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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买卖警察制服不合法! 违例者可被判监6月

21-1-2016 12:21 PM| 发布者: Cari_LSV | 评论: 0

摘要: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达祖丁今天特别提醒那些有售卖警察制服的商家,不要将警察制服和配件售卖给民众,以避免地处警察法令。





商家擅自将警察制服售卖给民众并不合法!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达祖丁今天特别提醒那些有售卖警察制服的商家,不要将警察制服和配件售卖给民众,以避免地处警察法令。

而如果民众擅自购买警察制服也同样地处1967年警察法令第89条文,非法拥有警方制服或配件罪名。在这项条文下罪成的话,可被判监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5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同时表示,警方将会更严厉监督那些售卖警察制服和配件的商店,以确保它们不会为了一己私利,将制服出售给民众。

达祖丁也提醒民众,如果对警员的身份有所怀疑的话,可以要求相关人士出示警员卡,并记下他们的车牌号码或警员编号,再到警局查证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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