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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21 01: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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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军机进入EEZ是合法,那么中国派军机去拦截美国军机就是非法。
别再拿UNCLOS来说事,事实上UNCLOS对于外国在本国专属经济区内的军事活动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引发各国实践中不同的解释与冲突。
反对军事活动自由的理由
《公约 》没有明文规定一国可以在他国的专属经
济区内从事军事活动之自由 ,在公法领域应遵循“法无明
文许可则禁止 ”的法律原则 ,因而军事活动如果未得到他
国的许可则不能进行。二是《公约 》规定所有国家在专属
经济区内享有航行和飞越自由 ,当然军舰享有航行自由 ,
但是需要适当顾及其他国家行使公海自由的利益 ,以及
公海应当只用于和平之目的 ,而且应不对任何国家的领
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或以
任何其他与《联合国宪章 》所载国际法原则不符的方式进
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同时还应顾及到沿海国的权利
和义务。④ 外国在本国专属经济区内的军舰享有航行自
由 ,但是航行自由不包括军事活动权利 ,因为军舰在公海
的军事活动权利来自于《公约 》第 87条规定的其他国际
法规则所规定的公海自由 ,也就是传统习惯国际法所允
许的公海军事活动的权利 ,但是不仅仅传统习惯国际法
并未允许外国在专属经济区这一《公约 》新设的区域内享
有军事活动自由 ,而且《公约 》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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