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因为被爆出诱奸未成年少女,7月底遭北京警方以涉嫌强奸罪逮捕,全案仍在侦办中。岂料,日前又爆出他过去到美国洛杉矶时,迷奸了一名当时未成年的中国留学生,如今随着吴亦凡卷入桃色丑闻,该名已经成年的女子也站出来,寻求律师帮助要对对方进行提告。 综合报导,南加州橙县律师王婧证实,接获一名女子提出要对吴亦凡进行民事诉讼的想法,对方称多年前吴亦凡到洛杉矶巡演举行粉丝见面会,作为粉丝的她也出席了,并且还成功与偶像交换了联络方式。事后,她被邀请除夕一场神秘的聚会,现场有人疑似毒品的白色药片,喝下便不省人事,被吴亦凡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该受害者表示,一直不敢发声是因为担心遭到外界的言语攻击,如被指是“荡妇”,或惹上官司,加上事发时意识不清醒,事后也未能留下能够保护自己的证据。她亦透露,吴亦凡在洛杉矶“选妃”已经是留学圈公开的秘密。 王婧指出,委托人在受侵犯时未满18岁,吴亦凡涉嫌犯下了“与未成年发生性关系”的重罪,根据美国的刑法,可按照强奸罪起诉他。据她分析,受害者应该不会只有委托人,很大可能还有其他少女被侵犯,因此呼吁受害者勇敢站出来,加入到联名起诉吴亦凡的行列。 无论如何,王婧也表示全安正在核实阶段,必须确保不会诬告或诽谤,这些工作包括吴亦凡的入境记录,每次到洛杉矶的活动内容,与受害人见面的时间、地点和事由等等,以确定受害人所说的都是事实。 另一方面,同样来自洛杉矶的律师刘龙珠也对吴亦凡“选妃”案的诉讼可能性进行预测,他认为吴亦凡的名气和帅气,女粉丝们倒贴还排不上队,根本用不着“强奸”或“迷奸”。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女粉们上床后发现吴亦凡的甜言蜜语都是骗人的,所以就来个鱼死网破,能通过民事诉讼弄点钱就弄点,弄不到钱也让他身败名裂。 刘龙珠分析道,以强奸或迷奸起诉应该告不赢,因为如果超过了法定期限,强奸罪将不会成立。但是,如果女方在发生关系时未满18岁,就可起诉吴亦凡与未成年发生性关系,根据美国的刑法,可按照强奸罪起诉,如果罪名成立,他最高可判8年牢刑。
他表示,民事和刑事案可以同时起诉,民事案每个受害者最高可判赔千万,最终赔多少要看有多少个女粉联名起诉。此外,由于吴亦凡是加拿大籍,如果在中国的官司败诉,就需在中国服刑,直到刑满后才可回国,届时美国司法部又会要求引渡其到美国接受诉讼,刑事、民事一起上,既要赔钱又要坐牢,他的一生就这样彻底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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