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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018 03: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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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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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18 03: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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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林正英来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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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8 10: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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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unlawful dismissal,吃定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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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8 10: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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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条例是公司条例,要是公司条例不利于员工就要跟着宪法。
最重要的是,当初的offer letter里面有说了什么关于工作只能到55岁会比较好。
合约是双方协议签署认同的,如果对方在里面也有签署同意。那么55随后就必须停职或重新签署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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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8 0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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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劳工法令、公司条例有种种联系:
1) 对于月薪少过2千的员工,如果公司关于福利、薪金计算等等的条例不符合劳工法令的最低要求,一切都得以劳工法令来处理。例如说:公司条例是每年5天有薪假期,劳工法令注明8天,那么员工有权投诉。
2) 对于月薪多过2001的员工,如果公司关于福利、薪金计算等等的条例不符合劳工法令的最低要求,一切都得以公司条例来处理。例如说:公司条例是每年5天有薪假期,劳工法令注明8天,那么月薪多过2001的员工无权投诉,只能接受这是双方雇佣合同的有效条款。
3)关于退休年龄,这不是注明在劳工法令,而是 Minimum Retirement Age Act 2012,因此,无论是少过2千或多过2001,退休年龄都是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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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8 01: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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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我一直以为Notice是相互的
就像员工要辞职就根据Offer Letter写的时间提早通知
不然就赔偿回公司Offer Letter写的时间的薪水
那如果要辞退员工也用同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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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8 0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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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够齐全。
很久没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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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8 03: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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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也以为如此,其实不是这样的
员工要辞职的确照着employment letter给公司notice就可以了,但是公司要炒员工却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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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8 04: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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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8 0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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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明白
谢谢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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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8 05: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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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gss 发表于 17-1-2018 04:02 PM
如果你要明白为什么不能一样,你可以买这本书,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2E: Understanding the Process
Maimunah Aminuddin
http://www.mphonline.com/books/nsearchdetails.aspx?&pcode ...
谢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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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8 06:20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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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ian 发表于 17-1-2018 01:20 PM
额 我一直以为Notice是相互的
就像员工要辞职就根据Offer Letter写的时间提早通知
不然就赔偿回公司Offer Letter写的时间的薪水
那如果要辞退员工也用同样的方式
公司要炒要有原因。。。比如redundant, under perform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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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1-2018 04: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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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是人事部的吗?懂得好多
蛇仙超过2千月薪,雇约是有写55岁退休,没注明原因,可是这里是做重活的,可以用这个理由说不能用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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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8 06: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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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料理自己生意的,开除蛇仙是我的责任,否则公司利润少了。
不行的,2012年退休年龄改成60岁后,一切雇佣合同提到55岁的条款自动无效。这就像EIS,一旦宣布实施,即使你的雇佣合同完全没提到EIS,你也得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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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1-2018 03: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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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公司的警告信要怎么给?听说还要DI什么的.....他必须要签名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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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18 06: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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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ngss 于 20-1-2018 10:14 AM 编辑
DI 是对付那些 犯了 misconduct 、疏忽之类却不承认的员工。
如果是蛇仙,一般上警告信就足够了。我在第29楼有提到一本书(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2E: Understanding the Process ),书里第279页就要提到什么情况需要 DI。你或许去MPH书店买一本,里面有 Sample Letter,只要你按照步骤走,就不需要赔钱给蛇仙。如果你觉得麻烦,1万赔他请他走就行了,做生意钱永远可以赚回来的。我也是有赔过一、两个比较复杂的例子。如果是像你提到的蛇仙,按照书本提到的流程开除,他去劳工局也是没法度,因为劳工局的官员也明白,官员的薪水是公司赚钱缴公司税后才拿到的,如果间间公司养蛇王养到没有利润来缴税,政府怎样有钱来养这些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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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1-2018 12: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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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gss 发表于 19-1-2018 06:20 PM
DI 是对付那些 犯了 misconduct 、疏忽之类却不承认的员工。
如果是蛇仙,一般上警告信就足够了。我在第29楼有提到一本书(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2E: Understanding the Process [/backcolor ...
好的,谢谢你们宝贵的意见,看来又要啃书包了
看到字到完的书就感觉到“累”
没办法了!为了蛇仙,进修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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