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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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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8 06: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吱喳论坛放来,希望能得到更多的启发)
(如果不适合的话,请这里的版主删除)

有一个问题。

2002年,1月1日。
小美签署奖学金合约。
1)奖学金提供RM 90,000。
2)条件是毕业后必须帮公司做工3年。

2005年,1月1日。
小美拿了奖学金毕业了。现在小美完全不要帮公司做工,就是毁约。
她去其他公司做工,把RM 90,000还给奖学金提供方。

2007年,1月1日。
小美还玩RM 90,000给奖学金提供方。
无拖无欠。

小美曾经有拿到奖学金,曾经是奖学金得主。
请问。
在2005年1月1日到2007年1月1日。
小美算是奖学金得主吗?
在2007年1月1日过后。小美算是奖学金得主吗?

。。。。。。。。。。。。。。。。。。。。。。。。。。。。。。。。。。。。。。。。
(更新版)
(A)小罗拿着RM 1,000去换钱中心那里,要换英镑。
(B)好的,换钱中心那里,根据汇率,换了英镑给小罗。
(C)过后小罗后悔了,把英镑还给换钱中心,说不换了,换钱中心就把RM 1,000原封不动,还给小罗。
(D)小罗拿着本来的RM 1,000回家。换钱中心那里,那些英镑也放回去,谁都没有损失一分钱。

请问?
1)小罗是有去换钱中心,表达说想要换钱。这个同意吧。
2)小罗却没有换钱,因为那时候后悔了,一切恢复原状。能这样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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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8 06: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3-10-2018 06:39 PM 编辑

第一问题,名词应该有错。

一般用词,要还钱的学习使用钱,称为贷款,也称为“贷学金”---如PTPTN;
奖学金是不需要还钱的,纯粹奖励性。如诺贝尔奖。。。。。等等。

“贷学金”,一般上有条件的。如需要为某公司打工,等等。当然应该有其他机制和条款,如果,不愿意打工,另有规定怎么还钱,利息也算。等等。

关于“在2007年1月1日过后。小美算是奖学金得主吗?”。答案是她从未是奖学金得主,而只是贷学金的使用者。


第二个问题,交易费用的付于对方。
这世界,好像没免费的午餐。假如有,请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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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0-2018 06: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林居民 发表于 3-10-2018 06:35 PM
第一问题,名词应该有错。

一般用词,要还钱的学习使用钱,称为贷款,也称为“贷学金”---如PTPTN;
奖学金是不需要还钱的,纯粹奖励性。如诺贝尔奖。。。。。等等。

“贷学金”,一般上有条件的。如需要为某 ...

山林居民网友好。

首先谢谢网友的回答。

关于第一题的话。
那时候有一个协议是这样。
我赞助你RM 90k学费,你不用还。
条件是你毕业后,帮我做工3年。
但是如果你毁约,你不要帮我做工。
那么请你把当初的RM 90k,一分不少还给我吧。

也就是说,如果小美毕业后就帮公司做工3年,那么小美就不用还钱。
现在是小美自己毁约,所以另一方要求,小美把当初的RM 90k原封不动还回去。
请问这样的协议,算是贷学金,不是奖学金吗?

好的,所以第一题那里。
你是觉得小美重头到尾都是贷学金得主哦?

关于第二个问题的话。
非常不好意思,如果这样的情况呢?
(C)过后不到1分钟,小罗后悔了,把英镑还给换钱中心,说不换了,换钱中心就把RM 1,000原封不动,还给小罗。
小罗没有离开过换钱中心,一下子就说后悔,不要换了。

就算是这样,小罗也会损伤一些费用吗?
比如说,原本是换RM 1,000。
1分钟后,后悔了,那么小罗拿到的肯定比RM 1,000少,可能就RM 950那样。
请问是这个意思吗?

谢谢^^
Makopl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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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8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问题,这协议,有双重意义的合约。双重意义,就是奖学金/贷学金,的特殊协议合约。

你帮他打工,就是奖学金。奖励奖励嘛。

你不和他打工,奖励取消。专变为纯粹贷学金。可能外加利息。

第二个问题。得看服务的人怎样处理,这问题。
(a)取消服务。
(b)服务无法取消,就当是两次服务。照买价和卖价计算,差额,可多,可少。因为存在货币价格波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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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0-2018 07: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林居民 发表于 3-10-2018 07:09 PM
第一问题,这协议,有双重意义的合约。双重意义,就是奖学金/贷学金,的特殊协议合约。

你帮他打工,就是奖学金。奖励奖励嘛。

你不和他打工,奖励取消。专变为纯粹贷学金。可能外加利息。

第二个问题。得看 ...

山林居民网友好。


好的,大概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的意思是这样吧?

第一个问题。
1)如果小美没有毁约,那么就是奖学金。
2)如果小美毁约,就变贷学金。

第二个问题。
1)如果换钱中心,决定取消服务,那么就是小罗拿回他的RM 1,000,然后换钱中心拿回英镑,谁都没有损失吧,一切恢复原状。
2)如果换钱中心不愿意取消的话,是的,就是双重服务,小罗肯定拿到的钱比较少。

谢谢^^
Makopl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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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18 03: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ing2000 于 13-10-2018 03:36 PM 编辑

奖学金得主是一个人;奖学金合约是一份合约,两者是不同的东西。

由始至终,小美都是2002年奖学金得主。不过在2007年1月1日过后,小美是“毁了合约的”奖学金得主。
小美归还奖学金RM 90,000,也就是说小美的3年学习里都是在花自己的钱。

为什么说小美的3年学习里都是在花自己的钱?
这就像小美先跟银行借3年的生活费RM 90,000,3年后再把RM 90,000还给银行一样。

。。。。。。。。。。。。。。。。。。。。。。。。。。。。。。。。。。。。。。。。
(更新版)

一切不变,但小罗白忙一场,损失了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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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8 07:4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新版)
(A)小罗拿着RM 1,000去换钱中心那里,要换英镑。
(B)好的,换钱中心那里,根据汇率,换了英镑给小罗。
(C)过后小罗后悔了,把英镑还给换钱中心,说不换了,换钱中心就把RM 1,000原封不动,还给小罗。
(D)小罗拿着本来的RM 1,000回家。换钱中心那里,那些英镑也放回去,谁都没有损失一分钱。

请问?
1)小罗是有去换钱中心,表达说想要换钱。这个同意吧。
2)小罗却没有换钱,因为那时候后悔了,一切恢复原状。能这样说吗?


》先回答那个更新版
1)小罗是有去换钱中心,表达说想要换钱。这个同意吧。
- 同意。
2)小罗却没有换钱,因为那时候后悔了,一切恢复原状。能这样说吗?

- er 应该说是先前的 offer and acceptance agreement取消了。
- 原因:
- 1,换钱中心offer的汇率(quotation)=offer
- 2,小罗同意或接受汇率(发出purchase order)=acceptance
- 3,小罗把钱交给换钱中心=delivery order
- 4,换钱中心把商品(英镑)交给小罗=goods accepted
- 5,整个交易已经完成。
- 6,在 cooling period 里(还没离开柜台),小罗不满意商品,要求退款=cancel order
- 7,agreement cancel accepted,换钱中心退款给小罗。
- 8,小罗的确有进行交易活动,而且交易已经完成了。这代表小罗有换钱,而且成功交易了。
- 9,问题就出现在这里。换钱中心给小罗 cooling period 取消交易,或小罗认为要取消交易的理由原因可能是商品有瑕疵、不美观、肮脏、非首开箱物品的second hand 货物、小罗对店员态度不爽、小罗在交钱给店员后才察觉物有所不值而不想继续交易下去,thus ,cooling period 发生效果,交易取消,连同offer and acceptance agreement 一起作废。
- 10,一切恢复原状,但是,交易过程痕迹记录是不可以随便取消,或当作没发生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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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8 08:3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22-10-2018 08:35 PM 编辑

先引用案例,稍后才分析案情:


2016-02-21 10:27
公服局奖学金变贷学金.毕业当公仆才免还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0日讯)公共服务局(JPA)网站上载了奖学金计划的新模式,并将奖学金列为贷学金(Pinjaman),唯有学生毕业后成为公务员才可豁免偿还。

该局旗下的4项资助计划皆受影响,预计上千名高材生将受波及。

“若毕业后选择到政府关联公司(GLC)服务,学生需偿还50%贷学金;但学生若是不加入公共领域及政府关联公司,就得偿还全数贷学金。”

这项新模式是概括所有由公共服务局赞助的计划,即仅有20个名额的出国深造国家奖学金计划(PPN)、工程系特别计划、国内学士计划,以及最近“变质”,从原本得以出国至全球20大顶尖大学,如今改为只能在本地大学完成学业的大学先修班奖学金(Bursary)计划。公共服务局也在作出上述新宣布时相当低调,没有对媒体发出文告。

毕业须服务政府或政企

Bursary奖学金生双重打击

公共服务局大学先修班奖学金(Bursary)计划无预警喊停风波结束后,受影响的744名莘莘学子又因公共服务局资助计划推出新模式再受“双重打击”。

“说好的”全面资助选择在本地大学继续深造的学生,如今却多了一个从未对外公布的附带条件。唯有符合条件才有奖学金,否则就得在毕业后将奖学金归还政府。

若不履行

奖学金变贷学金

学生们告诉星洲日报说,他们对公共服务局(JPA)的“差别待遇”及朝令夕改的做法非常失望,甚至考虑直接申请PTPTN贷款,若以一等荣誉学位成绩毕业,就可不必偿还贷学金,也无需因此强制到公共领域或政府关联公司工作,一举两得。

早前政府也透过“吸引和留住人才奖学金计划”(STAR),允许获得JPA奖学金的学生到私人企业服务;但根据公共服务局的最新宣布,学生只能到公共领域及政府关联公司服务。

另外,该局并没有详细公布所资助学生可申请就读的公立及私立大学名单,以及每月发放的生活津贴数额及毕业后需强制服务的年数。

张盛闻:旨为政府培训人才

Bursary奖学金条件合理

针对公共服务局大学先修班助学金从奖学金变贷学金课题上,教育部副部长张盛闻表示,上述奖学金的原意就是要为政府培训人才,所以申请者毕业后必须为政府工作,如同其他基金或机构奖学金,赞助的目的就是希望日后学有所成时,可为己效劳,若不就成为贷学金,需要偿还。

此外,他也强调,虽然政府各部门都实行樽节措施,但并不会影响教育素质,如果各地教育局面对拨款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向教育部反映,让学校可以入场运作。

E同学:好成绩成“负担”

“申请贷学金反会更好”

已经决定留在国内大学深造的E同学感慨,她从未想过自己的好成绩如今却成了“负担”,而她身边许多朋友已经不愿再继续领JPA奖学金,转向大学提供的奖学金及高等教育基金PTPTN。

“大家其实都很失望,JPA奖学金变相比PTPTN贷款更差,自己的好成绩现在竟然变成了我们的负担,我们像其他学生一样申请PTPTN贷款,反而会更好。

“若为政府关联公司服务也要偿还50%的贷款,那不如去拿PTPTN?PTPTN没有强制在国内公共领域及政府关联公司服务的条件,只要以一等荣誉学位毕业,甚至可以不必偿还这笔贷学金,那为什么我们还要去拿JPA奖学金?”

她在接受星洲日报的访问时说,没想到短短1年,公共服务局所资助的奖学金计划变成了贷学金,与去年真的落差太大。

叹没获出国又附条件

“待遇差好远,我们的学长得以去海外读书,强制在国内服务的年数是6年,但如今我们只能念本地大学,学费与国外大学可说是天壤之别,但服务年数也一样是6年。”

E同学表示,她的父母也担心,即便学生答应毕业后当公务员,但公共服务局届也未必能为学生提供公共领域,即政府部门的空缺;若学生因此要偿还贷款,对学生是不公平的。

询及是否可以直接放弃JPA奖学金,E同学表示他们其实可以这么做,因为这批学生尚未与公共服务局签约。

她透露自己已经透过公共服务局网站做了电子申请(E-profiling),并选择到马大就读。公共服务局官员表示,马大会针对拥有A水准资格者或许可豁免大马大学英语测试(MUET)成绩入学一事联系学生,不过学生尚未接获马大的来电。

E同学说,她希望通过公共服务局的安排成功入学,就无需再花时间应考MUET;但她或会选择舍弃JPA贷学金,因为公立大学学费低廉,她会宁愿选择马大提供的奖学金。

K同学:对JPA失信心

“查询其他奖学金详情”

“我还未放弃JPA奖学金,但我已经开始对它失去兴趣与热忱,我现在也更积极的查询其他奖学金的详情。”

早前原本计划在这个月飞往澳洲墨尔本大学修读会计学的K同学接获消息后感到非常失望,因为公共服务局“一变再变”令学生措手不及,也正在磨灭他们对该局的信任。

她表示,尚未放弃出国留学的梦想,因此她目前正尝试申请其他奖学金,如私人企业所提供的奖学金。

“若申请国内大学所提供的奖学金,加上PTPTN贷款,父母就较有能力供她继续深造,即便放弃JPA奖学金也不成问题。”

公共服务局贷资助计划新模式

1若学生毕业后在公共领域内服务,贷学金就可以转换并获得豁免,无需偿还

2若学生毕业后选择到政府关联公司(GLC)服务,就需偿还50%贷学金

3若学生不到公共领域及政府关联公司服务,就得偿还全数贷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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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8 09:1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二:


公共服务局国内课程奖学金(Biasiswa Jabatan Perkhidmatan Awam – Program Ijazah dalam Negara)

19/09/2017

修订 / 廖雯嫔(升学情报辅导中心) /14-9-2015

公共服务局国内课程奖学金(Biasiswa Jabatan Perkhidmatan Awam – Program Ijazah dalam Negara)公开给所有在本地国立大学(除了苏丹伊德里斯教育大学,UPSI)以及三所指定本地私立大学(国能大学、国油大学和多媒体大学)的学生申请此奖学金。修读医药、牙科、药剂、工程、科学与工艺、社会科学和商业管理课程(包括文凭和学士课程)。在本地国立大学及工艺学院修读文凭课程的学生也可申请此奖学金(Program Diploma dalam Negara,PDDN)。

优惠/ 款额

公共服务局根据学生所报读的课程支付学费。
生活津贴:报读理科及文科文凭课程的学生每年获得至少RM6,426的生活费。报读理科及文科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每年获得至少RM7,140的生活费;医学系,药剂系及牙医系的学生将获得每年至少RM7,560的生活费。
其他津贴:报读文凭课程的学生每年将获得购书津贴RM400、课程用具津贴RM50至RM250及报告津贴RM150。报读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每年将获得购书津贴RM600至RM1,000、课程用具津贴RM100至RM500、报告津贴RM150、实验津贴RM10及一次性论文津贴RM300。
在东马就读的学生可获得每年RM100至RM1,000的飞机票津贴。
NOTE:所有获得公共服务局奖学金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必须为政府服务。服务的期限为:医学 / 牙科十年、药剂/ 兽医/ 工程与工艺/ 会计/ 法律六年、管理/ 文学/ 生物/ 化学/ 数学等四年。违规者必须赔偿合约里所规定的数额:文凭课程介于RM70,000至RM100,000、学士课程介于RM110,000至RM250,000。

申请资格

马来西亚公民。
学士课程申请者年龄不超过25岁,文凭课程申请者则不超过21 岁。
拥有SPM或SPMV文凭。
已成为本地国立大学、工艺学院或三所指定本地私立大学的在籍学生,且修习时间不少过1年。
在大学修读至少一个学期,总平均积分(PNGK)达3.3分或以上。
未接受其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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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8 10:4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02年,1月1日。
小美签署奖学金合约。
1)奖学金提供RM 90,000。
2)条件是毕业后必须帮公司做工3年。

2005年,1月1日。
小美拿了奖学金毕业了。现在小美完全不要帮公司做工,就是毁约。
她去其他公司做工,把RM 90,000还给奖学金提供方。

2007年,1月1日。
小美还玩RM 90,000给奖学金提供方。
无拖无欠。

小美曾经有拿到奖学金,曾经是奖学金得主。
请问。
在2005年1月1日到2007年1月1日。
小美算是奖学金得主吗?
在2007年1月1日过后。小美算是奖学金得主吗?

先看这个傻逼怎么说:
【一般用词,要还钱的学习使用钱,称为贷款,也称为“贷学金”---如PTPTN;
奖学金是不需要还钱的,纯粹奖励性。如诺贝尔奖。。。。。等等。】

再看小美的agreement:
2002年,1月1日。
小美签署奖学金合约。
1)奖学金提供RM 90,000。
2)条件是毕业后必须帮公司做工3年。

问题是,公司给小美有条件的奖学金还算奖学金吗?还是贷学金?
那么,奖学金和贷学金最明显分别是什么?
先说贷学金:顾名思义,就是申请贷款作为升学的资金资助,条件就是还钱,利息照样算,管你学业有成还是半途而废。但是,条件还是有的,如qualification 的要求。

奖学金嘛,需要条件吗?和上面一样,qualification 的要求就严格得多,但是你不必还钱,条件只需要贡献已经equip 好了的装备知识,回馈公司三年。

要注意的是:【条件是毕业后必须帮公司做工3年】的agreement 没立定细节如必须为公司的业绩提升一倍或若干倍来“抵销”公司在小美身上的“投资”。

换句话说,同样是给钱,贷学金就是还钱就这么简单,不还就衙门见呗!

奖学金嘛,不还钱却是公公正正黄马褂披上了阁下的玉体,公告天下哪有还钱的道理?除非你毁约就另当别论。

这个说明了奖学金“不是”等价交换,而贷学金确是如此。

奖学金的颁发可以说是极其风险“投资”管理的概念,被挖角(例子如小美的选择)屡见不鲜,但有谁知道公司(企业)要培养1个可以成才的人才,需要栽培多少个人才可以换取一个成果?比率1:10 ?1:100?

如果小美选择在该公司工作了三年而这期间表现平平,可以临时改合约内容叫她赔偿?

由此可见,
if 借钱代价=还钱 》贷学金

otherwise,“贷(loan)”的说法只不过是山林的



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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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8 10:4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美曾经有拿到奖学金,曾经是奖学金得主。
请问。
在2005年1月1日到2007年1月1日。
小美算是奖学金得主吗?
在2007年1月1日过后。小美算是奖学金得主吗?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就是: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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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0-2018 0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22-10-2018 10:47 PM
小美曾经有拿到奖学金,曾经是奖学金得主。
请问。
在2005年1月1日到2007年1月1日。
小美算是奖学金得主吗?
在2007年1月1日过后。小美算是奖学金得主吗?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就是:都“算”!

“林冲”网友好。

看来这里真是藏龙卧虎啊,哈哈。
谢谢你给予那么多资料。
那么多的分析。

我统一回复好了。
谢谢你关于小罗的分析,让我想到了很多我之前没想过的。

关于奖学金的话,哈哈,没什么啦,大家提出自己的意见罢了。
没必要说人家傻什么的啦= =
话说其实我过后做了一个调查,你可以看看。
https://cforum1.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119960

你觉得ABCD,那个是奖学金,可以选超过一个答案。
因为我发觉,还有不少人是有同样的想法,说什么奖学金是不需要还钱的,也不需要帮工作做工那些,不然都一律算贷学金。
哈哈,有趣的是,我看了《升学情报》。
里面介绍的奖学金,很多的条件都是,毕业后一定要去该工作工作= =
如果用那种说法的话,其实《升学情报》里说的,很多都不是奖学金,都只是贷学金了。

关于小美奖学金那里。
如果小美选择在该公司工作了三年而这期间表现平平,可以临时改合约内容叫她赔偿?
合约双方已经签署,如果要改合约的话,只有公司和小美都同意,才可以改合约。
所以,小美选择在该公司工作了三年而这期间表现平平。
只要小美没有同样更改合约,公司不能更改合约。

想再说说一个情况。
陈杰毅(Alvin Tan)
就是那个拿到奖学金,然后搞一大堆事的那个啦= =
https://www.facebook.com/cari.co ... /10151254388319025/

Alvin Tan和小美的共同点是。
都是触犯奖学金里的条款,也就是毁约。
也都是拉回奖学金了。
根据你的说法,你是觉得,Alvin Tan到现在为止,都是奖学金得主吗?

谢谢^^
Makopl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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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8 09:4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makopl 发表于 23-10-2018 01:03 PM
“林冲”网友好。

看来这里真是藏龙卧虎啊,哈哈。
谢谢你给予那么多资料。
那么多的分析。

我统一回复好了。
谢谢你关于小罗的分析,让我想到了很多我之前没想过的。

关于奖学金的话,哈哈,没什么啦 ...

有一个概念必须搞清楚,就是“奖学金得主”是依据这个人过去的成绩、表现、能力来衡量。
入选过后还要抽签或拣选,最后才颁发“奖学金得主”的名单。
换句话说,“得主”未来的举动或行为都影响不了当局颁发的奖状。
至于“奖金”有没有拿到、拿了一半,或拿完都是在进入“条款”程序里面的审核制度,保障这笔钱不会被滥用。
如果奖学金半途被取消,意义上已经不是奖学金得主了。
但是,无可否认的,他的确是被遴选出来的奖学金得主,所以他还是奖学金得主。
那么他到底是不是奖学金得主呢?答案是:是。
原因:依据遴选的程序,他符合条件,和被选中了。
同一个逻辑,如果他还没有拿到钱就不幸去世了的话,他依然是奖学金得主。

要留意,“得主”与“奖品”是分开的。
举例:小美赢得了“世界小姐冠军”宝座,可是当局没履行诺言把奖品奖金交给她。
那么小美还是世界小姐冠军。因其中选的理由不可被逆转为“唯有拿到奖品后,世界小姐头衔才会生效”?

点评

好的,明白了。  发表于 23-10-2018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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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8 10:0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makopl 发表于 23-10-2018 01:03 PM
“林冲”网友好。

看来这里真是藏龙卧虎啊,哈哈。
谢谢你给予那么多资料。
那么多的分析。

我统一回复好了。
谢谢你关于小罗的分析,让我想到了很多我之前没想过的。

关于奖学金的话,哈哈,没什么啦 ...

【关于小美奖学金那里。
如果小美选择在该公司工作了三年而这期间表现平平,可以临时改合约内容叫她赔偿?
合约双方已经签署,如果要改合约的话,只有公司和小美都同意,才可以改合约。
所以,小美选择在该公司工作了三年而这期间表现平平。
只要小美没有同样更改合约,公司不能更改合约。】


这就是【等价交换】条件之一。
唯有在【利益受到保障】的条件下,才可以说是“贷学金”或贷款。

在【非常不确定】的机率下产生的合约,都不能用“贷”来形容,或缺乏至少保证本金可以收回的情况下的合约。

哪有贷款的付款一方不要求收取本金和利息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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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8 12: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24-10-2018 12:32 PM 编辑

言语糊涂,粗劣,不知所谓。一大堆垃圾,根本在折磨人,本人,或者其他人,肯定是没耐心去读的。如此简单说明能力是欠缺的。
语言没有针对性。

特别恶意抹黑,更是人格败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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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8 12:3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林居民 发表于 24-10-2018 12:09 PM
言语糊涂,粗劣,不知所谓。没有针对性。特别恶意抹黑,更是人格败坏。

黔驴技穷啊?

不会就不要扮大师啦,噁心的文棍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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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8 1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24-10-2018 04:15 PM 编辑

低智的五毛党。扯什么大师?谁看见大师?
哎哟,搞诈骗,必然会搞,这招“无中生有".这就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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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8 04:3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用词,要还钱的学习使用钱,称为贷款,也称为“贷学金”---如PTPTN;
奖学金是不需要还钱的,纯粹奖励性。如诺贝尔奖。。。。。等等。】

这就是典型傻逼讲的话。诺贝尔奖是奖学金?
诺贝尔奖是 Nobel Price
奖学金是 scholarship

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
前者是【成果】得到肯定
后者是【先假设】你有能力完成学业和对社会有贡献才给予的奖励

傻逼就是傻逼,学法轮功学到走火入魔脑子烧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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