局。”手中捧著一大捆花,是粉红的玫瑰,当中一朵白的。玫瑰这种花是最最俗的,但是不知为什么,这样子一本正经用缎带绑了起来。一大堆,香喷喷的,看上去又很漂亮。

    我自然知道是谁送来的,我掏口袋付了一镑小费。

    转头,四姊已经挂上了电话。

    她的脸色如旧,但是眼睛里光辉四射,她自我手里接过了鲜花,她自然也知道是黄送来的。他们两个人演了一场戏,黄一切所作所为她都了如指掌,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黄也了如指掌,他们如两个高手玩了一局沙蟹。我呢,我是什么样的角色?

    对对,我为她抬过两个箱子下楼。

    她取出了另一个水晶瓶子,把花插进去,深深的一嗅。

    这个女人,深不可测,我连边都还没有摸到她呢,我真是太胡涂了。

    这一次她打了一次美好的仗,如果今天这电话铃不响,那么她也是完了。但她是胸有成竹吧?我不会问她,我永远不会知道。

    我想告辞,她忽然说:“咦,家明,你的手割破了,我的天,一衬衫是血。几时割的?”

    我一低头,才发觉拇指与食指划得很深,血还在流呢,我是在拣杯子碎片的时候割的吧?

    她连忙替我洗涤,又要找纱布。我微笑,我用手绢随意包了一包,我说:“我到医院去,割得很深,恐怕要缝一两针,我现在就去。”

    她没有多挽留我。

    我走到门口,叫了一辆街车,驶往医院。

    她现在浸在她的快乐中,她不会发觉任何人的存在,任何人的感觉。

    我与小燕一直以为她是脱离了黄,却不知这是一场斗智比赛。

    我们还得好好的学习做人。但是四姊,她是一个好女人,我始终觉得她是我见过女人中最好的一个。我忘不了她,每个人得有生存下去的本事,她的手段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即使黄没有打贺电来,我仍然是她的“小朋友”,我的地位不过如此。

    到了医院,医生为我的手指好好地包扎好。

    我就是在这间医院认得四姊的。

    那时候她是一个男人的情妇,有花不尽的时间,所以她来做好事,探访病人。现在她要晋升为夫人阶级了,她不会有空了。我信这一场赌博,她下了极大的勇气,在这三个月的孤独生活里,她忍受了无限的痛苦,对她来说,她的生命就是黄,现在她得到了他,她终于得到了他。黄是一个有福气的男人。她是一个有福气的女人。

    回宿舍的时候,我茫然的走著那条弯弯曲曲,但非常熟悉的路,即使蒙住眼睛,我还是可以走回去的。

    不知怎么的,我就是没有伤心难过,我回了房间,坐了下来,看了看时间表,离开考试还有六个礼拜。大把时间,不必害怕。今天还可以睡一觉。手指虽有点痛。不碍事,可以服亚斯匹林止痛。

    不知怎么的,我就是没有伤心的感觉。

    一切事都可以合情合理解决的,即使心病,也还有心药医,问题是找不找得到那帖药而已。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等女朋友的电话,等得是那么痴心,整副生命不过是为了听她的声音,因为她不再接我的电话,她说如果她要找我,她会打电话给我。我居然相信了她,对于我自己这一份纯真,我是不羞愧的,不难过的,不后悔的,我日日夜夜。整个假期里守著一具电话,仿佛那是我的生命,我连无线电都不敢听,怕杂声扰乱了铃声,深夜家人都睡了,我一个人坐在客厅一张摇椅里,等著铃声一响,可以马上拿起听筒,不必惊醒任何人。可是铃声从来没有响过,她把我忘了,忘得-干二净.而我却继续在那张摇椅上坐了多久?多少个深夜,我一下一下的摇著那张椅子。她是我第-个女友,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她不喜欢我,她没选择我,那不是她的错。

    我是不怪她的。后来那种记忆渐渐淡忘,现在四姊对我来说,又是另外一种境界,我开始知道我该几时走。几时出现,我不会再坐在电话那里等候,我会早早上床,情愿做一个与她说话的梦。也许连那样的梦都达不到,那是无可奈何的,也就算了。

    这次回宿舍,忽然之间想起了很多以前的小事情。很多很多。吃饭的时候,看到碟子上的珍珠米碎粒,那时候大家小,我与弟弟都喜欢吃珍珠米、弟弟说如果牙齿不刷好,看上去就会黄得像珍珠米,咱们把珍珠米一颗颗的剥下来吃。

    如今多少年没有见弟弟了?多少年了?我只想找一个机会,与四姊说说这种趣事,希望她会明白,她也会笑一笑,如今都落了空了。

    如今。

    都落了空了。

    我躺在床上,不知道做什么才好,功课还是在桌子上,信纸摊开来,我的喜怒哀乐是我个人的事,与别人无关。找个人诉吧,谁?

    小燕不是那种人,跟她说话,她只把眼睛到处溜,一点也不留心听,说到一半,我就说不下去了。

    这一次的爱情没有像以前那么心痛,开头就没有抱著多大的希望,只不过因为我得到一个看她的机会而已。但是我有许多许多话要跟她说,现在都来不及了。

    我拿出医生给我的镇静剂,服了一粒。我拿著瓶子,镇静剂是重量的,浅蓝色的,这么一大瓶。如果加一瓶子拔兰地,他们开了门,我也跟先头那个同学一样了。可是我总要负一点责任。对爸爸妈妈,兄弟姊妹负一点责任。

    观在我最怕的是“明天”。明天还是要起床的、还是要刷牙洗脸穿衣服的,还是有那么无穷无尽的工作要做,我太怕明天了,我怕得不得了。太阳升起来、并没有带起希望,那是一种新的恐惧,太阳落下去,我想妈呀,明天要来了,我的天,长命百岁对我们这种贫贱人来说,简直是一种刑罚。

    不是为了四姊,四姊曾经把我自低潮中提了一把,现在她离我而去了。

    我又变回老样子,灰灰的一个人,不大有笑容。家明又恢复了以前的家明。没有外找,没有电话,一切都正常了,同学们开头觉得奇怪,后来很快便习惯得象以往一般,我也热闹过一阵子的呢,你别说。两个漂亮的女子轮流来找我,现在没有了。

    但是心底里盼望电话,常常听见接线生叫一O六。或是六0,我都听错了,在午睡中闯出去问是不是“十六号”房,接线生说不是。我又胡里胡涂的回来睡。每次有电话,我都希望是找我的,我愿意丢下功课去玩,真正开怀的玩,但是明天还是要来的,明天真是一个难题,明天又怎么办呢?

    明天还不是跟今天一样,今天怎么过,明天也怎么过就是了。我睡得很多。小燕也不来找我了,一个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她也不来找我了。男人与女人之间没有友谊,永远只好勾心斗角。

    难怪有许多女孩子,她们永远有两个男朋友,两个都应付得好好的,那么一个走了,还有一个。日子永远不愁寂寞,可是我不能够那么做。

    我又打回原形啦。

    过了很久,就在考试前几天,我因为心中闷。所以跑出去在大学附近的小酒吧喝啤酒,那边的电视在放足球赛,挤满了学生。

    看看像什么样子,过几天考试了,学生们不在房间里温习,都跑出来在酒吧里站著。连我都是这样。其实读书这件事,说穿了不过如此,读来有什么用?有几个男人的财产是靠读书读回来的?女人念书,简直是越念越糟,但凡钻戒皮裘,满足快乐,也与书无关。可是既然一脚踏在这条船上了、也只好等这条船到岸。前两年的兴奋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想想真有点悲哀。

    我看著电视上足球赛的重播,非常的热闹,大家看了还要叫嚷,我默默的吃著花生,觉得没有太大的意思,想喝完了就走、就在这个时候,有人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膊。

    我转头,看到了小燕。

    她很漂亮,松身毛衣,长牛仔裤,头发长了一点,但是漂亮得不得了。

    我只是觉得她再漂亮也与我无关,曾经一度我可以得到她,但是我没有那么做,现在再去求她,与原则不合,难得是她一直对我客客气气。

    她手里拿著饮料,拿起来喝一口,眼睛明亮的自杯角转出来,斜斜的看住我,使我想起那一日她的眼泪,年纪轻的人忘得快。

    她问:“我可以坐一下吗?”她很礼貌。

    “请请。”我拉开椅子。

    她坐下来,说:“真是,家明,没想到你也会来这种地方,都快考试了,你是好学生。”

    我傲笑,说:“但凡是及格的,都算是好学生了。”

    她黯然说:“说得也对,我现在也看开了,什么一级荣誉,二级荣誉,都是骗人的,得了又怎么羊:男人还可以——女人——人大了,想法就不一样了。读不读得完还成问题呢,当一个目标不再值得追求的时候——你是明白的,家明。”

    我微笑,“当一样东西随手可得的时候,没有竞争,不用力气的时候,就是这样。”

    “能够爱还是好的。”她更黯然了,她瘦了。

    “是的,全心全意的爱,爱一个人。”我点点头。

    “像四姊一样。”她忽然说,“穷一生的力量爱一个人,他回来了,她回去了,听说他们马上要结婚、所以不能说这世界上没有花好月圆的事。”

    我点头,“她的确是爱他。她眼中没有第二个男人。”

    小燕笑,“那是因为她没有碰见比他更好的男人。”

    我也微笑,“要比他更好的男子是少有了。”

    小燕说:“可是要比四姊更好的女子也没有了。是不是?你应该是明白的。”

    我点点头。

    我的运气不好,一开头就碰见个好的,以后就难了,以后还看得上谁?我暗暗的叹一口气。

    “家明,”小燕说,“其实我有很多话要跟你说,都没有说,以前见了面,反而跟你说几句不相干的话。”

    我又何尝不是有很多的话要跟四姊说,现在都没有机会了。我低下了眼睛。

    “其实——我的家很普通,很穷。父亲是一个很普通的小职员。我惟一记得的是,他很爱我。家中那么多孩子,他最爱我。”

    我抬起头来,看住了小燕,为什么在一个偶然遇见的晚上,她对我说起心事来?是的,她寂寞,我也寂寞,那么就让她来说,让我来听吧。

    她以前那种活泼轻挑到什么地方去了?

    奇怪。我呆呆的看著她。

    她说下去:“我父亲爱我。当我十五六岁的时候,我爸爸下班,他兴高采烈的自口袋里掏出一小瓶香水,那瓶子是小小的、美丽的、玻璃的,上面还贴著七彩漂亮的招牌,里面是琥珀色的香水。爸爸一脸的笑容,他说:‘阿妹!看!看我买了什么给你?’我又笑又跳,接过了那小瓶子。那一定是贵的吧,以爸爸的薪水,哪处来的钱呢?我问他,爸说:‘我走过地摊看摆著卖,才两块钱,我想你一定喜欢,闻闻香不香。’我急不及待的打开了,一闻,并不香,我没敢说,我说:‘爸,放在冰箱冰一冰就香了。’可是在冰箱里冰了好久也不香,那是假的呀!爸爸两块钱买了一个瓶子,瓶里装的是茶。爸说:‘不香。’我记得我还一直说:‘香味走了。’家明,这是我第一瓶香水的故事。”她在微笑,但是眼泪一直淌下来,她很坚决的:“我爱我爸爸。”

    不知道为什么,我也哭了。

    小燕说:“可是没有分别,家明,我爱他。我用功读书。我考了奖学金,我发誓等我回家,爸要退休。我们可以买最好的‘香水’,把它冰在冰箱里,然后批评它不香。我拼死命的工作,假期在律师楼里做书记,家明,可是我骄傲,别人是千金小姐,收汇票的,我不在乎,我不妒忌,我有一个爱我的爹。他爱我。我可以令全世界的人失望,我不能叫他不高兴。我们家是最穷的,最普通的,我与弟弟小时候见了巧克力如苍蝇见血一般,但是爸爸爱我,这不普通。他们都忘了,都忘了,他们现在要什么有什么,忘了。我记得,我要做一个法科学生。

    “我记得那一小瓶‘香水’。我记得。”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我把她的头放在我的肩膀上。

    “有时候我寂寞了,我只想找一个人,告诉他这样的事,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或者他会取笑我,或者他会同情我,都不重要,只要他懂得,他明白就可以了,你是明白的,家明,是不是?”

    我点点头。

    “可是我以前见到你,只会说废话。”她说,“现在是没有机会了。”她流泪。

    “自然是有机会的。”我说,“这自然是有的。”

    “我要走了,他们还在那边等我。”

    “不不,你今天不过去,你今天要告诉我这些事,因为我也有事要告诉你——”

    小燕看著我,“你有什么话要说的?你是大好青年,书中自有黄金屋,大丈夫何患无妻,你有什么话要说?”她有点醉了,眼圈红红的,就像那个晚上,四姊妨那般。

    我说:“我真有话跟你说、你听,你听我的。”我才喝了一个品脱,眼泪就落下来了。

    “你真爱哭,你这毛病多早晚才改呢?”她温柔的说,“我听你讲就是了。”

    我说:“我要说给你听,我要说——”

    “慢慢的说。”她安慰我。

    我用酒把眼泪逼了下去。

    我说:“我很小的时候,很小很小,大约八岁吧,父母上了街,弟弟早已睡了,弟弟比我小两岁,他睡了,我独自在母亲的衣车上面画地图,你知道有种缝衣车,机器放下去,就跟桌面一样的。我在那上面用彩色铅笔画一张日本地图,那张地图是怎么样子的,我还记得。忽然弟弟醒来,要妈妈,妈妈一向喜欢他,不喜欢我,我一直气他,见他吵,便走过去狠狠给他一记耳光,照平常、他该跳起跟我拼命的、然而他没有那么做,他用被子覆住脸,睡了。我拿起我的颜色笔,手在抖,我只有七八岁,我永远没有忘记。我没敢问他,他现在已是皇家工程师了,我要把这告诉你……”

    “再说多一点。”

    我的眼泪又流下来,“我妈妈,她是一等一吃苦的好女人,为了省一角钱,走半小时送饭与我弟弟吃,一身的汗呵一身的汗,赶来赶去,为了什么?为什么?养出我们这么一班人来,为什么?如今恐怕她还是走著路去买菜吧,毫无疑问,然而她的媳妇们都坐在汽车里,有空还讥笑她一番,我母亲,我不再怨她了,一辈子就完了,一个人只能活一次,我们并没有立一合约要被养下来,但母亲是母亲。我们都是为他们活著,是不是?浪费了的生命,一代一代浪费著。”

    小燕哭了,我们拥在一起。

    她低声问:“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这些?”

    我微笑,“谁要听?我喜欢人家以为我是百万富翁之子。”

    她偷偷的说道:“也有很多人当我是千金小姐。”“你根本是。我有时很为你骄傲,法律不容易读。”

    “真的?”她喜问。

    “真的。”我点点头。

    “我会用功。”她说。

    我问:“我们走吧?”

    “哪里?”

    “到我的宿舍去,很暖,很舒服。”我说,“我还剩了两只香蕉。”

    “呵,我最喜欢吃香蕉了!”她说。

    那一日她跟我到宿舍,我们说了很多话,我们不停地说起幼时的事,心里面的怨气消了,结果都笑了。她是另外的一个人,她绝对不是四姊。我从来不把她当四姊的替身,她是她,我一向喜欢她、但是我不能爱她,我的爱像存款一般,早已经花光了,一点不剩了,再也变不出来了,都用在四姊身上了。

    她没有走。我们在一张小床里睡了一夜。

    幸亏被子够大,暖气很好,早上我看到她一手放在被外,脖子上有两条金链子,一条是赤金的、下面一个圆圆的坠子,上面刻著图案纹,写著“花好月圆”四个字,另一条是意大利九K金,很特别的花纹,悬只珍珠十字架,这么两样东西拼在一起,想不出所以然。

    后来她说:“那‘花好月圆’是别人送的,所以挂著。”

    我心里想,每人有每人的一段云。

    那日我给她喝牛奶的时候,我问她:“喂。你还有多久毕业?”

    “两三年。”她答。

    “快点可不可以?”我问。

    “什么意思?”她眼睛睁得大大的。

    “什么意思?我今年写好论文要走了,你拖著我怎么办?”

    “我怎么拖你?”她反问。

    “我们要结婚了,难道你在英国,我在香港?有这样的夫妻?”

    “谁跟你结婚?”她放下杯子。

    “你呀,你在这里躺过了,还不嫁,你还想到什么地方去混?”我问她。

    “这么嫁?”她问我。

    “为什么不可以?你要穿,我负担得起,不过不能穿紫韶,你要住,我也租得起房子,你要开车,我买架小迷车你开,怎么样?嫁了算啦,我大大小小,也是博士哪,也不辱没你啦。”我说。

    “你父母呢?”她问。

    “我父母?有什么办法,我妈妈只好继续步行去买菜。”

    “那不公平。”

    “噢唷,这天下不公平的事多著呢,你看开一点,别念了三两载法律就想替天行道了。喂,你父母呢?”

    “我喜欢的,他们没问题。”

    “订婚吧。一下了我出去买个花,跪一跪,就算了。我银行里还有几百镑,买只芝麻绿豆的宝石戒子好不好?”

    她看著我。

    我指著她,“想什么,我全知道,告诉你,不是为了四姊。”

    “她终是你心目中最难忘的女人。”

    “是呀。”我笑,一天写一篇小说,投稿到读者文摘——我最难忘的人——”

    “去你的!”

    结婚就是这样便可以了。结婚想久了是不可以的,想久了可怕,老实说,我又不是公子哥儿,小燕配我,我还真算幸运,她有她的好处。

    毕业之后,我找了一份工作,在小大学里做助教,那份薪水不稀奇,拿经验为上,将来别处出路也好点。

    至于父母们一向不说什么。但凡没有大把钞票的父母,聪明点还是闭上嘴巴好点。有钞票的父母呢,也且别乐,子女听的不是父母,是花花绿绿的银纸,一般的悲哀。我与小燕极不喜欢小孩子,我们可能一辈子不养孩子,养来干什么?又不会生出一个爱因斯坦来,人口已经爆炸了,省省吧,数十年来喜怒哀乐,何苦害一条生命?我们订了婚之后,住在一起,一层很漂亮的小房子,月租十二镑。两个人过得很舒服。找到工作之后,便去注册处签字。什么也没有,咱们没有做戏的本钱。她穿了一件米色的衬衫,米色长裤,一顶很好看的帽子。我呢,也就是老样子。照片都不拍,拍来干么?有人一年拍三次结婚照片,我觉得小燕跟我蛮合心意。

    后来我们没见过四姊。但是我们都把她记得牢牢的。

    要去找她,还是容易的。除非她回了香港,即便她回了香港,要找那么一个人,也容易的。

    一个人只恋爱一次,至少小燕是爱我的。

    两年后她拿了律师资格,威风得不得了,要回香港去见父母。这些年来我们省吃省用,也有点节蓄,见了父母,不会交白卷,她有她的,我有我的。

    小燕成熟了。

    可是脸还是白白扁扁的,只是多了一种自信。

    我们-下了飞机,亲友一大堆上来,我头晕脑胀的点著头。出国之后,回家下飞机,最神气便是两个人一齐下,不然就丢面子,我觉得丢面子无所谓,可是威风一下,倒也大快人心。

    我们在香港住了一个多月。

    我与小燕两个人都不习惯,情愿再回到破落户国家去。而且朋友亲戚们最爱问:“你们是怎么恋爱成熟的?”我们从来没有恋爱过,我们只是很好的伴侣,我们志同道合,气味相投,好的时候不会当众表演割头换心,不好的时候,决不吵架。三年来就是这样,这样子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另外-种幸幅,可是这不是恋爱,我与小燕,从来没有恋爱过。

    我们在香港又见到了四姊。

    我与小燕穿著很随便,但是四姊,她是不一样的,我们在一个画展里看到了她,她是这么的美丽!隔了这么些年了,她还是这么的美丽!她像是那种温玉,越久越耐看,在医院里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她有什么值得日夜记念之处,且是时间越久,越觉得她美丽,我一认就把她认出来了。

    她瘦了很多,个子更加高,头发长了,束在脑后,仍然是戴一副小小的珍珠耳环,她正在与那画展的主人攀谈著,以她一贯的热心。

    她身上没有首饰,只有一只婚戒,穿著一套米色丝质的衣裤,我向她指了一指,小燕也看到她了。

    小燕微笑,低声说:“云四姊。”

    我们慢慢的走过去,我们已经两年多没看见她了,但是感觉上仿佛没有那么久,她每一日都在我的心中,每一日。

    我向她称呼:“四姊。”

    她一愕,转过头来,见到我们两个人,呆住了。

    我看著她,她的皮肤仍然很好,一点皱纹也没有,头发漆黑乌亮,态度大方,可是此时仍不免少少的露了一点惊讶感。

    “你们回来了?几时的事?”她问。

    我低下头,看著小燕,我说:“四姊,这是我太太。”

    四姊说:“唉呀——小燕,恭喜恭喜,真没想到,你们保密功夫也做得太好了。”她微笑。

    那是她一贯的微笑,微笑底下是什么,没有人知道,从来没有人知道。

    我们三个人在画廊的沙发上坐下。

    小燕笑著:“我们结婚都快三年了,四姊真是不理世事,我们只听说你回来了,也不知道怎么联络,但总有种感觉,我们是会再见的,果然见到了。”

    四姊说:“三年了。”

    “是呀。”小燕看著我,“三年了,以前我一天说三车话,现在他可把我变成闷葫芦了,家明自己不喜欢说话,也不许人多说话。”

    四姊还是微笑著。

    我不响,我也是微笑著。

    忽然小燕问:“黄先生呢?他好吗?”

    四姊并没有犹疑,她很快的答:“我们离婚了。那声音之平静,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

    小燕完全震惊了。我默默的握著小燕的手。我们只是普通人,我与小燕,所以我们可以活在一起,平安无事的一辈子,四姊的眼光落在很远的地方,大家沉默著。她一生只是为爱一个男人而活著。经过这些年,爱过了,失去了,得到了,又再失去,她的一生也已经完了,我并没有见过这么天真而愚蠢的女人,为了一个男人,居然为了一个男人,浪费了一生。这可是我爱她的原因吧?

    四姊先开的口:“你们不回去了?”

    “不不,”小燕说,“家明与我决定,我们还是回去的,反正在哪里,都不是自己的国家,坦白的说,香港比英国更洋。我们来见见父母而已。香港不是我们这种普通人可以立足的地方;”

    四姊说:“我倒不想回去了。我觉得哪里都一样。”她仍旧微笑著。

    小燕鼓起勇气问:“你——好吧?四姊。”

    “很好,有时候也很想念你们。”她说,“来,这是我的地址,你们有空,写信来。”

    我把地址接过了,也把我们的地址给她。

    小燕说:“我去打一个电话,请原谅我三分钟。”她站起来走开了。她是故意的。她是一个大方的好妻子。

    四姊看著小燕说:“好妻子。”

    “是的,爸妈很喜欢她,她现在律师楼处见习。”

    四姊侧侧头,她的珍珠耳环闪了一闪。

    我嗫嚅的问:“四姊——你好吗?”我与小燕各问了一次。

    她略带惊异的笑说:“我很好,谢谢你。”

    她的时间,花尽在一个男人的身上,她真是的的确确为他伤心到底,且没有一句怨言。终久是不后悔的。她说她很好。我低下了头。

    我微笑说:“四姊,你是知道的,我一一总是在那里的。”

    她也微笑,“我知道,我很知道,家明,可是……我一生的心血,都用尽了。”

    我看向远处,“我很明白。”她是我见过最好的一个女子,所以我一辈子记得她。

    画廊在大厦的顶层,天气不大好,云雾渐渐的过来,窗外白蒙蒙的,景色有点迷糊。

    我问四姊:“你喜欢雾吗?”

    四姊说:“我……无所谓,我现在不大注意这一些了。”

    “你知道咱们中国人有一句话,叫‘除去巫山不是云’。”

    她说:“我听过,我很明白。”

    我低下头,“你是我的云。”我说得很自然,很坦白。

    她微笑,“谢谢你,家明,我很感激你。”她站起来。她说,“我要走了。我另有一个约会。你别想太多,晚上深夜,睡到一半醒来,身边有一个温暖的人伴著你,那就是你的云。想穿了,不外如此。我们都不应该想太多。”

    我也站起来。我能说我是个不幸福的人吗?恐怕上帝不会原谅我。她走了。即使是背影,她还是一眼可以分别出来的。我站在一张画的面前很久,小燕回来了。她问:“四姊呢,她就那么的走了?”

    “是的,走了。”

    “她这个人,真像故事一样。”小燕说,“怎么离的婚?她是怎么认得黄的?为什么千辛万苦的结了婚,她又离婚?为什么?她现在干什么?嗯,家明?你没有问她?”

    “你的话又多起来了。”

    我笑著拍拍她的肩膀。

    她只好耸耸肩,我们手挽手离开了那个画廊。

    暑假过后,我们手挽手的离开了香港。

    我们仍然做著平常的工作,再也没有遇见另外-个四姊。

    但是我在有空的时候,开始写信给四姊。一些无聊的。不能寄出的信,像一个小孩子的信,写给母亲或是妹妹的,我有时候想告诉她,我剪了头发,有时候写满了三张纸,关于在大学里罢课的事件。

    但是那些信都没有寄出去。

    因为小燕都知道我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既然她知道,便可以了,如果再叫四姊也知道,我就太贪心。所以这些信没有寄出去。但是不知为什么,我还是继续写著,我恐怕这一切这一切,都变成习惯了。

    那日记就这么完了。

    还有一大叠信,当然,如果我把它们都抄下来,这篇小说会厚得像砖头,可以骗取很多稿费。可是这些信都不是情信。是一种很稚气的,正如他自己形容的那样,是写给母亲或姊妹的信,譬如像——“今天杏花开了,现在不同以前了。以前的女孩子,有韦庄那样的感情胆色:‘妾愿将身嫁予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我一向最最喜欢这词——‘谁家陌上少年足风流,妾愿将身嫁于一生休,终被无情弃,不能羞。’现在的女子们都习惯勇敢的从头开始,况且也决不单挑风流人物。要挑也得有文凭有饭票的。所以杏花算什么呢,看天又是什么呢?在这个年头——”

    他爱云四姊,是因为四姊从一而终。

    可是,为什么后来他没有把日记与信带走?为什么他搬了家,没有把这些东西带走,任由它们锁在抽屉里,流落在陌生人的手里?

    发生了什么?我最近特别喜欢花好月圆的事,对于这种无疾而终的感情,很是觉得可恶。所以我把日记与信仍然放回一个大信封里,等那个漂亮的女孩子来取。但是她也没有来,我等了三个月,她也失踪了。唉,现在的人,都是来去自若,我真是落伍了。不合潮流了。

    这些人,后来到底都怎么样了?我想我该放下张爱玲看老舍了。老舍是有始有终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2017 11:14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很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5-3-2017 01:5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虽然没有结局,但是觉得好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9-3-2024 03:20 PM , Processed in 0.072709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