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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事情爆发后隔日,酒店老板保罗再次透过面子书专页发文,宣布:“严禁任何博客进入他所经营的酒店及餐厅!” “博客社群似乎坚信自己享有‘特殊权益’,只因为我们拒绝了一个博客免费住宿的要求,他们对此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及憎恨。从今天开始,如有任何一名博客尝试进入我们的产业,他/她将被驱赶出去。” 不仅如此,保罗甚至上传了一张“假单据”,要求艾尔支付528万9千英镑(约2千9百万令吉)的“曝光费”给他们,讽刺艾尔以“曝光率”来作为免费住宿的交换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由始至终,保罗都没有曝光艾尔的名字,仅以“网红”或“那名女孩”来称呼艾尔,就连“假单据”上的收信人一栏,也被保罗特地“涂黑”了。 究竟“网红vs酒店业者”之战,谁才是最终赢家?若从网民给面子书专页The White Moose Cafe的总评分来看,酒店老板保罗显然更胜一筹。截至目前,虽然有4千600人在该专页投下“一颗星”评价,但投下“五颗星”评价的人却高达4万4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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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白 发表于 22-1-2018 06:16 PM
是酒店的错吧, 没必要公开, 不想接受就拒绝咯, 又不是逼你
更何况网红要求以曝光率来换取免费东西的做法是太普遍不过了. 酒店老板应该是少出来见世面
wayne1004 发表于 22-1-2018 08:22 PM
错了!老板才是狐狸王!
这种宣传方式,酒店赢了!你从此以后知道这间酒店!
输的就是那个不幸运的(可能也是幸运)的blogger...
阿白 发表于 22-1-2018 10:21 PM
所以大家应该要杯葛这家酒店! 给它红!
阿白 发表于 22-1-2018 06:16 PM
是酒店的错吧, 没必要公开, 不想接受就拒绝咯, 又不是逼你
更何况网红要求以曝光率来换取免费东西的做法是太普遍不过了. 酒店老板应该是少出来见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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