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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DJ May子老公刘永健非礼案上诉得直 2年监禁减至1天!

27-8-2015 12:13 PM| 发布者: Cari_YWQ | 评论: 63

摘要: 被控在3年前的“告别单身派对”上非礼本地主持人萧慧敏和友人丁奕澄的狮城电台主持人刘永健(阿Ken)上诉得直,高庭今日将他原本2年的监禁刑罚减至1天,并另加罚款8000令吉...
被控在3年前的“告别单身派对”上非礼本地主持人萧慧敏和友人丁奕澄的狮城电台主持人刘永健(阿Ken)上诉得直,高庭今日将他原本2年的监禁刑罚减至1天,并另加罚款8000令吉。

刘永健是于2012年9月10日被控上推事庭,并面对2项控状,首控状指他于2012年7月22日约凌晨4时30分,在槟榔路的文华东方酒店604房内向丁奕澄行使暴力,企图非礼对方,摸其胸部和舔对方的右耳。第二项控状指他在上述相同日期、时间与地点非礼萧慧敏,即掀开对方被单及摸其胸部,因此触犯刑事法第354条文(袭击他人或使用刑事武力,意图侵犯贞操)。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吉隆坡推事庭于2014年8月28日裁定,刘永健(阿Ken)两项非礼控状罪成,判处监禁24个月,即每项罪名监禁12个月并分开执行,刑期当日生效,但被允许暂缓执行,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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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仓底货 27-8-2015 12:16 PM
案底永远跟随,名字又臭,小新也不雇用大马有案底的人。
引用 thunder 27-8-2015 12:18 PM
将监禁转换成罚款叫上诉得直?没非礼的话应该什么都不罚!所以他是有罪的!
引用 lovebe11a 27-8-2015 12:33 PM
有案底闹上新闻 我看就是没机会再立足这行。
引用 kucing_gemuk 27-8-2015 12:34 PM
就像身体上的疤一样,留下人生中的一个记号!
引用 AmoebaAquatech 27-8-2015 12:41 PM
由两年的刑期变成一天,太夸张了吧?
引用 thunder 27-8-2015 12:43 PM
AmoebaAquatech 发表于 27-8-2015 12:41 PM
由两年的刑期变成一天,太夸张了吧?

法官可能认为被他非礼的人,每个只值RM 4000
引用 仓底货 27-8-2015 12:51 PM
lovebe11a 发表于 27-8-2015 12:33 PM
有案底闹上新闻 我看就是没机会再立足这行。

卅六行,自己自立门户还可以,打工就不必说了。可怜他的老婆,现在两面不是人。
引用 weiwei318 27-8-2015 12:51 PM
高庭今日将他原本2年的监禁刑罚减至1天,并另加罚款8000令吉

rm8k对隔壁岸的人没有感觉
引用 lovebe11a 27-8-2015 12:53 PM
仓底货 发表于 27-8-2015 12:51 PM
卅六行,自己自立门户还可以,打工就不必说了。可怜他的老婆,现在两面不是人。

他老婆还要在电台上嬉皮笑脸 都很难为他。
不知道may子有一天遇见那个人 会不会打起来。哈哈
引用 仓底货 27-8-2015 12:57 PM
lovebe11a 发表于 27-8-2015 12:53 PM
他老婆还要在电台上嬉皮笑脸 都很难为他。
不知道may子有一天遇见那个人 会不会打起来。哈哈

还没结婚已经有人劝告她了,所以结论是:太傻太天真。
引用 thunder 27-8-2015 12:59 PM
仓底货 发表于 27-8-2015 12:57 PM
还没结婚已经有人劝告她了,所以结论是:太傻太天真。

好像知道些内幕,爆来听听!
引用 vongolia 27-8-2015 12:59 PM
好心要摸胸部就摸自己老婆的啦,为何要摸老婆闺蜜的胸部呢?。。。
引用 仓底货 27-8-2015 01:02 PM
thunder 发表于 27-8-2015 12:59 PM
好像知道些内幕,爆来听听!

你应该翻查旧报纸,是受害者现身说法,不是内幕了。
引用 步惊云义侠 27-8-2015 01:05 PM
恭喜ah ken 得洗脱罪名。
引用 仓底货 27-8-2015 01:08 PM
步惊云义侠 发表于 27-8-2015 01:05 PM
恭喜ah ken 得洗脱罪名。

你有阅读障碍?
引用 舞猫猫 27-8-2015 01:13 PM
2年减至1天那么大差别?
引用 倪琦 27-8-2015 01:17 PM
“上诉得值”???
引用 仓底货 27-8-2015 01:17 PM
舞猫猫 发表于 27-8-2015 01:13 PM
2年减至1天那么大差别?

在大马,死刑变无罪释放也不出奇。
引用 仓底货 27-8-2015 01:19 PM
倪琦 发表于 27-8-2015 01:17 PM
“上诉得值”???

是不是标题很烂?这里的作风,标题党。

查看全部评论(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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