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22岁彭亨文冬旧玻璃口新村的邹美诗因为患有哮喘病,在多年前缺席国民服务计划(PLKN),不料近日却接获警方来函,传召她前往警局。
有关传召的信件也指出,无故缺席国民服务营者,将在2003年国民服务法令第18(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坐牢6个月,或两者兼施。 由于担心自己会遭到提控,邹美诗及家人便向交通部长廖中莱机要秘书浦文雄求助。 其母亲戴金妹(43岁)指出,女儿自小患有哮喘病,经常往返医院看病,而当年被选中参加国民服务后,曾以医生签名向当局申请豁免参加服务。 没想到在数年后,突然接获来信要求她到警局,让他们担忧会遭到当局提控。 浦文雄表示,负责警官向他透露,文冬共有40余名缺席者国民服务者被传召。不过警方表示,若缺席者在当年曾申请豁免,并获得医生证明不适合参与服务,可向警方解释。 |
江夏 发表于 16-3-2016 05:56 AM
有馬華廖總會長出面,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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