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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州宗教事务局(JHEAT)除了禁止无血缘关系的男女共乘摩托车以外,或在未来扩大执法范围,即非亲属的男女也不得共乘汽车! 登州宗教事务局执法组副主任聂祖海扎(Nik Zulhaiza Ismail)向马来邮报证实,的确有人提出扩大执法范围的建议,但他们还在商讨这项规定的可实施行。
“我们不能随便取缔共乘汽车的男女,因为执法人员无法清楚看见他们在车内做些什么,而共乘摩托车的男女则不一样,执法人员可以看见他们坐得很靠近。” 聂祖海扎强调,尽管当局暂时不会对非亲属男女共车一事,展开取缔行动,但若有孤男寡女故意将车子停放在偏僻的地方,进行苟且之事的话,这已触犯了登州的伊斯兰刑事法,将会在第29或第31条文下被提控。 据阳光日报,登州宗教事务局在本月12日展开的“共乘摩托取缔行动”(Ops Bonceng)中,共取缔了52名男女,他们因毫无亲属关系却共乘一辆摩托车而遭到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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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island0708 发表于 18-1-2017 06:38 PM
這都是檳城林神的錯,沒有立法和示威阻止登州立回教法
sm99999 发表于 18-1-2017 06:20 PM
下次是不是不能共乘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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