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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bc74

新山恐怖车祸 少年集体夜骑遭撞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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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1:4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燈大師 发表于 19-2-2017 09:21 AM
車從背後猛撞上十數人,就是錯。

对对对,你说的就是对的。别人说的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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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意啦,一切都是天意,命运啦,阎王就是要提早招他们去报道,有什么办法?

而且老天也算到这些马人屁将来都会吸毒打抢无恶不做,所以化身天使收拾他们。 这就是真相。


#马来人不都很喜欢什么都拿天意阿拉来推卸责任的。
#这些家长都无法管教孩子,就让阿拉来拉人回去吧。
#警察应该巡回展览这些图片,或让这些废人扫案发现场,或参观停尸房什么的,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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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gaomin 发表于 19-2-2017 01:36 PM
大师有儿子?你说他偷?

他这种人就算有儿子,到最后也是会变没有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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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起意外的司机和死者肤色对换的话,今天肯定又有不同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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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2: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mrddecade 发表于 18-2-2017 01:03 PM
路灯的密度那么高,哪里有可能黑暗?

你真的是很铁齿,大蛇讲的话你都不信?那条路我jb大蛇丸走到表走啦

转载:http://www.chinapress.com.my/?p=898759
“據了解,由于光線昏暗,并處于彎道,女司機相信因閃避不及,而撞向佔據車道的腳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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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2: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gaomin 发表于 19-2-2017 01:40 PM
你不如说,车撞摩多,车错,车撞脚车,不必审,也是车错。

警察第一件事是先看有没有liense的,没license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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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uvpris 发表于 19-2-2017 10:04 AM
你从何得知是背后,而不是迎面相遇的呢?还有警察都说了是三四十人,占满路。。。。
别铁齿了。。。。

迎面撞的話,也是車的錯,因為腳踏車是應該逆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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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3: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gaomin 发表于 19-2-2017 01:40 PM
你不如说,车撞摩多,车错,车撞脚车,不必审,也是车错。

不是 100%,但據說 90% 以上都會判開車的司機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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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3: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gaomin 发表于 19-2-2017 01:40 PM
你不如说,车撞摩多,车错,车撞脚车,不必审,也是车错。

脚车撞人,也是车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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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3: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燈大師 发表于 18-2-2017 05:37 PM
你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受禍及的腳踏車公路使用者是嬉戲嗎。

不可以是一起為了應付考試的 Study group,溫習完了結伴回家嗎。

你憑什麼醜化受害者?

这里没有人丑化受害者。

受害者是女司机,被一班自寻死路、制造道路危险的社会垃圾所害。我也曾经差点被这些社会垃圾害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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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3: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球樱 发表于 19-2-2017 08:48 AM
你遇到鲁莽女司机是你的事,跟本案无关。

其实这个女的如果没开快车基本可以避免,但凌晨偶就不信会开慢车,所以最后这女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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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4: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hunder 发表于 19-2-2017 09:11 AM
我讲这话可能会得罪不少人,但我观察到的是有些女人驾车或骑摩多,只有一个固定的车速,有车没车都好,一来就是那个车速!

上了年纪就素酱吧,但某些年轻的女生又牛又笨也素事实,所以为何这个案件不素男生撞到或素上了年纪的女人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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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4:0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eachew 发表于 19-2-2017 01:07 PM
冒充"啊啦"?小心被戴白帽的人抓!

这里有人冒充一灯大师,也有人冒充吸毒欧阳峰,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啦!

双重标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那个假大师一直破坏,贬低佛教。
黄明志的歌有”阿”的字,法律都判他没罪。
请尊重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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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4: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ct2050 发表于 19-2-2017 01:38 PM
淋为清真 万死不辞


不見林吉祥或火箭任何律師為華裔女司機提供法律援助。

又一次證明火箭是站對邊的,會分辨肇禍者和受害者,只有網上華人憤青一味兒散播仇視和抹黑馬來少年道路使用者。

133809oaut4ky62og0xdo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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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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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5:3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燈大師 发表于 18-2-2017 11:39 PM
手機不能儲存溫習的 PDF 嗎。

不过我倒没见过正式去温习的人只带手机。无需带笔记本,笔等文具。不要当我是三岁小孩。我是在学校附近的打印店工作,常常接触学生的,我这里常常有学生来印笔记,而且很多一印就是上百张。如果手机能符合他们温习的需要,还要印一叠厚厚的笔记干嘛?我从来没看过同学只拿着手机温习,反而吃饭是在茶室咖啡馆拿着笔记的温习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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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8:0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垂死 发表于 19-2-2017 03:57 PM
其实这个女的如果没开快车基本可以避免,但凌晨偶就不信会开慢车,所以最后这女的错~

不信?就凭你所谓的不信就定人家的罪?警方不是已经调查了没有超速吗?没有使用手机,没有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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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8: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环月 发表于 19-2-2017 05:30 PM
不过我倒没见过正式去温习的人只带手机。无需带笔记本,笔等文具。不要当我是三岁小孩。我是在学校附近的打印店工作,常常接触学生的,我这里常常有学生来印笔记,而且很多一印就是上百张。如果手机能符合他们温习 ...

檳城有數碼圖書館。
柔佛有免費 WIFI,學生上網和下載功課溫習,也不是什麼異常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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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8: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球樱 发表于 19-2-2017 08:01 PM
不信?就凭你所谓的不信就定人家的罪?警方不是已经调查了没有超速吗?没有使用手机,没有醉驾。

这女的应该要坐牢还要吊销执照,那8条人命就这样拍拍屁股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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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7 08: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垂死 发表于 19-2-2017 08:36 PM
这女的应该要坐牢还要吊销执照,那8条人命就这样拍拍屁股就没事?

你无力反驳,
所以你还是认同女司机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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