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ch xxx a thing or two" 這句英文帶有derogative的語氣嗎?是negative的詞句嗎?根本就不是。為什麼我們要妄自菲薄?自己先看不起自己?現在是別人無論做什麼都動輒得咎嗎?窮人看富人穿得美就說他們炫富朱門酒肉臭。成績不好的學生看資優生在那邊背誦詩詞就說他們矯情造作藉以宣示他們和放牛班學生不同。對自己成就有自信的民眾才不會那麼容易“被得罪”。這個論壇不是一直在批評我們國家的極度回教化嗎?不是說他們動輒就“被得罪”?為什麼我們還去跟他們學這種 自卑卻要裝自大的心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