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爱中勇男 于 10-11-2018 02:43 PM 编辑
我也来恭喜你妈,因为生出一个白痴的孩子!
请看下列数据...
至2018年8月止,马来西亚共有三十万人破产....!
我问废呀.....为什么你还是默默无语?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 破产人数居次的是柔佛(5万255人破产),接下来是吉隆坡(4万6377人)及槟城(2万2136人)。其他州属包括霹雳(1万9733人)、砂拉越(1万6499人)、吉打(1万4343人)、沙巴(1万2553人)、彭亨(1万415人)、马六甲(9316人)、森美兰(8425人)、吉兰丹(8187人)、登嘉楼(5322人)。破产人数最少的州属为玻璃市,有1037人破产。她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回应马六甲市国会议员沉同钦提问时,如此回应。沉同钦要求列出我国截至今年8月的破产总人数,并要求点出各州属的破产人数。阿莎丽娜指出,根据我国《1967年破产法令》第33A条文,报穷局只会在一个人被宣告破产的5年后,才发出脱离脱穷证书给对方。 阿莎丽娜回应说,年龄不是作为一人是否从破产中脱离的衡量标准。 她强调,政府已经在修订后的《破产法令》新增条例,包括允许破产者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在3年内还清所有制定款项,就能申请脱离穷籍。 她也指出,在《破产法令》下,债权人也被禁止对已逝世的破产者、残障人士、患有慢性疾病或病危的病患採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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