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大灣區疑再現投資陷阱,有內地發展商向港人推介內地商業樓宇,並以所屬子公司或相關公司重新租回有關單位,但有關公司卻沒有依據租約,如期發放租金。工聯會接到逾30港人求助,指相關公司發放首月租金後,便以「經營欠佳」等理由拒絕再付,損失金額合共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若計及9個在中山及江門等地的同類個案,則有逾300名香港、澳門及內地人墮入有關陷阱,涉及逾4億元人民幣損失。
苦主Wilson於2014年花69萬元。購買位於珠海香洲區的海納城一個商業舖位。他指當時看好港珠澳大橋將通車的發展機遇,加上發展商承諾每年給予6至8%的高回報,即每年可獲5至8萬元人民幣,遂與發展商的子公司簽訂20年租約。他指原定商場於2015年開業,2017年7月發放首月近3.1萬元的租金,惟該公司發放首月租金後,便不再發放,至今損失近66萬元人民幣。他坦言,該商場已「半爛尾」,希望內地法制可更完善。
另一苦主阿Man同樣2013年花65萬元人民幣,購入同一商場的舖位,並與發展商的子公司簽訂20年租約,最終只收到首月約3萬元租金後,則未能再收款。他表示,看好珠海發展,真金白銀付出金錢購買,「港珠澳大橋都開通咗,香港人得益咗啲咩呢?……係對中國發展有信心,但現實結果係損失啲錢,自己都唔知道內地法制咁唔完善」。
協助一班苦主的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中山辦事處主仼潘志輝表示,這類俗稱「返租」的交易,是因發展商藉此提高房地產價格,來獲取資金。他指大多與苦主簽訂租約的「租戶」,為發展商的子公司,但這些子公司為空殼公司,故追討租金有困難,「啲空殼公司冇咩資產,就算告贏都冇用」。他又指,兩人個案僅冰山一角,還有9個中山及江門等地樓盤同樣出現類似個案,逾300香港、澳門及內地人墮入有關陷阱,涉及逾4億元人民幣損失。
工聯會提醒市民,不要輕信地產商片面之言,需看清楚合約條款,亦建議港府與內地部門多溝通和宣傳,做好公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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