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指出,如果国盟政府及总检察署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可针对被指涉及“泰米尔之虎”(LTTE)组织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他说,他本身只是希望在维护正义和执法的时候,勿发生不公正的情况。
马哈迪今日针对他今年2月12日致函时任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的事件,在部落格撰文称,他不知道为何有关信函会在社交平台流传,惟相信其目的旨在影射他是LTTE的支持者。
根据该信函内容,马哈迪在信中告诉慕尤丁,他不认为LTTE应继续被标记为恐怖组织,因为斯里兰卡也不认为它是恐怖组织。
马哈迪说,他当时的看法并不是一项指令。
“我(当时)被总检察署告知,没有确凿证据可援引恐怖法令提控有关人士,而这些人士在等候审讯时,不可获得保释。我因此向负责这事项的部长,提出我的看法。”
他说,其立场与2018年全国大选之前的立场一致,即希盟当时反对国阵政府滥用数项法令,逮捕那些不满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遭盗窃的人士,以及反对时任政府滥权的情况。
“这些反抗人士遭到未审先扣,以及不可获得保释。这如同是对正义的扭曲。我因此向慕尤丁提出上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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