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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8-2020 10: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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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3-8-2020 10:44 PM 编辑
查了沒有????? 你的表不清不楚的,
我幫你貼清楚點的
我這麼說好了, 真正有"水"拿的只有三個機構吧....
其他不是零就是開會出席時一點sagu hati!
你來看為何我叫你查.....你為何不查.....
所以很易被打臉的啊.
第一個有薪水拿的是 :
PDC : 檳州發展機構主席. 你查 :
Akta perancangan bandar dan desa 1976 - Akta 172
Akta kerajaan tempatan 1976 - Akta 171
都己說明, 一州 perancang 的主席是該州州務大臣/首長.
第二個有薪水拿的是 :
檳州供水控股有限公司(PBAHB)及 檳州供水机构(PBAPP)
這個是SOC (state owned company)....當然的主席就是州務大臣/首長.
所以, 你要不要講清楚點啊....甚麼19個職位的冬冬.....
大部份不就屬象徵意義, 沒啥實質的冬冬.
還有麻煩你搞清楚甚麼是 SOC 甚麼是 GLC好不好,
不要一直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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