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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性方程式存在吗?如何从圣经启示来揭开“罪性的”科学探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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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23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罪性方程式存在吗?如何从圣经启示来揭开“罪性的”科学探索呢??



我最近接触的最新科学研究或者发现中,

不论是量子力学,超玄理论,或黑洞引力,宇宙的数学结构,电子轨迹,不确定性原理,光速,空间,时间

哪怕是已经研究到量子意识,或灵魂,精神的脑部信息反应

我突然意识到一个最大问题

所有的科学探索和研究,都没有——研究人的罪性

我突然想寻找一个问题

什么是“罪性”??在人体中吗?罪是不是有一个科学性规律?

如果“罪”是属灵问题而不是科学问题,那么按照科学发现,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可以归结为人的细胞膜之中关于信息传递和编码的化学物质反应,如果这个理论是对的话

那么人类罪性之中一切的妒忌,恶毒,狂妄,淫乱,谎言,贪婪等等这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及其反应,难道仅仅就是——身体细胞反应??纯粹的物理化学机制的凑合物??

而如果不敬拜上帝是所有罪性的源头,那么人的细胞反应机制中到底是如何“决定”一个人是真的去敬拜上帝??还是因为纯粹的心理感觉现象而不去敬拜上帝?

我们能否从人的神经系统之化学编码程序之中,去寻找关于罪性存在的证据呢??

而最大,也最重要,并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为什么科学探索,或科学研究,从来没有“找到罪性”的存在核心呢??

这个问题直接影响一个人的意识对待世界,自己,人,精神等等的研究方向和问题方向


如何从圣经启示来揭开“罪性的”科学探索呢??能否给罪性一个关于全面,或者整体的科学阐述依据的呢?


几个经文的思考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以弗所书 2:1-3 和合本)


按照以上的经文,不难给“罪性”一个基本的描述
——所谓罪性,就是“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并且罪性与肉体有关,因为在这段经文看来,肉体与其内部的“私欲”形态,是构成罪性的“元素”,也可说是“因果关系”

而且这个经文似乎在启示,罪性具有一个“三维立体结构”

人心中的喜好与肉体的“链接?”构成了罪性的“二维属性”

但是,在罪性的“外在”,在“空间因素”之中却有两个重要的组成

在看得见的“影响”中,叫做今世的风俗,可以包括一切的文化,社会,经济,政治或生活潮流,还有就是,占据主导地位的民间心理学(例如人民就肤浅觉得,忧郁症是人想太多,抗压能力低等的心理学观念)


而看不见的影响力,就是
——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


在罪性的以上“三维立体结构”中不难发现,虽然可以分为——内部影响和外部影响

但是每个影响力因素也可以再次细分为——看得见的“力学”,以及看不见的“力学”

(注明:我所谓“力学”只是一种比喻,类似于“影响力”,觉得人内在的罪性有一种类似影响力的“隐秘效应”,可能存在一种类似于重力或者磁场的“力学”形式)


再看看以下的经文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翰一书 2:15-16 和合本)


这个经文揭开“罪性”的另一方面

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今生的骄傲都是罪性的“内涵”

这里也有提到“肉体”,却多出了所谓的“情欲”

与刚才举例的经文并列来看

肉体的私欲与肉体的情欲是否是同一个“因素”,同一个概念??

不论私欲,还是情欲,是否存在一个类似心理反应的“身体机制”的呢??

而约翰一书的经文也在告诉我们

一切肉体或者情欲/私欲,都是与“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有挂钩的

这种“罪性起源的”论述或者启示都在强调了一个——二元对立的“形象”,就是“都不是从天父上帝来的”

也就是经文中所描述的
——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这说明罪性可以分为“单一的对立结构”

——从世界来的,就不是从上帝来的


毕竟新约有两个经文,都在强调这样的“单一结构的罪性”

第一

他们是属世界的,所以论世界的事,世人也听从他们。(约翰一书 4:5 和合本)


第二

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 神里面。(歌罗西书 3:2-3 和合本)


以上两节经文都似乎在说明或者强调——世界和上帝两者之间,是处在“永远的对立”

为什么会对立呢??难道像约翰福音中说的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约翰福音 1:10 和合本)

难道是因为“世界却不认识他”,所以上帝与世界是“对立”??

但是约翰福音的那个经文都说——上帝在世界

既然上帝在世界,那为什么上帝和世界之间是“一直对立”的呢?

这个“对立”是否有科学形象?这对立的现象或者“特质”,是否能科学性或理论性的“描述”呢?

这些问题值得去继续思考和探索


另外,关于约翰一书中提到的——属世界就论世界的事——这个经文我还发现一个和“罪性描述”有关的完整内涵

他们是属世界的,所以论世界的事,世人也听从他们。我们是属 神的,认识 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 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约翰一书 4:5-6 和合本)


从这里不难发现,在上帝启示中

属世界的人就是“不属上帝的”,这样的“对立结构”,在属灵启示之中,竟然能——引申出——更为细致的分类

那就是,不是真理的灵,那就是谬妄的灵。

从这个推论我们可以“逆向思考”所谓的罪性,实际上就是
——在属世界中的“谬妄的灵”

这样的“谬妄的灵”似乎能够对接了以弗所书中所强调的——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

很明显,属世界中的谬妄的灵,与其“悖逆心中”运行的邪灵,这两者就是“同一关系”

但是,我们遇到一个巨大的麻烦兼具难题

罪性作为一种存在形式,都没有找到相关的科学阐述,或者说明在身体之中的“机制”形态

却同时出现了很多的“称谓”

简单说,我们要“同时”处理以下的几个问题和概念
——罪性,肉体(包括私欲和情欲的概念问题),世界和属世界,谬妄的灵,悖逆,邪灵

还好以上几个经文,提供基督徒一个简单的“线索”

罪性是紧密的和“属世界”,肉体并邪灵相关的

而世界与上帝之间的“对立”正好能够反映,

罪性就是一种——对立结构,却与“属世界”这问题或者内涵有关的相容结构

罪性作为一种存在性,又是对立结构,又兼具“相容结构”

如果能够找到这种悖论或者客观矛盾的“科学性描述”,相信就能找到罪性的——方程式


而根据约翰一书中提到的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这很可能已经在启示我们

人类的爱,人类对世界的爱,就能够决定了——罪性与肉体与世界(包括邪灵)之间的链接?了

也许,罪性的“不同结构”都因为人的这种“爱”的特性构成了“罪性方程式”的重要钥匙?

换句话说,人”因为这种爱”,而属世界以至于“有了罪性”,如同人的基因结构决定了人的外表,性格,行为,甚至思维模式


现在我可以根据以上的分析,或推论形式,暂时做一个粗鲁,又肤浅的——罪性方程式

罪性(X)
=肉体(Y)➕世界(Z)

其中,
肉体(Y)
=私欲^n ➕心中悖逆的邪灵运行

世界(Z)
=[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n ➕ 随从今世的风俗 ➕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撒旦


私欲^n,是指私欲的“次方”,也就是表明,私欲越多,所造成的“生命毁灭”是呈现——指数型增长

是可以对应上帝说的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罗马书 8:6,13 和合本)


而,
[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n
这个表达式

其中
[]是表示“集合”
•是表示“乘数”

从而这个表达式就是反映

一个世界的“影响力”,就是一个关于肉体,和眼目两者中情欲之所有集合的乘积的n次方



(第二部分)


要整理,或者处理罪性方程式,我们首先必须处理,也就是寻找几个相关的基本的哲学问题,或生命问题,或逻辑问题


第一,罪性是一种记忆吗?如果不是,那是否超越了记忆形式呢?

第二,罪性是一种意识吗?如果不是,那是否超越了意识领域的呢?

第三,罪性是一种灵魂现象吗?如果不是,那是否超越了灵魂的感知范围呢?

第四,罪性如果看作是一种堕落的话,我们同时要思考的是,

罪性是在身体机制之中的吗!?如果不是,罪性是在哪里?罪性是否能够借助科学研究或者探索而描述出一个“科学机制”的呢?

另外,罪性作为一种堕落,堕落是如何在身体和灵魂等机制之中发生的吗??堕落如何“科学描述的”呢??而堕落是否有一个身体机制的反应呢??


第五,罪性和堕落是否是不同的机制运作,不同的概念??

第六,如果狂妄,说谎,诡诈都算作是一种罪性,那么如何使用科学理论来描述“每一个”狂妄或说谎,或诡诈等等与罪性之间的关系?!这些狂妄,说谎,诡诈等等“罪性形态”是否能够构建了一个关于罪性的“集合理论”呢?

第七,根据第四点,和第六点,我们还要思考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为什么狂妄也是一种堕落?狂妄是否能够从身体的细胞反应机制或者大脑皮层中化学物质反应来进行判断的呢?

为什么说谎也是一种堕落?说谎本身是否有一个身体机制反应的吗?还是能否透过细胞化学变化来阐述人每次说谎时候的“状态”的呢??




为了能够很好的回答以上的“复杂问题”,我们就从科学发现最基本的“研究事实”来进行——基本阐述



https://youtu.be/GsziRRtVVzE

不相信量子力學,就無法解釋燈泡為什麼會發光?面對顛覆古典物理的新領域,物理學家如何從拒絕、否認到接受?|量子熊 ✕ 泛科學 EP2

PanSci 泛科学
4月13日
2023年


https://youtu.be/it3HVl1f2Bs

关于意识之谜,这一期我们似乎聊到了最深处

科學漫聊
6月2日
2023年

先看以上视频,才能更好理解我以下的“基本概括”


第一,每个物质都是由原子结构组成

第二,每个原子内部的原子核都由带电粒子所“围绕”

第三,每个物质之中的带电粒子会随着“温度”的变化而产生电磁辐射

第四,这说明两个事实或结论的,一,每一个物质都有——电磁辐射

第五,每个物质之中的电子旋转都会因为“内部温度变化”,产生电子自身的电磁辐射

第六,人体及其内部组成的神经细胞网络,也是由“带电粒子”所构成的“结构”

第七,每个细胞结构都因为带电粒子的“神经化学浓度”变化,而产生了——生物电流

第八,说明人体细胞的生物电流就是细胞内部中电子变化的电磁辐射得以产生的原因

第九,人的自我意识,就是人体所有细胞在“整体神经运动”之中经过了细胞内“电子交流”产生的量子现象,所产生了的——复合式脑袋神经自我构造

第十,也就是说,人的意识不是纯粹的反应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所产生的“客观效应”,只不过是大脑之中经过所有细胞的神经化学反应,大脑皮层与细胞中的电磁辐射之间,产生的“自我演绎”

第十一,可以说人的意识也只是一种“自我演化的脑部诠释”

第十二,每个动物都有“自我意识了”

第十三,但是,在——灵魂是否有重量——的科学实验中,科学家也发现了,只有人死后体重会突然下降,动物死后却没有失去重量

第十四,这说明了,人的意识和灵魂之间不是同一种东西,不是相关的,如同动物有意识却没有灵魂一样


以上14点的基本科学论述,唯一客观存在的事实或者描述就是

不论人的身体机制,还是细胞,或人的自我意识,都如同——其他物质存在的科学规律一样

都只不过是,细胞内的带电粒子反应产生的电磁辐射,再经过了大脑皮层的“量子运算”,产生出的——量子现象

这是从人体作为一种“物质存在”去理解以及描述细胞结构,意识领域的——科学性结果

从这个意义来“推导”

人所以狂妄自大,都来自于人类自己脑袋的内部构造对自己认知的观点,进行“无限放大”的细胞化学反应而已

这似乎就暗示了,狂妄不是一种意识,只不过是大脑细胞自己在给自己的一种“错误信号?”

毕竟,人在嚣张或者狂妄时,是从来不会知道自己多么狂妄的

那么,所谓人的说谎机制,也只不过是人的大脑在自己内部发送的“危险信号”,为了保护自己的大脑不会受到外来的“欺压”,使人体细胞产生的自我保护机制


如此推导下去,我们人类,包括基督徒,似乎无法从细胞内电子效应中的化学反应机制,寻找到关于罪性存在的客观证据


可是,我觉得自己能从刚才14点科学论述之中,其中第九点以及第十点,发现一个和罪性有关的客观存在证据

既然人的脑袋细胞并不是反应了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等细胞化学反应机制的“客观存在”,只不过就是脑袋细胞自己内部的”构造”

那么,如果眼睛细胞看到的一切物质世界只不过是“倒影”,只有脑袋细胞把视觉神经的传递信息——调成成——“直立显现”

如果视觉神经看到的物质世界,对于视觉细胞而言是”二维空间的”,而脑袋细胞却“构造出”——三维立体效果

那,人体细胞中所“感知”的物质世界如果不是“客观的”,只不过是大脑内部自己的“构造方法”

这似乎就能反应了——不但科学家发现世界可能存在“虚构的”

而且,人体内部的一切细胞化学反应,在大脑中也是“虚构的”

这样“虚构的”神经细胞的机制,不就能够很好——解释了——罪性存在的证据吗??

神经细胞,大脑,细胞都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性”,但是它们其中量子链接?处理的——神经结构反应——却构造一个“虚假的体验信号?模式

在自身“真实”的基础上不断构造属于自己的能够接受范围的”虚假客观性”

真实之内既然是“构造性虚假信号模式”

这不就是——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在“属世界”结构之中——最佳证明人的罪性存在的证据,以及其客观的科学描述吗?

人的意识在作为一种量子现象,这样“不确定性的”细胞化学反应机制,不就正好说明
——整个人的意识,说到底不是“独立存在的”,

而是:神经细胞在与世界的互动中,自己在构造自己的——眼目的情欲和肉体的情欲中——的“影像”

也就是说,人的意识的本质,就在眼目的情欲和肉体的情欲当中

没有情欲就没有意识,

没有意识,就没有眼目或者肉体存在的“价值”及其意义了

难怪罗马书中提及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罗马书 8:13 和合本)


这个可以从耶稣曾经说过的一段经文得到“验证”

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马太福音 6:31-33 和合本)


您们看到没有,
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

吃喝穿,岂不就是我们人类作为肉体和意识一直在其中“所求的”吗?

我们的肉体和意识不是一直与——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所有链接?,甚至可以说勾结的吗??

如果说

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翰一书 2:15-16 )


如果世界是与眼目,肉体挂钩,以至产生各种各样的“情欲”,那这不正好说明两个客观事实吗?

第一,人的意识就在眼目和肉体的情欲之中,说明人的意识”就在罪性之中”

第二,人的眼目和肉体所看,所追求的就是“这个世界”,是经文中提到的——今生的骄傲——这样更加说明了,罪性就在世界中,这个世界就是与罪性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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