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日(19日)裁决,网络媒体Fz.com诽谤槟州首长林冠英及商人陈国平罪名成立,除了需赔偿25万令吉给两名原告,还必须支付7万令吉堂费! 据星报,FZ私人有限公司是于2014年1月3日在其网站刊登了一篇文章,指反贪会正着手调查林冠英贪污购买马赛地一案,更在报道中援引了反贪会所发出的“文告”,惟该“文告”事后被证实是假文告。
在诉状中,林冠英指控该篇报导将他描写为一名贪污、不诚实、没有信用的领导人,恶意诋毁他的名誉。 由于该文章含诽谤元素,且在未经求证的情况下被上传至网络,法官最终宣判,FZ私人有限公司诽谤罪名成立,必须赔偿15万令吉予林冠英、10万令吉予陈国平,另外再支付7万令吉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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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蟹 发表于 21-2-2018 03:13 PM
林冠英到底勝了多少的毀謗官司啊哈?
gaomin 发表于 21-2-2018 03:23 PM
没什么好高兴的,赔那几万,或者十几万,凑凑埋埋不够人家的一张单。
ijibang 发表于 20-2-2018 12:45 AM
捐出来给penang穷人。。。
丁小蟹 发表于 21-2-2018 11:29 PM
誰的單???
gaomin 发表于 22-2-2018 08:58 AM
那个经营万字票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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