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华裔穆斯林炖汤小贩莫哈末阿玛(林添富),因为涉嫌报假案称开车前往开档途中,遭遇黑警勒索500令吉,今日上午到吉隆坡法庭面控。 林添富被控在6月7日中午12时03分,在冼都警局报假案,企图利用警员的职权进行不正确行为,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若罪成,被告将可被判罚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不认罪,最终获批准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在10月1日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指出,由于事件有政治人物和本地艺人介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进而惊动了警方,所以警方需就此采取行动。但他透露,当事人强调没有说谎,而且的确有被勒索。 自上述事件爆发后,本地歌手黄明志也对此十分关注,今早也在面子书发文,痛斥“报案人反而变成被告,这就是马来西亚...”,他透露和人权律师团讨论好所有应对策略,林添富有两个选择: 【方法A】 今天就认罪,但是是“策略性认罪”,律师会帮他谈判,认罪了罚款两千就好,不用坐牢。结束后再去反贪局报案,继续抓黑警! 这个方法省时省力,钱方面我们会帮他凑。但是会被很多网路酸民骂,会误以为他真的就是报假案,所以才认罪。 【方法B】 不认罪,继续打官司打下去,可能需要一年多时间。最后如果赢了就没事,如果输了,可能需要坐牢半年+罚款。但我们一定会想办法抗争到底! 这个方法比较“英雄式”,比较抬头挺胸,相对会花比较长时间和精神,甚至影响到生活,而且输了会很惨。但优点是酸民也会暂时比较没话说。但也很难说,毕竟他们是酸民... 随着林添富选择不认罪,黄明志二度发文,称对方的选择让大家跌破眼镜,选择了B,让他直呼“拒不认罪,对抗到底!” 黄明志表示,看回上一个贴文可知道大马华人较倾向于选择A选项息事宁人,这也导致了我国司法一天一天的腐败,直言这“其实都是我们纵容出来的”。 此外,他也大赞林添富真的很勇敢,十分佩服他。他也强调,并没有引导对方做出选择,“完全是他自己做的决定,所以我才那么佩服。”
对于网上有网民表示,是他导致林添富被控上法庭一事,黄明志反驳道:“我相信这些酸民应该漏看了part2,不然就是没有看完。他是已经翻供了,YB划清界限了,他确定被告了,我才拍影片然后联络他,决定帮他的的,Timeline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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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立飞 发表于 26-8-2021 04:41 PM
小事化大。
吃饱没事做。
PurpleBoy 发表于 26-8-2021 05:23 PM
假设 。。。。。你真的没做,然后你也有两个选择,你会选择被迫吃死猫?还是选择像这位被告一样不认罪?
PurpleBoy 发表于 26-8-2021 05:23 PM
假设 。。。。。你真的没做,然后你也有两个选择,你会选择被迫吃死猫?还是选择像这位被告一样不认罪?
qweqwe8899 发表于 26-8-2021 10:18 PM
吊,害了人家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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