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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olonello_917

(提醒贴)(集中讨论)在马来西亚有哪些传销、直销公司是老鼠会,money 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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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5 04: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看清楚Jeunesse Global 是 REGISTER under cosmetic product!

本帖最后由 albertsui90 于 18-10-2015 04:47 PM 编辑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Control Burea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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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5 08: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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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15 09:0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人家就歇息吧!太多公司对你来说是一种庞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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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15 03: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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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15 03: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赚的话, 老板早就自己独赚,每天鱼翅漱口了, 何必急着挂牌?
很多公司企图借着报纸的宣传,标榜自己可以上报是由实力的公司, 企图再次吸金。
须知只有挂牌公司卖出的股票也许还值钱, 没有挂牌前发行的原始股,电子股,都是违法的, 也不值钱。 一切是你跟该公司的『你情我愿』,没有法律保障。

尚未挂牌的公司如果想要集资发售预售股,都必须由大马股票交易所,金融监管局的多重审查,批准后才能发售。
况且 他们注册地是在Seychelles塞舌尔共和国。

凡是想洗钱的老千都喜欢在你不懂得的第三世界国家注册,那边可以逃税, 法律宽松, 无法诉讼。
他们注册地是在Seychelles塞舌尔共和国。
猜得到在哪里的网友,给你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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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15 03: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著名相聲演員姜昆涉加州「珍寶幣」欺詐案  http://www.epochtimes.com/b5/15/10/10/n45470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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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15 03: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聯邦中區法官Robert G. Klausner已於10月6日批准的證監會針對美國富豪基金以及其他一切陳力名下的公司初步永久禁查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courtesy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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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5 0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直销都是骗人的,所以要投入这个行业必须很小心。但还是有很多正规的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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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5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弟弟去了南宁之后,就没有再回来。。】
【南宁传销被捕,入狱5年。害惨台湾人】
【老总骗老总黑吃黑,最后就是命案发生】
老千的姐姐,觉得『弟弟』被判了5年,台湾政府应该救他出来,让他回来把事情说清楚。
主持人立刻开屌!她弟弟已经是老总级别,害了多少人才晋升老总, 可是这两姐弟却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老总都在黑吃黑,根本没有所谓投资】
会员都在南宁骗局的构造之后, 往往没有等游戏结束,自己就自立门户,自封总舵主, 老总吃老总,黑吃黑的事情不断发生, 最总演变成命案。
全集
https://www.youtube.com/user/57Dream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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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5 03: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直销都是骗人的,有问题的咯?  


环境使然,自己虽然没有做直销(传销),但是周围的人五花八门什么直销(传销)都有做,金融直销、保健品直销、珠宝直销……我每个东西都在网上搜过,都是负面消息满天飞~那就都是假的??这个行业就没有真的?

仅仅是好奇,相当好奇。

希望各位不要觉得我是引广告出洞。各位可以多谈谈原理性东西也好。

PS.敏感话题,喷子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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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5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相聲演員姜昆在美國被起訴



網上出現的「姜昆否認與美國涉事公司有關的聲明」
http://news.wenweipo.com/2015/10/19/IN1510190008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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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5 03: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國中文報紙刊發的「姜昆和陳力一起吃飯」的照片
http://news.wenweipo.com/2015/10/19/IN15101900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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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5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胜已变成ROGP 皇家控股,他们在云顶公寓项目是否是骗局?
最好写信去给云顶,让云顶出来澄清,他就被打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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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5 03: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千,骗子,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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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5 08: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清楚什麼是合法直銷與非法老鼠會吸金的差別
連創辦人是誰 公司財務營業額不清楚 甚至總公司開在哪都沒見過 就開始推廣 你不在意嗎?
連產品價值都不重視 光一套"神奇"制度就開始找人"卡位" 你不在意嗎?

其中有30%消失在成立後的第18個月 有80%消失在成立後的第36個月

然後同一批上線會再找尋另一個國內外"神奇"網賺機會
換到另一種"神奇"制度 另起爐灶 再來一次

一般人如何辨識?

1.強調低投資價格 但商品沒有價值甚至沒有商品
為什麼老強調低投資?
因為沒價值的商品根本賣不出去
不得不利用很低的金額 讓一般大眾產生"反正沒多少錢 就賭賭看"的心態
這才能把你的錢吸入到他的口袋內

2.提供如果不能賺錢 你絕對不會去買的商品
老鼠會之所以盛行 就是再利用人性陰暗面的一個"貪"字
在一個沒有產品價值的投機機會
獎金從哪裡來呢?
錢從想賺錢的人口袋裡來 而不是從產品的消費來的
問題是
每個人加入都想賺錢 請問誰賠錢?

3.強調名額有限 先加入先贏
先加入先贏? 那後加入呢?當最後一隻老鼠嗎?
假設你加入賺到一點錢 但後加入者你下線都賺不到錢 試問你的收入能維持多久?
合法的直銷系統 無論你在何時加入 都會提供公平的機會
收入的多寡 取決於個人努力的程度 而不是加入的先後順序

4.強調不用太多人 因為靠自己買人頭卡位子就能賺錢
表面上看起來好像馬上賺到錢了 實際上 花100 賺50 自己賺自己花的錢
不用推薦?或者推薦1個人請他買25個人頭位子?
最終這系統就會崩潰
真正獲利的是系統創造者

5.自己公司沒有生產商品 用所謂"商城"賺錢
評良心講 這樣概念很好 但歷史上沒有一間直銷企業完全用這樣做法成為大公司
我之所以講好的部分 是如果規模能達到像家樂福.PCHOME這樣
把每月必須性消費 轉換成折扣或者收入 那實在就太完美了
理論上只要有足夠的會員 就能吸引更多商家
但事實上要成功 必須有足夠商家 再吸引更多會員

道理很簡單 你一定沒聽過 家樂福說他還沒蓋好 就先請你當他會員這種事
但為何類似商城模式 總是先找會員再找商家呢?
簡單來說 因為沒有資金也沒有條件 吸引任何好商家
因為好商家都不傻

實際上
A.花一樣努力與時間 傳統直銷商賺到一份退休收入 商城直銷商賺到一份打工薪水
因為是代理商品 商家能給的利潤非常有限 往下要能提撥給直銷商的更有限 一湯匙的粥 永遠餵不飽一群人(除了有機會餵飽了創辦人之外)
這類型採代理模式的商城直銷 並不創新 之前早就有了 (扣除拉人頭加入的獎金)其直銷商花同樣的努力與時間建立出同樣組織 與傳統直銷商相比收入只有10分之1不到 因此這類型公司現今都已消失(想想假設一般自有產品的直銷企業 你同樣努力人家3年的收入規模 你要做30年..你的時間就比別人不值錢嗎? 此條件還要加上假設此商城30年都沒有倒閉為前提)

B.你會發現一樣商品 未來絕對有地方賣的比商城更便宜(除非是連大賣場都找不到 不想讓它上架不知啥牌的三流產品)
為什麼?因為好商家能給你商城的利潤空間 一樣可以給別的銷售平台 你沒有專賣權 除非你拼得過家樂福的進貨量 否則利潤還要回饋到經營者身上 請問消費者能多便宜?同樣質量的商品 消費者為何不選擇更便宜的?難道就是為了一個30年才會實現的夢?

我這邊就不想舉過去商城直銷的眾多失敗的例子了 這些失敗的例子無論是資金.規模還是背景 都遠遠超過現有的這些"網賺商城" 稍有在直銷產業經歷的 我想都知道我在說那些公司


6.以業界鄙視的反行銷手段找人
先問一個簡單問題 假設自己經由努力建立組織 你喜不喜歡別人去你組織挖角
所謂己不欲勿施於人 這是連小朋友都懂的道理
但如果有人己所不欲 能施於人 可以做這樣的事情的人 我想大家都同意
即使能獲致短暫成功 都只是一位沒有道德感的上線
我們想想
自己要做這樣的人嗎?
自己想跟隨這樣的人做你上線嗎?
自己喜歡這樣偷偷摸摸反行銷的工作模式嗎?
這樣的人就沒有方法能光明正大建立組織嗎? 有辦法的話又何必偷偷摸摸反行銷?

當然 好的商機從來不怕比較
事實上在多年經驗看來 從沒聽聞過有哪一位直銷領袖
是靠偷偷摸摸的反行銷 而獲致成功的

這類反行銷行為 其實自從有直銷事業以來就存在著 也不是什麼新奇方式
業界一句老話:老鷹是被培養的 而不是挖來的 能挖來的都不是老鷹
物以類聚 今天即使能挖走一個 能被挖走的未來也還是可以被挖走
而挖不走的留下來的都是精英
從某種角度來看 這也並非不是讓組織去蕪存菁的機會


7.獎金來源自 拉人頭賺錢 而非產品的消費與銷售
商城直銷用消費日用品有獎金當噱頭 但真正能有獲利能力的獎金卻跟消費無關 而來自拉人頭賺錢
電信直銷用打電話有獎金當噱頭 但真正能有獲利能力的獎金卻跟消費無關 而來自拉人頭賺錢
甚至有些網賺 乾脆說白了 他們沒有產品就是拉人頭投資賺錢 這樣也敢加入的人如果不是不懂法律 我真是佩服他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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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5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健的『新衣』,只有他自己觉得好看】
【当初艺人装无辜, 你是否后会原谅他们?】
【改名“雲通訊” 聘藝人造勢 張健轉戰越南】
即時新聞 2015-10-21 17:57
与其说张健转战越南, 以版主的分析,张健只不过是被关起来的麦当劳叔叔而已。
张健卖的是他的世界未来首富的噱头,这件『国王的新衣』只有张健自己懂得欣赏, 在整个马来西亚的人民眼里,他是『傻的』。

他自以为搞了个噱头,大家就会随他起舞?却没想到这里不是中国大陆,不流行唱山歌。。
张健已经被关起来了,未来15年后可能看得到他转狱,因为一旦他在泰国服刑完毕,就要被押回大陆继续服刑。想看他的就只好等他出殡那天了。

张健已经被始乱终弃, 云数贸,赢讯通已经不需要他了, 而在幕后的金主,还有头马赖彩云,就像南宁骗局一样,继续把骗局延续下去。张健已经成为整个骗局的雕像而已,继续让老千用他的名义行骗下去, 而他只能吃酱油配饭, 身穿铁镣。

==============

【艺人不知悔改,一错再错,李馨巧父母贪得无厌】

当初李馨巧涉及代言云数贸,成为旗下艺人,出事后受到各界讨伐, 网友纷纷觉得大家应该原谅无知的小女孩, 毕竟他父母是经理人, 他们也是无辜不知情的。。。。
现在你是不是觉得他们是在忽悠大家?

自以为聪明的陈凯军认为,他们收钱表演无伤大雅。 我只能劝这个傻逼, 不要轻易为五斗米则要,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不要后面才来后悔!

==============

(八打靈再21日訊)儘管自稱“世界未來首富”的雲數貿創辦人張健在泰國坐著牢,但其雲數貿金字塔傳銷的運作沒有停遏。
消息指,雲數貿已經把“業務”伸入新興發展中的越南,改名“雲通訊”圖在越南建立“基地”,而首炮就是重金聘請多位本地歌手、藝人,包括享譽海外的【巫啟賢】,前往越南表演,為越南雲通訊進行“重量級”的宣傳。

據了解,“雲通訊”這次禮聘歌手、藝人造勢的手法與雲數貿的一貫的奢華作風相近,都是採用“大灑金錢”的“利誘”手法。當中以老巫為例,他只需演繹三首歌曲,邀約的價碼就達逾5萬美金(約20萬令吉)計算,出手之大方叫人咋舌。

消息說,協助張健開展“雲通訊”越南大門的其中一名負責人為雲數貿大馬負責人之一,並且是由他一手接洽這些本地藝人和歌手前往越南表演。

消息也說,這名負責人原定的越南之門表演嘉賓,鎖定為中國更具份量的大咖歌手和藝人,她尚且大手筆的一擲千金支付了一半的款項,唯基於張建在中國的風評欠佳,以致可能出現大咖擔憂“惹禍上身”而“臨陣退縮”的變數。

=========

消息說,在本地受邀到越南演出的歌手包括有2004/05年鳳凰衛視中華環球小姐冠軍【李詩琪】、金爵獎影後【李馨巧】和世界頂尖口琴藝人【陳軍凱】。他們將會在越南雲通訊11月4日舉辦的宣傳活動上演出。
李馨巧及陳軍凱證實他們即將到越南演出的消息,唯他們表示不清楚主辦單位或者邀約單位的背景,而陳軍凱則認為,既便是張建的公司邀約,也不會是大問題,因為他只是藝人,收了錢去表演,而不是參與其活動或者涉足“其被指為非法”的企業。

巫啟賢直屬經紀人黃艷週三向《光明日報》證實拒絕了11月4日越南的演唱,主要原因是巫啟賢排不出檔期。

她說,公司的確是在兩三星期接到到越南演出的邀約,唯在經過推敲後,確實無法安排到檔期,因而在今天正式拒絕了這項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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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5 03: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b88 于 22-10-2015 03:0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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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5 03: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悔改,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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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5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b88 于 22-10-2015 06:55 PM 编辑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27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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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5 03: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271525
張健在泰國落網

消息說,協助張健開展“雲通訊”越南大門的其中一名負責人為雲數貿大馬負責人之一,並且是由他一手接洽這些本地藝人和歌手前往越南表演。

消息也說,這名負責人原定的越南之門表演嘉賓,鎖定為中國更具份量的大咖歌手和藝人,她尚且大手筆的一擲千金支付了一半的款項,唯基於張健在中國的風評欠佳,以致可能出現大咖擔憂“惹禍上身”而“臨陣退縮”的變數。

雲數貿的創辦人張健原名宋密秋,他於2009年在中國成立雲數貿,過後因中國執法當局向他採取行動,他在潛逃時,2013年以多個假身份在亞洲數國包括馬來西亞設立分公司。

雲數貿被大馬列為非法傳銷公司後,張健隨後潛逃到泰國,去年6月在泰南設立雲數貿公司,短短3個月內已有近10萬人加入,引起當地警方關注。他於去年10月在泰國北部清邁落網,警方也起獲總值2億4000萬泰銖(約2900萬令吉)財物。

雲數貿遭泰國當局取締後,被揭發由張健主導的金字塔式傳銷手法,在馬中兩地至少有18萬名受害者,涉及被捲走的款項高達近90億泰銖(約10億8700萬令吉)。張健於去年10月在泰國落網後,被關押在監獄接受調查,過後調查進展未明。

儘管如此,大馬的雲數貿其他負責人依然暗中活動,據知依然在中國廣招會員。今年7月間,位於雪州蒲種Setia Walk的雲數貿公司舊址前,聚集超過100名身穿紅衣的雲數貿會員在這間已關閉了數個月的公司前舉行隆重的開業儀式,但一名雲數貿會員受詢時卻否認他們重新開業,並強調,只是帶著中國雲數貿會員前來雲數貿公司舊址參觀。

巫啟賢沒檔期拒邀約

巫啟賢直屬經紀人黃艷週三向《光明日報》證實拒絕了11月4日越南的演唱,主要原因是巫啟賢排不出檔期。

她說,公司的確是在兩三星期接到到越南演出的邀約,在經過推敲後,確實無法安排到檔期,因而在今天正式拒絕了這項邀約。

“巫啟賢在中國的檔期非常緊湊,完全抽出不出空檔,所以只能拒絕。”

詢及是否因為發現對方的公司存在問題而加以拒絕,黃艷說,檔期才是他們的最大考慮。“當然,我們對海外的一些邀約都會很謹慎,以避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是否清楚邀約單位的背景,以及知否邀約單位是張健的公司,她說,他們對此並不知情。“我所知道的是,邀約單位是邀請我們去為一個房地產活動進行演唱。”

對於邀約單位出手闊綽,給予高達5萬美元的演出價碼,黃艷表示不方便告知。“我只能說,那個價碼是讓人很滿意的。但現在沒有檔期,對方即使出再高的價碼也沒有用呀!”

她也不願意針對對方是否已經支付了一半的預訂價碼給予回應。

李詩琪李馨巧陳軍凱受邀演出

消息說,在本地受邀到越南演出的歌手包括有2004/05年鳳凰衛視中華環球小姐冠軍李詩琪、金爵獎影后李馨巧和世界頂尖口琴藝人陳軍凱。他們將會在越南雲通訊11月4日舉辦的宣傳活動上演出。

李馨巧及陳軍凱證實他們即將到越南演出的消息,但他們表示不清楚主辦單位或者邀約單位的背景,陳軍凱則認為,即便是張健的公司邀約,也不會是大問題,因為他只是藝人,收了錢去表演,而不是參與其活動或者涉足“其被指為非法”的企業。

由經紀人接洽演出

目前人在東馬的陳軍凱在接受《光明日報》電訪時,坦言他接獲一個到越南演出的邀約,他尚沒有時間去了解邀約單位的背景。

“其實,我們做作為藝人,都是由經紀人接洽演出,我鮮少過問主辦單位的背景。我相信經紀人和公司,他們都會替我們進行篩選。”

“我目前只是知道我11月4日會有一場表演在越南,但其他詳情一概尚未知情,包括酬勞。”

詢及邀約的企業可能是雲數貿,陳凱軍說,即便是張健的公司,也應該不是問題。“我是藝人,人家出錢邀請我去表演,那我就去表演。至於該企業是否違法,還是從事不合法傳銷,這不是我可以控制的,這就好比我有時也會接一些到賭場、酒吧的表演。我只是去盡我藝人的本份,把演出做好而己。”

對於雲數貿和張健,陳軍凱表示,他的確有聽聞過他們的“醜聞”,惟這與他是否接受邀約演出是兩回事。“我又不是去參與這家公司的企業,我也不認為他們會利用我。”

他也承認,他並非第一次受到雲數貿的演出邀約。“在這之前,我曾經數次接受這家公司在大馬演出的邀約。”

李馨巧母親:不清楚邀約單位背景

李馨巧的母親受詢時,承認女兒會在11月4日到越南演出,她同樣表示對邀約單位的背景一無所知。

“接洽演出的都是經紀人和公司,我只是負責帶領馨巧去演出而已。”

至截稿時,本報尚無法聯絡得上李詩琪。

李馨巧和李詩琪也是2014年雲數貿風波在大馬鬧得沸沸揚揚之際,所成立的雲數貿易國際傳媒旗下的藝人。當時雲數貿國際傳媒宣稱出資1億令吉邀請11個單位的藝人加入,以打造全新的娛樂事業,唯李詩琪和李馨巧後來都發表未曾簽約的聲明。

【新聞背景:雲數貿非法傳銷遭查封】

在2014年7月7日,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秘書長阿利雅斯宣佈雲數貿聯盟商是一家非法傳銷公司,貿消部展開調查和查封該公司。該部相信雲數貿在我國的運作,涉及數額高達3億令吉。

貿消部也與移民局聯絡,調查張健入境我國的證件,包括是否持有工作准證、專業准證或是臨時工作准證(PLKS),以便在我國展開生意;若發現對方沒有合法准證,移民局將採取行動。

張健隨後潛逃到泰國,6月在泰南設立雲數貿公司,短短3個月內已有近10萬人加入,引起當地警方關注。他於去年10月在泰國北部清邁落網,並起獲總值2億4000萬泰銖(2900萬令吉)財物。

儘管張健及妻子Yoyo在泰國被當地警方逮捕,但貿消部秘書長阿利雅斯受詢時說,貿消部無意向泰國警方要求引渡張健回馬面審,因為若要把張健引渡回馬,我國須把這個案件定義為刑事案。

須繳12萬元罰款

另一方面,今年5月22日,沙亞南地庭判處雲數貿總行CDTUP國際私人有限公司,抵觸兩項違反1993年直銷及反金字塔計劃法令的行為,需繳付12萬令吉的罰款,否則代表公司的兩名董事陳鴻林(25歲)及鄭淑慧(26歲)需以監禁3個月代替。(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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