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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暗部

china朋友Passport过期俩年!!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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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6 09: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的脸是自己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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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6 10: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_zhu 于 10-2-2006 10:14 AM 发表
贫穷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这个福建男人的经历给了我们一个更充分的理由相信,所有在大马黑下来的中国人都是自愿来的。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他们的行为都在严重地损害着合法居留的中国人形象。不值得同情

不管你是什麼人,贫穷當然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雖說有些人犯罪的原因很值得令人同情,但也不能成為被網開一面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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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6 0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_zhu 于 10-2-2006 10:15 AM 发表
贫穷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

贫穷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这个福建男人的经历给了我们一个更充分的理由相信,所有在大马黑下来的中国人都是自愿来的。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他们的行为都在严重地损害着合法居留的中国 ...



贫穷固然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但是贫穷却是违法的造因。
“理由”与“造因”的区别在于,
前者是建立在“合法化非法行为”,后者则是建立在“理解违法行为的诱因”。

Anthony Giddens在他的名著《社会宪法:结构理论大纲》
(The Constitution of Society: Outline of the Theory of Structuration),
终结了长久的争议:究竟是社会结构影响人类行为,还是人类行为影响社会结构?
根据Giddens的论述,这是两者在特定的时间与时空,通过相互影响的过程,达成协议。
例如,早期的马来西亚华人继承了中国的风俗,并在马来西亚这块土地上,落地生根,开枝散叶。反观中国作为相关风俗的发源地,经历了特定人类行为的大跃进,文革等社会运动,部分的特定风俗,未必会保存得比马来西亚还完整。
Giddens也说,法律未必是社会现象缩影的全貌,而且法律的产生与执行,也是个矛盾丛生的过程。换言之,我们不能够完全依赖法律观点来评估一种社会现象。

我分别有两个朋友,都是前执业律师,
一个主攻刑事法,另一个主攻家庭法。
他们最终放弃了执业律师而改行,
主要是他们发觉,也有深刻感受,
法律无法圆满解决社会问题!

[ 本帖最后由 nillwong 于 11-2-2006 01:39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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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6 0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他比起中国山区的孩子,算幸福多了
原帖由 潘瓜拉 于 10-2-2006 03:20 AM 发表
那么黑下来的中年男子呢?听听人家的遭遇吧。

我曾经在买水果时遇到一位中国人,他45岁,但看上去苍老得象60岁。在一个肉骨茶店做工。月薪800。他说三年前,他在福州的国营木材厂关门了,一夜之间,他和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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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6 03: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illwong 于 11-2-2006 01:19 AM 发表



贫穷固然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但是贫穷却是违法的造因。
“理由”与“造因”的区别在于,
前者是建立在“合法化非法行为”,后者则是建立在“理解违法行为的诱因”。

Anthony Giddens在他的名著《社会 ...



不好意思,容我八卦一下。。
你的两位前执业律师朋友,他们为了理想放弃做律师,那他们现在做什么工作,在做“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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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6 04: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绿意 于 11-2-2006 03:29 PM 发表



不好意思,容我八卦一下。。
你的两位前执业律师朋友,他们为了理想放弃做律师,那他们现在做什么工作,在做“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吗





按你的说法,如果犯罪的起因是贫穷,就应该得到某种程度的原谅?

如果某人的配偶与人通奸被发现,做为丈夫或妻子,将那个给你戴绿帽子的人杀掉,你就可以被原谅吗? 回答是肯定的,不可以.

这么多福建人偷渡出国,并非因为他们在家乡穷得过不下去,而是他们有偷渡的传统,这才是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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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6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_zhu 于 11-2-2006 04:07 PM 发表





按你的说法,如果犯罪的起因是贫穷,就应该得到某种程度的原谅?

如果某人的配偶与人通奸被发现,做为丈夫或妻子,将那个给你戴绿帽子的人杀掉,你就可以被原谅吗? 回答是肯定的,不可以.

这么多福建人 ...



我觉得人不应该破坏法律,毕竟社会要有一套规则。
但是法律不外人情。法律是统治阶级和有钱人制定以保护他们的利益的,穷人是弱势群体,很多时候我们无法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如果一个人连生存权都没有,何谈其他。
你所看到的只是穷人犯罪,有钱人犯罪你是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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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6 05: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绿意 于 11-2-2006 03:29 PM 发表



不好意思,容我八卦一下。。
你的两位前执业律师朋友,他们为了理想放弃做律师,那他们现在做什么工作,在做“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吗



两人都开始教书了----向沧浪兄看齐。
不能确定是否属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问一问沧浪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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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6 06: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illwong 于 11-2-2006 05:41 PM 发表



两人都开始教书了----向沧浪兄看齐。
不能确定是否属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问一问沧浪兄吧。


呵呵。。说着说着怎么拖我下水了?

这世界总是需要有人在进行些什么,才会有另一些人进行另一些什么的!

我只能说,知道自己该扮演什么角色就好,知道自己能建设些什么就好。

有些人已经知道了,有些人还在茫然,有些人却在沉沦!诸君又是在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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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轮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2-2-2006 1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知道我还有人性,不会酸人,不会用法理说一大堆,当你是他那样的处境,你也一样会拿样做。法律是人写的,难到要看到他死了,才来救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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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06 07: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像都離題了!
我覺得現在樓主朋友最好還是聯絡大使館
由大使館的專業人士給予專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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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2006 07: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中国大使馆更新护照然后买关回去。
去了移民厅我看就要去吃椰浆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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