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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9 0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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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5-2019 05:35 PM 编辑
你强调“制造商本來就不會持刀殺人”就相等于“联合国秘书长本来就不仲裁该案件”
所以联合国秘书长本身不是仲裁官,他当然不会仲裁该案件啦!
正如同制造商只是负责造刀,而和谋杀案无关一样,
联合国秘书长只是负责提供名单,而和仲裁案无关一样!
你連基本的邏輯都搞不清楚了, 還辯啥?
制造刀的是一件事, 殺人的是一件事, 兩者都為獨立互不相關.
仲裁官名單與仲案屬同一件事, 擬定名單是仲裁案中的一個程序,
兩者本屬同一件.
用一個獨立不相關的兩個事件去比擬同一件事中的仲裁????
正如同制造商只是负责造刀,而和谋杀案无关一样,
联合国秘书长只是负责提供名单,而和仲裁案无关一样!
所以, 你有嚴重的邏輯錯誤!!!!
造刀與謀殺案是獨立兩件事,
所以說無關是對的.
提供名單是仲裁案的其中一個程序,
同屬同一件事就是相關.
因此, 當聯合國祕書長
說他沒涉入仲裁時,
名單與他就是無關了.
行行好, 不要再給人打臉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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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9 05: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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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5-2019 05:35 PM 编辑
仲裁案和聯合國祕書長一点关系都没有,不到名单照样可以是他提供的。
擬定名單是仲裁案的一個環節, 只要名單是聯合國祕書長提供的,
聯合國祕書長就是和仲裁案有關了!!!!!
當聯合國祕書長說與他無關時, 那也就表示名單的確不是出自他的手!!!!!
造刀與殺人是兩個獨立事件, 名單與仲裁是同一個事件.
你邏輯不好, 給你一個簡單的集合圖, 有空去進修吧.....不要每次都丟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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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9 05: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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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aceng 发表于 1-5-2019 04:38 PM
你拿出证据来我当然可以证明你赢!
如今你没有实际证明仲裁官不是来自联合国秘书长的名单内,大家怎么会信服?
而且如果你要玩文字游戏,我更可以陪你玩!
Every State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nominate fo ... 如今你没有实际证明仲裁官不是来自联合国秘书长的名单内,大家怎么会信服?
聯合國祕書長如是說, 他都說與他無關了, 這就完成了我的証明了.
大家都很信服, 只有你還在死雞撐頸硬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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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9 05: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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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5-2019 05:46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1-5-2019 04:38 PM
你拿出证据来我当然可以证明你赢!
如今你没有实际证明仲裁官不是来自联合国秘书长的名单内,大家怎么会信服?
而且如果你要玩文字游戏,我更可以陪你玩!
Every State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nominate fo ... Every State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nominate four conciliators, each of whom shall be a person enjoying the highest reputation for fairness, competence and integrity。
句子里面根本就没有提到仲裁官的人选必须来自联合国秘书长的名单!
所以不管仲裁官的出身来自哪里,只要有就可以了!
所以就算仲裁官不是来自联合国秘书长的名单,该仲裁照样合法!
扯到亂了邏輯, 亂了思路....笑死人!
人選不出自名單, UNCLOS條文沒說不可以,
但聯合國祕書長負責擬定名單,
卻是規定必定要有的程序,
沒照規定與程序去走就是不合法!
....你怎麼那麼愛被打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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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9 05: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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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aceng 发表于 1-5-2019 04:38 PM
你拿出证据来我当然可以证明你赢!
如今你没有实际证明仲裁官不是来自联合国秘书长的名单内,大家怎么会信服?
而且如果你要玩文字游戏,我更可以陪你玩!
Every State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nominate fo ...
被人打臉很開心嗎? 一有空就上來找我打你臉?
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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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9 06: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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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2-5-2019 01:38 AM 编辑
错错,谋杀案和刀的制造商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过刀还是该制造商造的。
仲裁案和聯合國祕書長一点关系都没有,不到名单照样可以是他提供的。
這就是你邏輯上的盲點了........
我再簡單的解說一次, 以免你的X腦吸收不來:
擬定名單是仲裁案的一部份,
所以當聯合國祕書長與仲裁案無關時,
則擬定名單也一樣與聯合國祕書長無關.
因此, "照樣可以是他提供的"就犯了邏輯錯誤
b = 擬定名單, A = 仲裁案, C=聯合國祕書長
b ∈ A , 己知 A ∩ B = ∅, 則 b ∉ C
再來,
刀是不是該刀具廠造的與凶手謀殺案的有罪或無罪無關.
名單是不是聯合國祕書長擬定的就與該仲裁案的合不合法有關
最後, 以因果來看,
名單是因為有仲裁, 所以才要擬定.
刀不是因為有謀殺才造它!
所以, 以因果的本質來看,
名單與仲裁是緊密相關,
造刀與謀殺則是隨機且無必然的因果性!!!
拿一個雞硬比鴨,就是一個硬拗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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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07: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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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逻辑才是严重错误,按照你的逻辑
制造刀與谋杀同一件事, 制造刀是谋杀案中的一個程序,
兩者本屬同一件.
逻辑错乱到完全不知道自己说什么了!
提供名單與仲裁案是獨立兩件事,
所以說無關是對的.
造刀是谋杀案的其中一個程序,
同屬同一件事就是相關.
因此, 當聯合國祕書長
說他沒涉入仲裁時,
不代表说名單與他就是無關了.
给你一次机会死鱼翻生,既然你声称仲裁官不是来自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那么请出示证据:
1)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内没有出现这些仲裁官的名字, 或
2)聯合國祕書長声称“仲裁官不是来自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而不是声称“他和仲裁案无关”
用小孩子的逻辑都知道,刀的制造商声称他和谋杀案无关,不代表该凶器刀不是生产自该制造商
如果你成功拿出证据,那么我就承认该仲裁违反UNCLOS,是非法仲裁!
而且我也会把以下的战利品拿掉,承认你赢!
你之前说的:
我等你讓我一刀斃命, 舉証拿出link來就對了.....
结果如今拿出来了:
https://pca-cpa.org/en/cases/7/
The Philippines’ Memorial – Volume VI (Annexes 158-221)
download | 30 March 2014 | English | filesize missing
黑纸白字的,大大个字的写"Records of Discussion"(会议记录)!!!
所以,谢谢你实现之前的诺言,在清明节的这个礼拜一刀斃命!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来拜你的
![](https://uf.cari.com.my/forumx/cforum/forum/201904/14/094727vkwredrgg888j88d.png.thumb.jpg)
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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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08: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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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逻辑越来越混乱了,我更加可以按照你乱来的逻辑!
造刀是殺人案的一個環節, 只要刀是制造商提供的,
制造商就是和谋杀仲裁案有關了!!!!!
當制造商說與他無關時, 那也就表示刀確不是出自他的手!!!!!
擬定名單與仲裁案是兩個獨立事件, 造刀與谋杀是同一個事件.
你邏輯不好, 給你一個簡單的集合圖, 有空去進修吧.....不要每次都丟現眼.
{造刀+谋杀案}
{擬定名單} {仲裁案}
给你一次机会死鱼翻生,既然你声称仲裁官不是来自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那么请出示证据:
1)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内没有出现这些仲裁官的名字, 或
2)聯合國祕書長声称“仲裁官不是来自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而不是声称“他和仲裁案无关”
用小孩子的逻辑都知道,刀的制造商声称他和谋杀案无关,不代表该凶器刀不是生产自该制造商
如果你成功拿出证据,那么我就承认该仲裁违反UNCLOS,是非法仲裁!
而且我也会把以下的战利品拿掉,承认你赢!
你之前说的:
我等你讓我一刀斃命, 舉証拿出link來就對了.....
结果如今拿出来了:
https://pca-cpa.org/en/cases/7/
The Philippines’ Memorial – Volume VI (Annexes 15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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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纸白字的,大大个字的写"Records of Discussion"(会议记录)!!!
所以,谢谢你实现之前的诺言,在清明节的这个礼拜一刀斃命!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来拜你的
![](https://uf.cari.com.my/forumx/cforum/forum/201904/14/094727vkwredrgg888j88d.png.thu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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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08: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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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和他无关,不等于名单不是出自他的手,正如同谋杀案和制造商无关,不等于刀不是出自制造商的手。
你随便问路边的小孩子,看谁会信服。
给你一次机会死鱼翻生,既然你声称仲裁官不是来自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那么请出示证据:
1)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内没有出现这些仲裁官的名字, 或
2)聯合國祕書長声称“仲裁官不是来自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而不是声称“他和仲裁案无关”
用小孩子的逻辑都知道,刀的制造商声称他和谋杀案无关,不代表该凶器刀不是生产自该制造商
如果你成功拿出证据,那么我就承认该仲裁违反UNCLOS,是非法仲裁!
而且我也会把以下的战利品拿掉,承认你赢!
你之前说的:
我等你讓我一刀斃命, 舉証拿出link來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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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纸白字的,大大个字的写"Records of Discussion"(会议记录)!!!
所以,谢谢你实现之前的诺言,在清明节的这个礼拜一刀斃命!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来拜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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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08: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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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就是说你承认仲裁官不需要来自聯合國祕書長負責擬定名單?
既然不需要,那么随便在路边找一个仲裁官也可以了。
谢谢你承认该仲裁合法!
谁说他没有?只不过按照你的逻辑,该案没有用他的名单内的人选而已。
卻是規定必定要有的程序,沒照規定與程序去走就是不合法! 聯合國祕書長負責擬定名單,然后审案用外面来的仲裁官,程序完成!绝对合法!
给你一次机会死鱼翻生,既然你声称仲裁官不是来自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那么请出示证据:
1)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内没有出现这些仲裁官的名字, 或
2)聯合國祕書長声称“仲裁官不是来自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而不是声称“他和仲裁案无关”
用小孩子的逻辑都知道,刀的制造商声称他和谋杀案无关,不代表该凶器刀不是生产自该制造商
如果你成功拿出证据,那么我就承认该仲裁违反UNCLOS,是非法仲裁!
而且我也会把以下的战利品拿掉,承认你赢!
你之前说的:
我等你讓我一刀斃命, 舉証拿出link來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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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08: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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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内没有出现这些仲裁官的名字, 或
2)聯合國祕書長声称“仲裁官不是来自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而不是声称“他和仲裁案无关”
用小孩子的逻辑都知道,刀的制造商声称他和谋杀案无关,不代表该凶器刀不是生产自该制造商
如果你成功拿出证据,那么我就承认该仲裁违反UNCLOS,是非法仲裁!
而且我也会把以下的战利品拿掉,承认你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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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你讓我一刀斃命, 舉証拿出link來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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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08: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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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就搞定你长篇大论!
你自己说的:
所以不论人选是否出自聯合國祕書長擬定的名单,都没有问题!
所以谢谢你承认该仲裁合法!
给你一次机会死鱼翻生,既然你声称仲裁官不是来自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那么请出示证据:
1)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内没有出现这些仲裁官的名字, 或
2)聯合國祕書長声称“仲裁官不是来自聯合國祕書長的名单”,而不是声称“他和仲裁案无关”
用小孩子的逻辑都知道,刀的制造商声称他和谋杀案无关,不代表该凶器刀不是生产自该制造商
如果你成功拿出证据,那么我就承认该仲裁违反UNCLOS,是非法仲裁!
而且我也会把以下的战利品拿掉,承认你赢!
你之前说的:
我等你讓我一刀斃命, 舉証拿出link來就對了.....
结果如今拿出来了:
https://pca-cpa.org/en/cases/7/
The Philippines’ Memorial – Volume VI (Annexes 15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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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纸白字的,大大个字的写"Records of Discussion"(会议记录)!!!
所以,谢谢你实现之前的诺言,在清明节的这个礼拜一刀斃命!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来拜你的
![](https://uf.cari.com.my/forumx/cforum/forum/201904/14/094727vkwredrgg888j88d.png.thumb.jpg)
R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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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1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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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4-5-2019 11:29 PM 编辑
制造刀與谋杀同一件事, 制造刀是谋杀案中的一個程序,
刀可以自由買賣, 仲裁名單無從自由買賣啦, 儍X!!!!
用這麼笨的比較, 還死纒不休....被打臉了......哈! 哈! 哈!
結結實的的一拳! 哈! 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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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11: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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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CLOS條文有指定, 所以不是獨立事件,
拗到有夠丟臉....哈! 哈! 哈!
再一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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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1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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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事件中的程序, 只要仲裁無關, 則名單一定不出自他的手.
哈! 再一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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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1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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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你就是说你承认仲裁官不需要来自聯合國祕書長負責擬定名單?
既然不需要,那么随便在路边找一个仲裁官也可以了。 你要怎麼叫都隨你, 但UNCLOS的條文要求,
聯合國祕書長擬定名單的程序要進行就必須進行!!!!!
不進行就違法, 違法就無效!!!!
再重重的一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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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1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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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全部楼层
沒料了, 整天被打臉, 躺下去吧....哈! 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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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1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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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不论人选是否出自聯合國祕書長擬定的名单,都没有问题!
所以谢谢你承认该仲裁合法!
哈! 何必呢, 說的正是仲裁的程序,
聯合國祕書長擬定名單的程序......
誰和你談名單的成員? 想要偷換概念嗎? 我呸!
丟人現眼!
再重重的給你一拳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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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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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回去吧....哈!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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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9 11: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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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你己吵不贏了, 認輸然後RIP吧....
你每個禮拜都要起乩, 很煩吔!
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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