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與弟及父3人共浴‧女童爆被逼為繼父口交
2011-02-15 18:15
(新加坡15日訊)8歲女童控訴,29歲繼父和她及弟弟3人共浴,庭上更爆出繼父叫她蒙眼躺在床上幫他口交及吮吸乳頭! 這名繼父被控在2009年1月27日至10月2日,在東部一間租賃組屋內,和女童進行性行為,當中包括叫她口交,及要女童用手指插入他的肛門,做出違反自然的性行為。
他共面對19項控狀,案件針對其中3項審訊,另外16項暫時擱下。
被告的岳母今早在庭上供稱,2009年9月尾,她從馬來西亞回來後,發現坐在她的身旁的外孫女沒穿內褲,問她為甚麼,她說是父親叫她不要穿的。
她於是質問女婿,女婿說因為內褲太大,穿了不雅觀,索性叫她不穿。
她說,孫女告訴她,父親的“下面”有很多毛。孫女也說,被告叫她躺在床上,用布蒙住自己的眼睛,叫他吸他的“東西”。 “她說吸了後吐出來,還說很臭,後來又叫他吸他的乳頭。”
她過後在主控官進一步盤問下,證實很臭的東西指的是精液。
女兒通知校方揭醜聞 女童現在10歲。她的母親(29歲,行銷助理)供稱,女兒告訴她母親,她和同母異父的弟弟(當時3歲)脫光光,和被告一起沖涼。 女童的母親昨天庭上表示,她是在2009年9月27日,得知女兒被逼口交的事。 “我當時很混亂。我告訴她(女童),如果撒謊警察會來捉她,但她說是真的,我勸她不要衝動,我答應她去查清楚,會去問她的父親(即繼父)。” 女童母親說,她希望徹底調查後再決定如何處理,如果女兒的指責屬實,她一定會幫女兒,但她還來不及調查清楚,女兒已通知了學校老師。 被父責罵向學校輔導員傾訴 她說,得知丈夫獸行後的第六天,女童因被繼父責罵,抱起書包奪門而出,並向學校的輔導員傾訴。 不久後,警方找上門,女童的母親致電丈夫,就女童的指責質問他。丈夫聲稱被冤枉,說是被人陷害。 控方指女童被性侵四至五次,事發時母親都不在家。她在經歷創傷後,對繼父又怕又氣,她也變得多疑,不容易相信人,且有暴力傾向,曾在學校打傷其他同學。 女童目前住在兒童收容所 她說,丈夫對女兒管教嚴厲,女兒起床沒有叫他,就會被罵。如果女兒要拿東西或要做甚麼事情沒問他或花很多時候,也會被罵或打。 外婆憋了3天才告知女兒 女童爆出被迫為繼父口交,但外婆說︰“我沒有親眼看到,所以不相信她的話,還叫她不要到學校隨便亂說。” 她說,她把事情藏在心裡,憋了3天,才把事情告訴女兒。 女童外婆今早供證時幾乎崩潰,當主控官要她說明孫女如何向她繪述案發過程時,她沉默了很久才作答。法官顧及她的感受,在主控官盤問完後下令休庭10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